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5·12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和《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知》精神,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动办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试鸣时间、警报信号种类具体如下: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10:20-10:2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

10:30-10:3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

10:40-10:43,试鸣解除警报信号。

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与社会秩序。

温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