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山县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将微山农商物流园(蔬菜大棚)第9-10号摊位、夏镇街道明湖国际15号楼2单元、悦达广场4号楼2单元、城后村滕瑞巷10号、鲁桥镇鲁桥六村福兴南路西区663号、两城镇三村西坡路4号划定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高风险区溢出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微山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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