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到来,按照县政府规定,我县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打击。为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垃圾遍地等安全事故、健康危害和环境问题,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我县安宁的生活环境。请广大居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增强环保观念,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固安。
二、从现在做起,倡导新风,自觉抵制燃放行为。请广大居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从身边做起,主动劝阻,共同营造城市文明。广大居民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城市干净整洁、群众遵规守纪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准,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政府规定,不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环保、安全的城市环境,为建设平安固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固安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