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定制度指:

1、定机:凡属施工现场机械,根据不同机型设专机人员操作,不得一机多人;

2、定人:根据不同机型培训操作人员,专人专机操作和管理;

3、定岗位:在施机型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

二、简介:起重机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确定,其中定人、定机是基础。要求人人有岗有责,起重机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岗责任是保证。

施工机械管理的三定制度是什么?

三定制度是持证操作的设备必须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

1.中型机械一班制时,采用一人一机此人称机长或操作负责人。

2.大型多班多人作业的机械,由机长主管,其余为操作保管人。

3.中小型机械采用一人多机,要挂牌以示管理范围,无法固定人员的多用途及附属性机械应由班组长或指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管理。

4.定机是凡属施工现场机械,根据不同机型设专机人员操作,不得一机多人。定人是根据不同机型培训操作人员,专人专机操作和管理。定岗位是在施机型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

施工升降机中的三定指什么?

三定是指定人,定机,定岗责任制。
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1)由于施工升降机是一种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易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常见的事故隐患及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2)建立和执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每周或每旬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整改后须经有关人员复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使用。
(3)驾驶施工升降机的司机应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严禁无证操作。
(4)司机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即在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分别作空载和满载试运行,将梯笼升高离地面0.5m处停车,检查制动器的灵敏性和可靠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5)司机因故离开吊笼及下班时,应将掉吊笼降至地面,切断总电源并锁上电箱门,以防止其他无证人员擅自开动吊笼。
(6)施工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时,严禁碰撞上、下限位开关来实现停车。
(7)梯笼乘人、载物时,应尽量使其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8)各停靠层的运料通道两侧必须有良好的防护。楼层门应处于常闭状态,其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或将头伸出门外,当楼层门未关闭时,司机不得开动电梯。
(9)风力达6级以上,应停止使用施工升降机,并将吊笼降至地面。
(10)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11)确保通讯装置的完好,司机应当在确认信号后方能开动施工升降机。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在任何楼层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都应当立即执行。
(12)严禁在施工升降机运行状态下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如需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什么叫三定管理?

问题一:5S管理中,三定是指什么? 5S是指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等五个项目,因日语的罗马拼音均为“S”开头,所以简称为5S。

三定是指的其中整顿的3定”原:定点、定容、定量
即:
定点:放在哪里合适
定容:用什么容器、颜色
定量:规定合适的数量
整顿还有“3要素”:场所、方法、标识

问题二:通常所说的机构编制管理中的“三定”是指什么? “三定”指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就是明确该机构的职责范围,有哪些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

问题三:什么是 三定规定? 没有什么三定规定。 估计你想问的是什么叫做三定方案吧。
*** 的机构也叫做三定方案。三定方案不是指 *** 以外的机构。
“三定方案”是指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定编文件。
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
说白了,你要成立一个 *** 的机构,譬如某市的旅游局,要成立这个机构就需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才能成立,同时要在三定方案里面讲清楚这个机构的职能和内设的机构有哪些,配备多少编制。否则,这个机构怎么运作?
一般来讲,各部门的三定方案都是秘密文件来的,一般不会放到网上的。

问题四:5S管理中,三定是指什么? 5S管理的要点
三要素:
场所,方法,标识
三定原阀:
定点,定量,定人
三安原则:
人员安全,生产安全,物品安全

问题五:现代管理的三定,三现是哪些 三定有很多说法的,
其中一种是:
三定是指的其中整顿的3定”原则:定点、定容、定量
即:
定点:放在哪里合适
定容:用什么容器、颜色
定量:规定合适的数量
三现:
现在作业时一旦发现有问题,应当即刻赴往现场,即席(当场)观察现实,并即刻处理现场,从而切中问题要点并产生解决问题的决策.
另外一种具体解释有:
现场是产生附加价值的地方,利益来源于工作岗位,工作中有问题时应做到三即三现:
1. 立即亲临现场,立即调查现物,立即现场解决;
2. 不看到现场实物,单凭听取汇报往往抓不住问题的本质而容易失误;
3. 关键在于,越是严重的问题越要尽早报告。如果对应处理得太迟,问题将蔓延扩大,其结果造成的负面影响越大;
4.过分简单轻易地处理问题可能会带来使问题蔓延扩大的危险;
5. 管理人员应尽量减少坐办公室的时间,要多巡视现场。这样即能亲自发现问题,有可缩短与基层担当者的距离,有利于了解和掌握情况,有助于培养大家的集体精神和连带感。同时多到现场会给组织带来紧张节奏感,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工厂重视实干家,不需要整天静座不动呼唤部下听取报告的老爷。
6. 坦诚面对直言相谏言者,必须认识到比起悦耳的成绩报告,往往不足之处才是重要而有价值的情报。

问题六:管理中所讲的三定、三直。指的是哪三定哪三直 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 所谓“三岗”,即竞岗、试岗和待岗。 竞岗:取消过去只重工种性质而不分工作岗位的传统做法,打破工种界限,以岗定人,竞争上岗,重岗不重人。 竞争上岗十分严格,必须经过“四道关”。 公开报告,公司首先以文件形式向各部门公布招聘事项,并通过广播、张贴公告等广泛宣传。 当然这只是古井集团的用工制度,三岗可以有很多种不同的叫法。

问题七:什么是6S管理三定原则 (1)6s管理定位
1、材料及成品以分区、分架、分层来区分;
2、设置仓库总看板,使相关人员对现状的把握能一目了然。
3、搬运工于定位,减少寻找时间;
4、严守仓库的门禁和发放时间。
(2)6s管理定量
1、相同的物品,在包装方式和数量上应尽量一致;
2、设定标准的量来取量;
3、设定最高 *** 基准。
(3)6s管理定容
各种材料、成品的规格不一,要有不同的容器来装载,大小不一的容器不仅显得不整齐,同时也是浪费空间,容器的规格选择也须考虑搬动的方便。

问题八:机构“三定”是什么意思? 定编定岗定员!!
这统称为三定,是指在生产管理型的企业所引用的管理制度之一,规范岗位的操作人员,操作岗位,以最小的成本来生产最大的价值,避免了人员的浪费!!

问题九:目视管理的三定是什么? 明确告知应该做什么,做到早期发现异常情况,使检查有效;防止人为失误或遗漏,并始终维持正常状态;通过视觉,使问题点和浪费现象容易暴露,事先预防和消除各种隐患和浪费。可视化管理的原则:视觉化:彻底标示、标识,进行色彩管理;透明化:将需要看到的被遮隐的地方显露出来,情报也如此;界限化:即标示管理界限,标示正常与异常的定量界限,使之一目了然。

问题十:施工机械管理的三定制度是什么 施工机械管理的三定制度是凡需持证操作的设备必须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中型机械一班制时,采用一人一机此人称机长或操作负责人。
大型多班多人作业的机械,由机长主管,其余为操作保管人。
中小型机械采用一人多机,要挂牌以示管理范围,无法固定人员的多用途及附属性机械应班组长或指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管理。

设备现场管理中“三定”是定什么?

定置、定员、定管理。就是:确定设备的位置安全合理适用之后不变;确定设备的操作人员有上网资格之后不变;确定设备管理和维修部门有能力和资质水平之后不变。祝您早日解除烦恼,开心快乐,健康积极地学习、工作、生活!

振动中的三定是指

定人、定机、定岗位。
振动中的三定是指机械设备使用中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制度。
“三定”规定就是对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进行确定,是把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环节的要求都落实到具体人身上,是有效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定规定具体指

三定”规定是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简称,是确定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四大内容的规范性、制度性文本。

制定“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和关键环节,是衡量和评价机构改革渗渣是否落实和成功的重要标志,是以条文和机制形成规范一个单位履职行权的基本依据和重要考核,是整个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重要体现。

三定”规定明确了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对照着去履职、去负责,不能缺位。“三定”规定能够约束部门的行政行为,保证不丛贺悄越位、不错位。“三定”规定能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各考核其职,使整个党委、政府各部门成为协调运转、高速运转、高质量运拍野转的有机整体。

生产过程中三定是指什么

三定是指:定位、定量、定标准。起源于日本,是指在生产现场中对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是日本企业独特的一种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2]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四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六条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定是指哪三定

三定是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1、释义:定机构: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名称、性质(行政或事业)、经费(全供、差供、自收自支)等。

2、定编制:定人员数额,这其中包含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3、定职能:就是这个部门具体是干什么的,以及部门内设的处(科或股)、室的具体职责。

 4、细节规划:微观层面的“三定”,其实就是对每一个部门履行职责、设立内设机构、配备编制和职数等内部行政行为的具体规范和约束。当前,部门的“三定”规定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组成:1.制定部门“三定”规定的依据、部门规格(政府组成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级别等)等

5、职责调整,包括新增、取消、移交、下放、加强的职责等。

6、部门主要职责。按照行政权力分工,列举部门行使的主要职能及承担的相关责任。

7、内设机构,明确设立多少个内设机构,界定每一个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及相应责任,这是对部门主要职责的分解和细化。

8、人员编制,明确部门与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以及部门可配备的编制数。

9、其他事项,大多是指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及协调机制建设。

10、附则,明晰“三定”规定的解释权及生效时间。

三定规定常识

1.什么是 三定规定
没有什么三定规定。 估计你想问的是什么叫做三定方案吧。

*** 的机构也叫做三定方案。三定方案不是指 *** 以外的机构。

“三定方案”是指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定编文件。

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
说白了,你要成立一个 *** 的机构,譬如某市的旅游局,要成立这个机构就需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才能成立,同时要在三定方案里面讲清楚这个机构的职能和内设的机构有哪些,配备多少编制。否则,这个机构怎么运作?

一般来讲,各部门的三定方案都是秘密文件来的,一般不会放到网上的。
2.三包规定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1、国家强制实施“三包”的商品: (1)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2)电脑及其外设; (3)家用视听商品:家用DVD、VCD、等; (4)自行车、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共18类; (5)农业机械产品。 2、商品“三包”的基本内容:7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可以免费退、换、修;15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可以免费换、修;1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可以免费修理。

3、“三包”商品保修的保证期:不得少于30天,即修理后应保证30天不会出现同种问题,否则有权要求免费维修。 4、“三包”商品保修期应当扣除修理及待修时间,即保修期修理、待修所用时间应在手机保修期中予以相应延长。

5、“三包”商品因性能故障修过两次消费者可凭两次修理记录要求销售商更换新机。 6、“三包”商品符合更换条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机,销售商没有同型号同款机的,应当免费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7、“三包”商品更换换货时应当提供新机,换货后“三包”期限重新计算,换货后销售商应当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并在发货票背面注明更换日期加盖公章。

8、折旧费计算期间为自发货票开具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应扣修理和待修时间。 9、实行“三包”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规定或约定,经营者承担的义务: (1)符合退货条件,不得收任何费用; (2)经营者未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修复的,提供备用商品; (3)承担消费者因修、换、退发生的运输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10、实行三包的产品范围: (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定和调整。

(3)随着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4种产品加入,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2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 (4)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5)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3.三包规定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1、国家强制实施“三包”的商品:

(1)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2)电脑及其外设;

(3)家用视听商品:家用DVD、VCD、等;

(4)自行车、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共18类;

(5)农业机械产品。

2、商品“三包”的基本内容:7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可以免费退、换、修;15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可以免费换、修;1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可以免费修理。

3、“三包”商品保修的保证期:不得少于30天,即修理后应保证30天不会出现同种问题,否则有权要求免费维修。

4、“三包”商品保修期应当扣除修理及待修时间,即保修期修理、待修所用时间应在手机保修期中予以相应延长。

5、“三包”商品因性能故障修过两次消费者可凭两次修理记录要求销售商更换新机。

6、“三包”商品符合更换条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机,销售商没有同型号同款机的,应当免费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7、“三包”商品更换换货时应当提供新机,换货后“三包”期限重新计算,换货后销售商应当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并在发货票背面注明更换日期加盖公章。

8、折旧费计算期间为自发货票开具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应扣修理和待修时间。

9、实行“三包”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规定或约定,经营者承担的义务:

(1)符合退货条件,不得收任何费用;

(2)经营者未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修复的,提供备用商品;

(3)承担消费者因修、换、退发生的运输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10、实行三包的产品范围:

(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定和调整。

(3)随着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4种产品加入,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2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

(4)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5)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4.酒店厨房工作中三定原则
三定”工作操作实务编辑“三定”原则“三定”工作对企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对员工而言,牵涉到每个人的利益,也都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为了保证“三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遵循以下主要原则:1、因事设岗。企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经济体,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必须为出资人或者股东创造价值,否则这个企业就失去了存在的后续动力支持。

很多企业也存在因人设岗的现象,但因人设岗只能针对少部分高端人才或国有企业为改革减少阻力而做出的战术安排等特殊情况,而不是普遍状态。即使这样,企业在改革时如果出现了因人设岗的现象,也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

因此,因事设岗是第一原则!2、岗位结构扁平化原则。岗位设置强调专业化分工,但不能设置过多的岗位级别,比如人力资源部,一个部长下设相应的人事专员即可,大可不必再设副部长、人事主管等职务。

而且,人事专员之间虽说工作内容不同,但是同一个岗位,都是人事专员,其岗位工资是相同,不同的是其考核标准不同。3、一岗多能原则。

效率是第一位的,同时也是岗位备份,既能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成本,又能缩短岗位之间信息传递时间。当然,不是要求一个人干几个人的工作,而是要把每个人都培养成复合型人才。

提高组织的战斗力和市场竞争力。“三定”程序1、做好“三定”宣传工作,形成统一思想2、企业主要生产流程、管理流程梳理与优化3、现有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的系统化、科学化整理分析4、结合企业实际设计“三定”改革方案5、方案公示与征询意见及最后的修改6、方案的确定及推进实施“三定”实施步骤(一)公布职位。

按照职位分类要求修订职位说明书,公布内设机构、编制、各具体职位及职位任职条件。(二)公开报名。

符合定岗基本条件的人员,根据各职位的任职条件要求,自行申请拟任职的职位。(三)资格审查。

各单位依据定岗人员基本条件对公开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四)考核考试。

各单位可采取述职、答辩、情景模拟等测试方法,对拟定岗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五)民主测评。

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定岗人员进行民意测验,听取群众意见。(六)决定任命。

发放聘任书,并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劳动合同。岗位设置的新趋势随着企业外部环境和管理实践的发展,岗位设置产生了一些新趋势:1、岗位扩大化。

专业化分工使员工能力高度专一,提高了劳动效率,但也容易造成员工单调感、厌倦工作;同时高度的专业化不利于岗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从而容易导致缺乏活力、抑制创新。因此,很多企业在岗位设置时适当扩大岗位工作范围,从而避免以上问题。

2、团队化工作方式。企业越来越多地采用团队工作的模式,比如研发团队、市场策划团队以及其他强调创意的团队,在团队工作中,只存在大致的分工,而没有绝对的岗位界限,团队成员更强调各自在团队中的角色定位、按照能力而不是岗位发挥作用。

如果在团队中强调岗位,反而会破坏团队工作氛围,抑制团队工作优势。3、弹性岗位设置。

有人提出基于能力的岗位设置方法,其主要特征为:岗位工作目标和职责比较模糊,员工不必拘泥于岗位职责范围,从而有利于发挥个人特长,进而使企业具有应对市场变化的弹性。这种形式在第三产业尤为突出,因为第三产业是高度依赖于人的,员工的能力和积极性对工作任务的影响非常巨大。

这些都是在新经济条件下岗位设置所表现出的一些新趋势,但在我国这样一个以制造业为主、第三产业尚不发达的国家,这些趋势目前还不是主流;而且,这些趋势都是在规范的专业分工岗位设置基础之上形成起来的,并非对分工的否定,而是对分工的发展。“三定”方案的实施保障(一)定岗定员工作由必须在公司统一行动,实行公司领导+部门领导负责制。

各下属单位根据公司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同时认真搞好动员部署,保证这项工作按要求、有计划、分步骤进行。

(二)财务预算要有保证,在实施“三定”改革中,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就要有奖有罚,因为财务上要做好预算。如果在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允许的条件下,建立科学高效的薪酬体系,将更有利于“三定”改革的推进工作。

形成多劳多得,劳有所值的新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三)要顾全大局,“三定”工作要科学、公平、合理。

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掌握定岗定员的标准,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严格控制职数比例。不循私情,不封官许愿,不能借机打击报复,不得突击和超职数提拔干部。

对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要进行再培训后上岗或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及时做好改进和解释工作。

企业工会和党委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合理要求与无理取闹区别开来,把坚持原则与解决实际问题区别开来,把工作做深做细。
5.安全活动的三定是什么
安全活动的“三定”有两层意思: 1)对事故隐患、危害因素和安全生产问题,要做到“三定”: a.确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措施), b.确定整改时限(定时), c.确定整改人员尤其是责任人(定人)。

2)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要做到“三定”: a.定机构(单位), b.定编制(人员), c.定职责。 安全活动中,主要靠检查和预防来确保安全。

针对事故隐患的整改一定要做到“三定一落实”,即是指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隐患,一定要按照“三定”的方法进行整改。

没有解决之前,要采取必要的临时性措施,确保安全。
6.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

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2、《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什么是 三定规定?

“三定”规定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该规定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是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三定主要指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
“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是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
二是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
三是内设机构(一般部门内的司局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
四是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五是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
六是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