海州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

一、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海州区范围内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与海州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是指具有非本地户籍,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市内企业首次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二、申报方式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至海州区劳动就业管理处(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一号窗口)申领。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48号。

联系方式:85317016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材料:

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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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JX0050/2022-08008发文机关: 医保局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12-27
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参保申报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94号、《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抚府办发20213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19日-12月31日

二、申报流程

具体流程见附件1

三、填报要求

(一)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保生育保险,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二)核实参保信息。认真核实本单位的缴费人员信息;若参保人员信息、人数与上年度不符的,请先与我局核实、更正。

(三)规范申报标准。用人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退休人员按退休金总额为基数,计算月平均缴费工资,据实进行申报。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对虚报、瞒报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的,一经查实,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2023年全市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暂按5364元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社平工资60%进行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社平工资300%进行申报。

(四)申报征收方式。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大病保险都实行按月申报与征收,逾期未按规定完成申报工作的,造成的各种问题,由各参保单位自行负责。

四、缴费要求

各单位每个月申报参保后应于当月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如未足额缴纳,将不享受医保待遇。由此造成参保人未能享受医保待遇的由单位自行负责。

五、其他事项

有下属单位参保未接到通知的,请主管部门做好通知。

联系人:彭丽娟 王西施 联系电话:0794-5259201

联系人:余琼联系电话:0794-5296280

附件:1、2023年度单位参保申报流程和说明

2、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3、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4、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无变更申报申请书

金溪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月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度单位医保申报流程及说明

一、医保申报流程

1、因新系统上线,暂未开放网上工作平台,请机关单位经办人带U盘到医保局(人社局)一楼5号窗口,企业单位经办人到6号窗口拷贝《医保基数申报表》、《职工批量参保模板》。

2、《医保基数申报表》内需填写“开始年月”、“结束年月”、“申报工资”三栏,申报工资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退休人员按退休金总额为基数,计算月平均缴费工资;新增、减少、在职转退休的人员仍然填写《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复印相关材料,不得改动基数申报表内的其他信息,否则会影响系统导盘。

3、将确认无误的《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表1、《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表2、《医保基数申报表》、《参保人员无变更申报申请书、《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机关事业单位中不符合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政策的人员填写此表以及人员变化的相关材料统一交至医保局6号窗口所有申报材料提交纸质版请加盖公单;并将已填好的《医保基数申报表》、《职工批量参保模板》电子版拷贝发至医保局邮箱ybwdxz@163.com。

4、请各单位尽快完成2023年医保基数申报工作并及时交付申报材料!

二、特别说明:

1、工资填报说明:各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退休人员按退休金总额)为基数,计算月平均缴费工资,据实进行申报。2022年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暂按5364元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社平工资60%进行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社平工资300%进行申报。

2、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人员情况有变化的,需经编办、财政部门核实并盖章确认。无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可不用填写《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情况变更表》。

3、年度首次申报后,各单位需在每月20日前向医保局提交《参保人员情况变更表》和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情况变更表,进行次月的参保申报。25日申报后参保人员可以新增但不可减少。

金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2:

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 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 □其他()

□新参保登记 □暂停登记 □注销登记□拆分合并分立

单位名称

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经办
人员

姓名

所在部门

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

参保
险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其他( )

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填报以下信息

经费来源

主管部门

最新核编人数(含纪检、军转)

退休人数

机关在编人数

公务员人数

后勤服务人数

参公在编人数

事业在编人数

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参加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需经以下部门审批

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编办审核意见:
(盖章)

医保局审核意见:
(盖章)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单位声明

本单位依法申请医疗保险登记,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予办理。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机构意见

□经审核,申报单位不符合参保登记办理条件。
经审核,同意申报单位办理以下社会保险登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其他( )

经办人签字: 经办机构(盖章)年月日

附件3:

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编码:

险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其他()

□灵活就业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申报工资
元/月

变更类别

手机号码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需填写以下信息

备注

增加

中断

终止

恢复

在职转退休

统筹区内转移

行政
级别

专业技术
职称

1

XX

居民身份证

XXXXXXX

5056



135xxxxxx

从何时参保

2

3

4

注:1.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单位盖章和填写单位编码;

2.行政级别包括处级以下、副处级、正处级、副厅级、正厅级。

填报人:联系电话:经办机构经办人:年月日

附件4:

参保人员无变更申报申请书

因我单位参保人员变化较少,为了更加方便、快捷地按月准时参加医疗保险,特申请:同一个年度内,我单位如果每月20日前未报送下月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则同意按上月人数和缴费基数参保,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参保款足额缴入税务部门的指定账号。如因未及时做变更造成的问题,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2023年绍兴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绍兴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绍兴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一、落实引进人才扶持政策
高校毕业生来绍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对企业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房票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35万元、硕士15万元、“双一流”本科10万元、其他本科3万元)、为期三年的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3万元/年、硕士和“双一流”本科2万元/年、其他本科1万元/年、专科高职0.6万元/年)和为期五年的企业人才集合年金(具体标准为:博士1万元/年、硕士和“双一流”本科0.8万元/年)。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扶持力度,对医疗机构引进的医学类博士、硕士,分别给予9万元、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二、给予来绍人才交通补贴
来绍创业就业的人才,可统一搭乘政府组织的“就业大巴车”,也可凭“绍兴健康码”绿码自行来绍,对自行来绍的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按照省内市外200元/人、华东地区8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来绍对接创业创新项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交通补贴。
三、鼓励湖北高校毕业生来绍创业就业
推动企业利用网络招聘平台,加大对湖北高校和湖北籍毕业生的引进力度,对今年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并在疫情结束后到岗的湖北高校和湖北籍毕业生,当年度享受安家补贴按照相应政策标准上浮20%执行。加强对湖北籍人才的关心关爱,企业不得因疫情原因辞退湖北籍员工。
四、加强市场化引才激励
市内外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市引进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超过3个月的,引进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30人以上,按博士1000元/人、硕士800元/人、本科600元/人标准补助,补助期限从2020年1月起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止。对帮助我市引进人才的海内外引才工作站(点),按工作协议和引才绩效给予2—1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对企业委托猎头机构招聘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的,每人次补贴5万元。
五、调整“海内外英才计划”评审流程
今年上半年申报的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可实行先申报再落户,适当延长申报期限,提高生命健康等相关人才项目入选比例。依托高层次人才全球路演中心等载体,实行高层次人才线上对接洽谈。“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落户绍兴后,按入选层次给予领军型团队500—1000万元资助、创业创新人才项目200—500万元资助。
六、推动人才政策一网通办
完善人才政策网上申请兑现系统,实现所有人才奖补政策“不见面”审批和“零跑腿”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人才政策“容缺受理机制”“主管部门负责制”“用人单位代办制”,推动绍兴人才新政3.0版加快落地。
七、优化“店小二”式人才服务
选派驻企人才服务专员,实行高层次人才“一人一档一策”,及时协调解决人才创业创新困难和问题。建立人才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市县两级设立人才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人才咨询和求助。对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原创新药、诊断检测、医疗用品、医疗器械等高层次人才创新产品,优先列入绍兴市自主创新产品与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和“政采云”,加大采购扶持力度。
八、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来绍就业见习实习的实施意见
一、新增内容解读
近期,我市出台《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来绍就业见习实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政府部门鼓励大学生来绍见习实习,企业吸纳见习实习大学生,做优见习实习服务保障三方面,提出多条举措,全面促进大学生来绍、留绍参加见习实习活动,新增亮点解读如下:
举措1:对象扩大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可以享受文件中的优惠政策,与原先毕业一年内的规定相比,范围又扩大了。
举措2:新增见习实习交通补贴
来绍参加考察交流、就业见习活动的学生,按照住所地到绍兴的里程数给予交通补贴,参加实习活动的学生,按照学校到绍兴的里程数给予交通补贴,具体标准为:省内每人次200元、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每人次500元、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地区每人次1000元、1000公里以外地区每人次1500元,每人每年度最多享受一次。
举措3:生活补贴有新的计算方法
对接收来绍参加就业见习实习学生且见习实习期超过一个月的企业,按照学生不同学历给予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专科(高职)按就业见习实习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本科及以上按就业见习实习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见习实习示范基地的,按照就业见习实习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生活补贴。计算生活补贴时,对见习实习期不足一个月部分,按实际天数*补贴标准/21.75天计算。
举措4:新增示范基地奖励
全市每年评选50家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事业单位不列入评选对象),给予每家一万元一次性奖励。评上国家级、省级大学生见习实习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举措5: 新增集聚示范企业奖励
用3年时间,在全市培育 100 个高校毕业生集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的奖励,专门用于高校毕业生引进和培养工作。
举措6:新增引才联络点工作经费
依托政府驻外机构、商会、同乡会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组织,在人才密集的城市和高校设立引才联络点,聘请引才工作大使,定期开展引才、实习见习交流活动,吸引毕业生来绍发展。每个引才联络点给予建设工作经费 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