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是这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领失业金还需要参加培训吗?

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一般是需要参加培训的。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社保机构可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一般是需要参加培训的。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社保机构可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外地人失业保险金培训可以不去吗

外地人失业保险金是不可以不去的。
外地人失业保险金培训这种培训叫就业培训,是社保中心和劳动力市场联合办的,如果培训不合格的话,系统是不允许做待遇申领的,到时侯就算社保中心的人想给发钱都发不了,这种是国家政策的一种变相实施,好多城市都有类似规定.
如果你领取了失业金不参加培训,那么,可能将会停止发放所有失业金,即便还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内的话。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了失业证必须要参加培训吗?不参加后果是怎么样?

失业培训,目的是让你能够尽快的掌握一门技能,将来能够顺利再就业。不是必需参加培训,告知你已再就业了不需要去了就可以了,并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失业证: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发放时间: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有用吗?不去行吗?会影响领失业金吗?培训完了给毕业证吗?

有没有用也得去,否则就会停掉你的失业金,请参考《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现在领取失业金前必须要参加培训吗

不参加培训,可以领取失业金

只要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参考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网页链接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相关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其待遇。对符合领取条件的,自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银行领取,同时要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