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禁止和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禁放地点

一、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1)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圈内镇海区区域;

(2)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

二、限制经营燃放的区域及时间

(1)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招宝山街道全域、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圈外的蛟川街道、骆驼街道、庄市街道区域。其他区域暂不列入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2)限制区域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限制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三十(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品交易市场;

(八)高层建筑 (10 层或 24 米以上)

(九)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