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死刑虽然是刑罚的终极方式,但是死刑的执行过程还是比较严肃的,在经过一审、二审之后,死刑才会被最终确认。死缓和死刑不仅有很大的不同,而且二者还是一个对立的关系。犯罪分子犯了很大的罪后,都想尽办法让自己获得死缓的结果,因为死缓有很大希望变为有期徒刑。但是犯人被判处死刑后就再也没有希望。


其实死缓也是死刑的一种,但是根据我们刑法的规定它指的是对于那些应该判处死刑的罪犯,但是他们造成的危害并没有达到立即执行死刑的程度,所以不用立即执行。从犯人这两年中的表现再来定夺他最终会不会被执行死刑,而这种处罚也是我们国家独创的一种变通死刑的一种方式。如果在服刑期间表现突出的话,也是都会获得很多次数不等和期限不同的减刑。


白银连环杀人案凶手高承勇被执行死刑死刑和死缓有何区别

当前社会死刑虽然是刑罚的终极方式,但是死刑的执行过程还是比较严肃的,在经过一审、二审之后,死刑才会被最终确认。死缓和死刑不仅有很大的不同,而且二者还是一个对立的关系。犯罪分子犯了很大的罪后,都想尽办法让自己获得死缓的结果,因为死缓有很大希望变为有期徒刑。但是犯人被判处死刑后就再也没有希望。

其实死缓也是死刑的一种,但是根据我们刑法的规定它指的是对于那些应该判处死刑的罪犯,但是他们造成的危害并没有达到立即执行死刑的程度,所以不用立即执行。从犯人这两年中的表现再来定夺他最终会不会被执行死刑,而这种处罚也是我们国家独创的一种变通死刑的一种方式。如果在服刑期间表现突出的话,也是都会获得很多次数不等和期限不同的减刑。

死缓和死刑有什么区别?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条件,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并没有严重到需要处死的地步,所以采用缓刑的方式;

2、审判程序,死刑需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执行方式,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一律会被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两年期满后,会酌情判为无期徒刑或十五年至二十年的有期徒刑。被查证确定为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在缓刑结束后,会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白银案真凶不是高承勇(白银案高承勇辩护律师)

(原标题:“白银连环杀人案”高承勇辩护律师:历时两年多,自己承受了较大压力)

高承勇被捕时场景 图据网络

据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日上午,“白银连环杀人案”罪犯高承勇被执行死刑。高承勇的辩护律师朱爱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最后一次见到高承勇是在死刑复核阶段。“死刑复核裁定上需要签字。我接触的大多死刑犯,签字时手会不自然地发抖,字迹潦草得变形。当时高承勇表现得很平静。”

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高承勇在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连续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此后多年,系列案件成为悬案,凶手逍遥法外。但2016年8月26日,办案民警通过DNA比对筛查后锁定高承勇,后在白银市一小卖部内将高承勇控制。

2018年3月30日,该案在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高承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法定期限内,高承勇未上诉、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复核。

今日,高承勇被执行死刑。高承勇的辩护律师朱爱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案历时两年多,期间自己承受了较大压力,被很多人指责为何给如此穷凶极恶的人辩护,甚至曾遭到自己母亲的质问。

朱爱军解释,从嫌疑人到被告人,再到罪犯,高承勇的角色在转变,之所以辩护,是为防止冤假错案,“刑事案件以证据为主,11起凶案,是不是全是高承勇所为,证据链是否完整,均需查明。辩护并非帮忙脱罪,是为保证审判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要罚当其罪,罪当其行。如果辩护人尽力,那么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

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综上所述,死缓并不是死刑,而是死刑的一种变通方式。一般所说的死刑指的是死刑立即执行,而死缓则是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两年执行,死缓期间表现良好的可达到减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