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12月8日起,金乡县新增以下高风险区:
金乡县鱼山街道张庄社区3号楼2单元、鱼山街道金兴商贸城D3区15号楼1单元、鱼山街道金兴商贸城B区15号楼1单元、胡集镇姬楼赵庄村赵董街1巷5号、金乡街道霍古村冯庄前街11号。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高风险区溢出人员(12月3日至12月7日到过本次新增高风险区或在高风险区驻留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请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金乡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金乡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12月8日起,金乡县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金乡县鱼山街道现代城小区19号楼3单元、樱花苑2号楼2单元;金乡县马庙镇石门集村村东玉米存储加工点;金乡县高河街道官庄社区7号楼1单元;金乡县鸡黍镇飞科电车厂、郑楼村东街14-2号、李楼村西街8巷7号、李楼村西街8巷17号、李楼村西街4巷1号、单楼村南街7巷8号、华光社区9号楼1单元;金乡县兴隆镇寻庄村任阁中心街47号。
金乡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