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

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海州区范围内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与海州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说明: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是指具有非本地户籍,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市内企业首次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补助标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春节期间服务保障企业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连政办发〔2023〕1 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南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3年最新政策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多少钱?
你好,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业务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每月缴纳金额为540.08元,全年6480.96元;
如2022年1月-6月已缴纳过大额医疗保险费用,则现需缴纳2023年1月-2023年6月的大额医疗保险费50元;
如2022年1月-6月未缴纳过大额医疗保险费用,则现需缴纳2022年7月-2023年6月的大额医疗保险费100元。
2022至2023业务年度,红山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始缴费,请您按照缴费标准、缴费时限、缴费渠道及时缴费,确保您的医疗保险待遇正常享受。现将有关事宜具体公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为,续保人员在每年7月-9月缴费的,可享受全年医保待遇;10月-12月可缴纳全年(业务年度)医疗保险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缴费中断6个月和新参保人员,设置6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一)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2022至2023业务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3888.84元(不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150.00元)。
(二)灵活就业余命期人员缴费标准:余期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3654.12元/年,每月304.51元。
三、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
(一)2022年已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和区内调入人员,2022年下半年不需缴费,2023年1月至6月缴费半年,2023年7月之后按业务年度缴费。
(二)2022年下半年新参保和区外调入人员,按业务年度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
(三)2023年1月至6月,新参保人员、区外调入人员按半年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2023年下半年按业务年度正常缴费。
四、缴费方式
1.征缴期开始后,需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进行核定,连续缴费人员可直接手机缴费。
2.首次参保人员或与单位解除关系人员需要到窗口申报,由医保窗口人员核定后手机缴费。
3.线上缴费渠道:微信(搜索小程序“内蒙古社保缴费”)、支付宝、蒙速办、内蒙古税务APP,点击人社核定模块缴费,自行开具缴费凭证。
在2022年7月8日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表示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而这时新农合交费的最低标准,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这个标准适当上浮。

2023年河南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和政策,发放到账时间

大学生就业补助金是“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针对大学生就业给与的一种补助政策,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拿到。2021年河南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和政策有哪些?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往年大学生就业补贴相关内容!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的有关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统招全日制2020年度内毕业的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6类困难毕业生(符合一项即可):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预计2020年3月底前发放到位,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郑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网上自愿申报。即日起至2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
提醒:1.建议尽量使用PC端登录注册
2.个人信息填写时,学院字段请按照所在学院的标准名称填写,否则可能会存在无学院认领审核的情况!
(二)系统审核(2月24日至28日)。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将分别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校内人工审核(2月10日起至2月28日)。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
学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系统由学校统一进行人工审核。
学院:应对于需要进行人工审核的毕业生,应严格审查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所在学院要在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将证明材料粘贴于申请表背面,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4日12:00前集中提交至明伦校区科技馆三楼就业创业科。
(四)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3月9日至25日)。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向学校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3月底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并向学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学生知晓政策,并提醒学生认真阅读省级文件原文、申请操作说明、政策解读等,帮助其顺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2020年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三)诚信、准确申报。各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