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无定论有以下四个意思:

1、暂时还没有可用的证据来证明;

2、事无先例可循;

3、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非可控制力造成的不清楚,不透彻;

4、非当下能力所解决而产生的结果。

例句:侵袭性曲菌病的联合药物治疗是作为首选还是难治尚无定论,需要一个前瞻性对照临床实验进行证实。

尚无定论的意思

1.暂时还没有可用的证据,来证明。

2.事无先例可循。

3.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非可控制力造成的不清楚,不透彻。

4.非当下能力所解决而产生的结果。

【读音】

shàng wú dìng lùn

【造句】

1.对桑弘羊参与燕王谋反问题,学术界迄今尚无定论。

2. 侵袭性曲菌病的联合药物治疗是作为首选还是难治尚无定论,需要一个前瞻性对照临床实验进行证实。

3. 对该现象的解释尚无定论,现有的解释认为,这可能是耻毛有散发气味、保暖甚至防止皮肤因摩擦发炎的功效。

4. 过劳死“一说目前尚无定论,但白领的工作强度和健康状况着实令专家担忧。

5.韦斯利能否揭幕战复出尚无定论。

6.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超前发展,目前专家和学者对于网络实名的法律性质尚无定论。

7. 有关巨石阵作用的推测也是众说纷纭,上至天文学意义,下至不明飞行体的降落点,尚无定论。

8. 自生绿泥石可以抑制石英的胶结作用,但其抑制机制目前尚无定论。

9. 我不了解‘黄定宇案’的内情,他究竟犯了什么法,司法机关尚无定论,我不能就案件本身的问题妄加评说。

10.尽管有关主语的论争颇多,尚无定论,但主谓结构中的句首主语以它特有的空间位置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

11.关于三焦的型态与实质,中医界众说纷纭,至今尚无定论。

12.编辑出版美学的研究对象至今尚无定论,这非常不利于编辑

13.一直以来,众说纷纭话政党,至今尚无定论。

14.《六韬》又称《太公兵法》,相传为西周姜尚所著,据考为后人伪托,成书在先秦或者汉初,至今尚无定论;《吴子》是战国名将吴起的兵法,略为可信。

15.然而众说纷纭,迄今尚无定论。择校之风愈演愈烈,社会各界的反响也愈来愈大。

”或忠信而死节兮,或訑谩而不疑.“什么意思

意思是有的人因为忠信而死,有的人却在欺骗后而不被怀疑。语出战国时期楚国诗人《九章》。其作品有的是表现诗人在政治上遭受打击后的愤懑,有的是表现诗人高洁的情操与黑暗混浊的现实生活的矛盾,有的是表现对破国亡家的哀思及对人民苦难的同情。

扩展资料:

或忠信而死节兮,或訑谩而不疑。

弗省察而按实兮,听谗人之虚辞。

译文是,

有人忠贞诚信为节操而死,有人欺诈而不受怀疑。不去考察按照实情处理,只听谗者所说的虚妄之辞。

《惜往日》是屈原的绝命词。诗人一生的政治遭遇,因谗人破坏和国君昏庸使自己的理想不能实现而深感痛惜,也表示了其必死的决心。

这句话是是什么意思?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此句出自老子的《道德经》第五章。仁在这里的意思是仁爱,仁慈,对百姓的仁义。刍狗就是草扎的狗,以前祭祀时用草扎的狗来代替活的狗作为祭品,祭祀完如同废物,随意丢弃。整句话意思是,天地没有好恶的意识,也不怜悯万物,任其生长,自生自灭。
本篇文以解析“刍狗”为出发点,坚持以老解老的立场,提出释“刍狗”为“刍豢”的观点;并以之返回观照文本意义本身,对《老子》体系中的某些范畴做印证性探讨
《老子》,又名《道德经》,上下八十一章,在我国哲学史以及文学史上的地位均毋庸置疑。然其语义艰涩,所指抽象,其中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一句更是理解不一,莫衷一是。由论文题目可知,对句中“刍狗”一义寻找一个合理解析是本论文力图解决的主要问题。因此,本论文分成两大板块:第一板块(1、2、3、4节)集中于“刍狗”一义的辨析与解释。第二板块(5、6、7节)以第一板块的释义为基础,对“刍狗”一句句义、以及所涉及《老子》体系中的某些范畴等做初步探讨。

先将通行本《老子》(非通行本的问题后面谈)第五章抄录如下: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由于《老子》文本的特殊关系,一章中上句与下句未必有必然联系(帛书本《老子》证明早期《老子》章节与传世本不同,很可能祖本《老子》不分章);所以我们把重点放在头一句上。显然,“刍狗”是理解句意的肯綮之一。历来对“刍狗”的解释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倾向于将“刍”、“狗”拆开,分别释义。这种说法最早见于汉代河上公的注:“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报也”,“圣人视百姓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礼意”。 其后,魏晋时王弼采纳了这种说法,“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无施,有恩有为。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有恩有为,则物不具存。物不具存,则不足以备哉!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无为然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 为了论述方便,以下称这种释义为河上公注。
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继续阐发河上公注,“……刍(草)、狗(兽)、人都是天地间自然生长的物,兽食草,人食狗,都合乎自然规律,天地并不干预兽食草,人食狗,所以圣人也不干预百姓的各谋其生活”。
显而易见,主张拆词的根据主要来源于文字学。刍的古字是“刍”,甲骨文字形从手从草,故《说文》释:刍,刈草也。又,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从二屮,即‘草’字也。”“刍”字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被普遍用来指代草,如《周礼•太宰》:“七曰刍粖之式”。《左传•昭公十三年》:“淫刍荛者”。《左传•昭公六年》:“禁刍牧采樵”。这是当时的大语境,以“刍”为“草”实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值得注意的是,河上公注的释义隐约将“草”放大,有相当于今天“植物”一词的外延。同理,“狗”被放大为“兽”,借指一切动物,于是有“兽食草,人食狗”之说。
另一种释义主张将“刍狗”理解成偏正式的合成词,即“用草扎成的狗”。此说最早见于《庄子•天运篇》,其中讲到:“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 由于庄子学派于老子学术体系的特殊关系,有不少后人偏信此说。 宋王安石指出:“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有爱也,有所不爱也。爱者,仁也;不爱者,亦仁也。惟其爱,不留于爱,有如刍狗,当祭祀之用,盛之以箧函,巾之以文绣,尸祝斋戒,然后用之。及其祭祀之后,行者践其首迹,樵者焚其肢体。天地之于万物,当春生夏长,如其有仁,爱以及之;至秋冬,万物凋落,非天地之不爱。”
王雱(王安石之子)则注道:“刍狗,祭祀所用。方其用也,隆礼致敬以事之;及其已事,则弃而捐之,等于粪壤。其隆礼致敬之时,非不以至诚也,然而束刍为狗耳,实何足礼敬乎?准不足礼敬而加礼敬者,又非以为也。夫万物各得其常,生死成坏,理有适然,而天地独为之父母,故不得无爱。而原天地之心,亦何系累哉!故方其爱时,虽以至诚,而万物自遂,实无足爱者。反要其终,则粪壤同归而已,岂留情乎?” 后又如元代吴澄注:“刍狗,缚草为狗之形,祷雨所用也。既祷则弃之,无复有顾惜之意。天地无心于爱物,而任其自生自成;圣人无心于爱民,而任其自作自息,故以刍狗为喻”。
以上两说为主流,几乎左右了从古至今整个“刍狗”释义的思维路线。有意思的是,《唐明皇道德真经注》 自己无法裁夺,只好兼收并蓄,在解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时候,援河上公注:“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责其报也。”而在解释“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时候,又援《庄子•天运》里的说法:“不仁者,不为仁恩也。刍狗者,结刍为狗也。犬以守御,则有弊(蔽)盖之恩。今刍狗徒有狗形,而无警吠之用,故无情于仁爱也。言天地视人,亦如人视刍狗,无责望尔!”
两种释义方式导致对句意的不同理解更是五花八门,主流也是两种。主张拆词的多认为“刍狗”乃废弃之物,无需珍惜,并引此句与“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等联系,认为“任由自生自灭”,一切要回复自然;援庄子说的多主张“不仁至仁”,或“至仁无亲”,如唐明皇道德真经注:……言天地视人,亦如人视刍狗,无责望尔。尝试论之曰:夫至仁无亲,孰为兼爱?爱则不至,适是偏私。不独亲其亲,则天下皆亲矣。不独子其子,则天下皆子矣。是则至仁之无亲,乃至亲也,岂兼爱乎?
到底以上说法是否真正领悟了“刍狗”一句的真实含义呢?笔者不敢妄下断论。恐怕还得回到最初的出发点“刍狗”上,仔细探究一番。

事实上,河上公注将“刍狗”简单地分成草和狗,历来不乏反对的声音。例如,马叙伦在《老子校诂》中指出,说“譬如结刍为狗以祭祀,此说是也;王弼河上注以刍草狗畜二物说之,非是。” 余不一一。
而笔者亦同样认为,“刍狗”不宜简单地拆开解。理由有二:
首先,从句式上来看,句中包含另外几个关键词:天地、万物、圣人、百姓。这四个词在此均以合成词的形态出现,“天地”对“圣人”,“万物”对“百姓”,故“刍狗”在形式上宜以合成词的形态出现在句式中。
其次,从逻辑上说,如果“刍”是“草”,“狗”是“兽”的话,那么如河上公、王弼注的“将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便有偷换概念之嫌。为什么不说“狗食刍,人食狗”呢?关键就在于狗不吃草。因而与“刍”相联系时,不得不说“狗”代表了“兽”,尔后单说“狗”时,就承认“狗”就是“狗”。但是“狗”之单字意思明确,《说文》指出:大者为犬,小者为狗。《礼记•曲礼上》谓:效犬者左牵之。《尔雅》中也明确指出:(犬)未成豪,狗。郝懿行义疏:“狗,犬通名。若对文则大者名犬,小者名狗……今亦通名犬为狗矣。”狗没有指代兽的义项,而以狗扩大到代指所有兽类的先例,笔者尚未见到。那么,剩下来的唯一解释就是,这里的狗如果分拆开来,就不能简单地释为兽。
又,如果说“刍狗”是出于音韵上的需求,则不合道理。正如朱谦之在整理《老子》韵读24例后所说:“由上所举韵例,有前人所认为无韵者,而实皆自然协韵。如以叠字为韵,老子之例甚多也……由此知五千言以道、道为韵,名、名为韵,以仁、仁为韵,狗、狗为韵者,又何足异?” 可见,此句“狗”“狗”迭韵,无论在“刍狗”的位置上换成哪一个词,总能构成韵读,不会有其它影响。同时,第五章第二句的结束词为“橐龠”,第三句的结束词为“中”,依照王力整理的古韵三十部,“狗”(侯部字)与“屈”、“出”韵(脂部字)、“中” (中部字)相去甚远,都不能构成有效韵读。因而笔者不认为以“刍狗”标榜它义是出于音韵上的考虑。
作进一步观,河上公注为什么要将“刍狗”拆开来解释成这个样子呢?笔者认为这与《老子河上公章句》本身的价值判断分不开。在道家以及道教典籍的发展体系中,《老子河上公章句》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位置。王明在《<老子河上公章句>考》中指出:“自西汉初迄三国,老学盛行三变,其宗旨各自不同……一、西汉初年,以黄老为政术,主治国经世。二、东汉中叶以下至东汉末年,以黄老为长生之道术,主治身养性。三、三国之时,习老者既不在治国经世,亦不为治身养性,大率为虚无自然之玄论。” 《老子河上公章句》的成书时间尚无定论(王明认为“似当东京中叶迄末年间感染养生风尚下之制作”),但万变不离其宗,大抵上反映的是由“治国经世”向“治身养性”发展的情况。从而,书中身国兼顾的例子随处可见,如:
治身者呼吸精气,无令耳闻;治国者布施惠德,无令下知也。
用道治国则国安民昌,治身则寿命延长无有既尽时也。
除此,《老子河上公章句》还提出了多种养气的办法,从这些可以看出,人的自我意识已经上升成为了价值判断的主体。所以,“刍狗”亦演化成了一条生物链:兽食刍,人食狗。“人”处于生物链的最高层,其地位与价值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张扬,所谓“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这与《老子河上公章句》明言提倡养生修身的思维模式相吻合。事实上,《老子》五千言,并没有直接论及养生、修身;《老子》只提倡“为道”,如第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第四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等。这种思路一直被后来人刻意地继承下去,便逐渐出现各种各样的养生方式,包括胎息吐纳、气功丹药;一直到葛洪的《抱扑子内篇》,蔚为大观,成为“金丹大药”神仙道教的集大成者。如此说来,河上公(《老子河上公章句》作者尚未有定论,姑且称之)不过借《老子》之言阐发自家论调而已。那么,把“刍狗”解释成“兽食刍,人食狗”的生物链也在情理之中了;否则便失去一个可供趁机阐发的舞台。

那么,“刍狗”既然不能循河上公注,可否就依照《庄子•天运篇》释为“草扎之狗”呢?笔者不敢苟同。
一、释“刍狗”为“草扎之狗”不见得文义畅通。
《庄子•天运篇》为述孔子守周礼不放而引“刍狗”一例,文中人物师金在解释完“刍狗”以后,更重要的还是后面一段话:
将复取而盛以箧衍,巾以文绣,游居寝卧其下,彼不得梦,必且数眯焉。今而夫子亦取先王已陈刍狗,聚弟子游居寝卧其下。故伐树于宋,削迹于卫,穷于商周,是非其梦邪?围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死生相与邻,是非其眯邪?……故礼义法度者,应时而变者也 。今取猨狙而衣以周公之服,彼必龁啮挽裂,尽去而后慊。
可以看到,庄子借师金这段话主要评述孔子守古之礼法不变,不得变通。其中:
(1)“刍狗”在此隐约含有神魔怪力之意。所谓“将复取而盛以箧衍,巾以文绣,游居寝卧其下,彼不得梦,必且数眯焉”。也就是说,如果在祭祀完后,还有人将草扎之狗细心珍藏,形影不离地带着,那么即使不招来恶梦,也会为神魔所吓。这种天马行空略带诡异的行文色彩与庄子整部书的风格相吻合。
(2)师金指出:对待“刍狗”的一般态度是用完后践踏之,抛弃之,但有的人不是这样,对“刍狗”看得很宝贵。重点就放在后半句,换句话说,孔子将周礼看得很重,他就相当于师金讽刺的那位在祭祀完以后还悉心珍藏“刍狗”的人。那么,到底用后即弃的态度可以称为“以……为刍狗”,还是用后珍藏的态度才叫做“以……为刍狗”呢?庄子没有明说。依前者,孔子不以周礼为“刍狗”,依后者,孔子以周礼为“刍狗”。
带着以上两点,我们回到《老子》那句话,可以发现二者迥异。首先,《老子》阐述的是自己对天地、圣人的看法,没有必要染上浓厚的神力色彩。有一种意见认为,史载老子做过史官,所谓“周守藏室之史 (相当于今天图书馆的馆长)”;而在周以致更早的时候,史、卜、筮、祝这几种人每每相通。那么,老子作为巫祝文化背景下的一个言语者,他的用词遣句不可避免地会带上相应的痕迹;“刍狗”作为祭祀的物品,就是老子随口拈来的绝佳比拟。
这种意见有道理,《老子》书中也的确体现了很多史巫文化氛围的思维方式。不过,是否就能因此一锤定音呢?笔者认为不妥:一则按照通行本的分章模式,第五章第二句言“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众所周知,“橐龠”就是“风箱”,不但形象而且容易理解,并没有艰涩之感。“风箱”与史巫文化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关联。另外,《老子》第十一章言“三十辐共一毂”、“埏埴以为器”、“凿户牖以为室”,均是日用之常物,为大众所熟识;第六十四章所言“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也是日常之理,为大众所接受。难道这些精妙的例子都与史巫文化相关吗?可见,从词句中看出史巫文化气息是正常,但不能反过来仅凭史巫文化就硬将《老子》中的词义解释成相应的模样。二则《老子》中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只。五千言中论及神(出现“神”字的仅八处,分别在第六、二十九、三十九、六十章)的时候,多为泛指。如第三十九章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生……”,天、地、神与谷都是一个范畴,并非所指。神谷第六章言:“谷神不死,是谓玄牝”。谷神也不是某个具体神灵(具体释义有争议,不过公认体现了原始的生殖器崇拜)。进一步说,在《老子》构筑的体系下,行为规则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从自然以下,分别是道、天、地、人。而鬼、神或者仙在这个体系中没有相对应的地位。所以,《老子》似乎没有必要将“刍狗”越说越远,附上神力色彩。
其次,我们看一下(2)。《淮南子•齐俗训》提到“刍狗”,与《庄子•天运篇》相通:譬如刍狗土龙之始成,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袀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后,则壤土草剟而已,夫有孰贵之?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逻辑,“刍狗”可以囊括三个含义:
a、敬而用之。所谓“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戒以将之”,“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袀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也就是说,“刍狗土龙”在未经使用前的阶段,是深为所重的;它相当于某件贵重物品,蕴涵着相应得价值功能。
b、弃而贱之。所谓“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则壤土草剟而已”。此时,“刍狗”相当于完全无用之物。
c、先敬而后弃。也就是包括了a与b两个阶段,成为一个总体观照。此时的“刍狗”相当于一个先顺时而后背时的概念。
《庄子•天运篇》所言的“刍狗”,描述具体明晰,应该指义项c。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庄子•天运篇》并没有指出也没有迹象表明,此处“刍狗”一义引自《老子》;何况,在文本中与颜渊探讨“刍狗”问题的不是老聃,而是师金。那么,将c义项直接套用到《老子》中的“刍狗”上,即使可以解释得通,也未免差强人意。怎能证明《老子》中的“刍狗”不是a义项,不是b义项,就是c义项?
事实上,退一步来讲,c义项并不能地让人信服地释义。分析如下:《庄子•天运篇》中的文本具体含意有两个:1)师金认为,周礼就像刍狗一样,是先顺时而后背时的东西;现在它已经过时,不必再念念不忘。2)师金认为,孔子守着周礼不放,就像守着刍狗不放一样,念念不忘。
但是,以上两种行为,到底哪种可以等同于“以……为刍狗”这个句式呢?《庄子•天运篇》中没有解释这个问题。
如果1)可以说称之为“以……为刍狗”,要达到“不必念念不忘”,必须先使之价值破灭,成为废弃无用之物。那么天地是否曾经“敬”过万物,圣人是否曾经“敬”过百姓呢?或者,天地是否曾经“用”过万物,圣人是否曾经“用”过百姓呢?显然费解。有人主张在此基础引申为“任由自生自灭”,比如苏辙认为:“结刍为狗,设之于祭祀,尽饰以奉之,夫岂爱之?适时然也。既事而弃之,行者践之,夫岂恶之?亦适然也。”但是,“用过即弃”与“任由自生自灭”两个行为的主体明显不等。“用过即弃”的主体是作用于对象的事件参与者,“任由自生自灭”的主体是一名旁观者。“结刍为狗”不是自生,是人造之以生;不是自灭,是人捐之以灭。“用过即弃”与“任由自生自灭”二者相距甚远,况且,无论用过是否放弃,后者都可以笼统概之为“任由自生自灭”。从“用过即弃”推至“任由自生自灭”亦难以说服人。
如果是2)可以称之为“以……为刍狗”,释为“念念不忘”,那么顺着这个逻辑,是否说天地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以百姓为刍狗,就是天地悉心珍藏万物,爱不释手,圣人爱惜黎民,念念不放呢?既然如此爱惜,何必声称“不仁”,让多少后来者久不得其要领?
总之,以上分析表明,将“刍狗”释为“草扎之狗”,于《庄子》文本中可通,于《老子》则不通。庄子学派也有借老子之言阐发“至仁不仁”或者“至仁无亲”的嫌疑,此“刍狗”非彼“刍狗”。

那么,“刍狗”到底作如何解释呢?笔者以为,将“刍狗”释为“刍豢”较为恰当。
刍豢,当指牛羊犬豕。《说文》指出:“豢,以谷圈养豕也。”《孟子•告子上》:“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朱熹注曰:“草食曰刍,牛羊是也;谷食曰豢,犬豕是也”。又如,《史记•货殖列传》有言: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
“豢”与“犬”关系之密切历来为人所道,《礼记•月令》: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郑玄注:养牛羊曰刍,犬豕为豢。孔颖达疏:食草曰刍,食谷曰豢。又《周礼•地官•槁人》:掌豢祭祀之犬。郑玄注:养犬豕为豢。商承祚先生在《殷墟文字类编》谈到:今卜辞有字囗(上“豕”下“廾”)、囗(上“犬”下“廾”),象以手奉豕,疑即豢之初字。篆字从采,殆后世所增。牛羊曰刍,犬豕曰豢。故其字或从豕,或从犬。
可见,若以“刍豢”释“刍狗”,语义上可通。同时,刍豢还泛指祭祀用的牺牲(其实就是牛羊犬豕的另一用途),但没有“草扎之狗”的神力色彩。设“草扎之狗”之义为a,“刍豢”之义为b,比较二者可知至少有以下区别:
1、a是人造之物,依人而生。b是自然界的生物,有灵能动。
2、a与天地之关系是单向的:a作为道具祭祀天地,但天地对a没有任何既定义务。b与天地的关系是双向的,b依天地而生,天地有权干涉b,但是它不干涉。
3、a的使命只有一个,就是取悦于既定对象。b是自然之物,本无其使命可言;若非要言其之于人的功用,那么它的功用呈发散性与不确定性,可以为人所奴役,作劳力、作菜肴、作牺牲,亦可以自生自灭。
4、a是单数,b是复数。
由此分析:
据1,“草扎之狗”不能自生,为则有,不为则无。而b可以自生,与人的存在无任何关系。
据2,对于“草扎之狗”,天地作为旁观者的身份是在语境之外的,因为天地对“草扎之狗”无任何义务,如果“草扎之狗”对天地有作用、有左右,那才是稀罕的事情。对于“刍豢”,天地是成就牛羊犬豕的其中一个条件,但天地对自己的所为“麻木不仁”。同样地,圣人之于百姓,也应该遵循。这与《老子》提倡的“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弗争”、甚至“道生之、蓄之……为而弗恃,长而弗宰,此之谓玄德”等极其吻合。
据3,“草扎之狗”的用途只有一个,就是取悦于神灵,企盼得到佑护。用之于天地尚可,但用之于圣人则不当。难道万千百姓、芸芸众生需要取悦圣人,从而得到圣人的佑护吗?可惜,《老子》从未提及,老子只提倡“邻里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相反,圣人可以在其能力范围内给予百姓帮助,不正像天地之于刍狗万物么?钱锺书在《管锥编•老子》谈到:刍狗万物,乃天地无心而“不相关”、“不省记”,非天地忍心“异心”而不悯惜。钱锺书不独言刍狗,独言万物,而将刍狗万物并列,实乃明智之举。
据4,因为万物、百姓皆是复数,故“刍狗”宜释为复数。否则,天地将万物看成是一个“草扎之狗”呢,还是将万物看作是一堆“草扎之狗”呢?
可见,“刍豢”比“草扎之狗”更符合句意。那么为何不直接使用“刍豢”一词呢?一则“刍豢”比不上“刍狗”简单易识,求通俗而已,不然为何又不用“刍犬”以代“刍狗”呢?二则“豢”字已经发展出引申义,即收养,或曰以利收买。如《左传•哀公十一年》:是豢吴也乎。杜预注:豢,养也。又如《荀子•棨辱》:豢之而俞瘠者,交也。同时,《老子》喜言通俗之物,以平凡事平凡物作喻。如“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牗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同理,“刍狗”易通俗不易延远,“牛羊犬豕”则是。
另外,《易•说卦传》说:艮为狗(稍后,汉代人以马喻乾卦,以牛喻坤卦)。由此,该章节包含有“天”(乾)、“地”(坤)、“风”(巽)、“狗”(艮)等重要的卦象,老子是否另寓深意,亦不可知。但狗素来被人所格外看重是毋庸置疑的。狗为六畜之一,除了有预兆吉凶灾异的象征作用以外,还有除灾的作用。根据《礼论》的说法,狗属于“至阳之畜”,在东方烹狗,可以使阳气勃发,从而蓄养万物。又东汉的应劭在《风俗通义》中说:天子所居住的城市一共有十二门,东方的三门是生气之门,为了不使死物在生门出现,所以在另外的九门前杀狗去灾。在阴阳五行学说中,狗与五行中的金相配合,又与方位中的西方对应,而与东方木相克,杀狗有毕止春天的阴湿疫气,使万物复苏成长的作用。狗能够去邪免灾,这并非是什么奇谈怪论,就连明代著名的医学家李时珍也认可狗的这一特殊功能,他在《本草纲目》中记载道:术家认为狗能够禳辟一切邪魅妖术。《史记》中指出:秦国在城池的东、南、西、北四门前披裂肢解狗以抵御灾害。同时,用白狗的血涂在门上来驱逐不祥,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风俗。可见,凭狗的地位与影响,以“狗”代“犬豕”,极有可能。
以上从词汇本身分析“刍狗”的释义,以下结合《老子》体系,阐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一句之含义,兼证余以上释义之可行。

由于“刍狗”一句涉及儒家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仁”,更直言不讳“圣人不仁”,因此显得充满火药味,甚至一度演化成儒、道两家论战的口实之一。
首先,笔者对“仁”的传统解析无任何异议。《说文》指出:仁,亲也。儒家将之升华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亲爱;并以之作为最高的道德标准,相当于英语中的benevolence。不过,“仁”毕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具体的语境中其具体含义会有所变通。那么,此句的“圣人不仁”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先引一些较为经典的意见:
吴澄认为:“圣人是无心于爱民,而任其自作自息。”
范应元认为:“圣人体此道以博爱,其仁亦至矣,而不言仁。其于百姓,亦如天地之于万物,辅其自然而不害之,使养生送死无憾,不知帝力何有于我哉!”
萧天石认为:“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故其以百姓为刍狗者,乃一任百姓之自为刍狗也。死生得丧无与焉,当如是则不得不如是也。当生即生,当杀即杀;当行即行,当止即止;当用即用,当舍即舍;当成即成,当毁即毁;此当然而然,实即自然而然,纯为一道之流行,与一气之流行。圣人之用心,照之于天,亦因是也。”
由上可以看到,以上几家释“圣人不仁”时,终究受制于“结刍之狗”这一义项的引导。其中的共同点在于:
1、“刍狗”为卑贱之物。
2、强调“天地”与“圣人”不亲近任何事物(没有任何感情)。
3、“天地”与“圣人”完全不作为,任由自生自灭(没有任何责任)。
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三项放回《老子》的文本当中考察,发现矛盾重重,不能自圆其说:
对于1,《辞海》在解释“刍狗”一义时,列举了河上公注与《庄子•天运篇》释两个说法,然后指出:两说不同,皆以喻轻贱无用之的东西。 也就是说,“刍狗”卑贱不堪,“天地”与“圣人”完全摆出一幅的冷面孔,对任何东西都不放在心上。但是,《老子》第四十九章指出:“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如果圣人不把百姓放在心上,又何必以百姓之心为心?岂不是自作聪明?显然相悖。当“刍狗”被理解成“刍豢”时,无卑贱之义。万物有万物的生息,百姓有百姓的生息,仅此而已。
对于2,《老子》第二章指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另外《老子》第四十五章有“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等言语。又《老子》第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可见,《老子》的体系强调取消对立,不欣赏极端的行为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仁”并非刻意强调“无所亲爱”,而是强调说,圣人对待百姓与天地对待万物的方式是一视同仁,公

爱子,教之以义方是什么意思

“爱子,教之以义方”的意思——爱自己的儿子,一定要以正确的礼法来教导约束他,。

【作品出处】

出自左丘明《左传·隐公三年》。

【作品原文】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公于州吁,嬖人之于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 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 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 能昣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 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 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即”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蜡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 陈人执之,而请涖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石腊使其宰孺羊肩涖杀石厚于陈。

君子曰:“石腊,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作品注释】 

卫:诸侯国名,姬姓,在今河南淇县、滑县一带。

齐:诸侯国名,姜姓,在今山东临淄一带。

东宫:指太子。

得臣:齐庄公的太子。

庄姜: 卫庄公的妻子、庄是丈夫谥号,姜是娘家的姓。

《硕人》:《诗·卫 风》中赞美庄妻的诗。

陈:诸侯国名,妫姓,在今河南开封以东,安 徽毫县以北。

厉妫:卫庄公夫人。

娣:妹妹。

戴妫:随历 妫出嫁的妹妹。

嬖人:低微而受宠的人。这里指宠妾。

石碏:卫国大夫。

纳:人。

邪:邪道。

泆:放纵。

阶:阶梯。这里的意思是引诱。

降:指地位下降。

憾:恨。

眕:克制。

速祸:使灾祸很快到来。

君人者:为 人之君者。

无乃:恐怕,大概。

老:告老退休。

和其民: 使其民众安定和睦。

定君;安定君位。

石子:指石碏。

觐:诸 侯朝见天子。

朝陈:朝见陈桓公。

使请:求陈镇公向周王请求。

如:往,去到。

褊小:狭小。

耄:年老。 八、九十岁叫耄。

涖:前来。

右宰:官名。

丑:人名。

濮: 陈国地名。

宰:家臣。

孺羊肩:人名。

与:参与,一起。

【作品译文】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为妻,名叫庄姜。庄姜长得很美,但没有生孩子,卫国人给她作了一首诗叫《硕人》。后来卫庄公又娶了一个陈国女子,名叫厉妫。厉妫生下孝伯,孝伯早死。 跟随厉妫嫁的妹妹戴妫生了卫桓公,庄姜就把卫桓公当作自己的儿子对待。公子州吁是庄公宠妾的儿子,受到庄公宠爱,又喜欢用兵器伤人,但庄公不禁止,庄姜很厌恶他。大夫石碏劝庄公说:“我听说疼爱孩子,应当用正道去教导他,不能使他走上邪路。骄横、奢侈、淫 乱、放纵是导致邪恶的原因。这四种恶习的产生,是给他的宠爱和恩赐过了头。如果想立州吁为太子,就确定下来;如果定不下 来,就会酿成祸乱。受宠爱而不骄横,骄横了而能受压制,受了压制而不怨恨,有怨恨而不为非作歹的人,是很少有的呀。再说卑贱的妨害高贵的,年少的欺负年长的,疏远的离间亲近的,新人挑拨旧人,地位低的压着地位高的,淫乱的破坏有礼义的,这是六件背离道理的事。君主行事公正适宜,臣子服从命令,父亲慈爱儿子,儿子孝顺父亲,哥哥爱护弟弟,弟弟敬重哥哥,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顺理的事。背离顺理的事而效法违理的事,这就是很快会招致祸害的原因。作为统治民众的君主,应当尽力除掉祸害,而现在却加速祸害的到 来,这大概是不行的吧?”卫庄公不听劝告。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但禁止不住。到卫桓公当国君时,石碏就告老退休了。

鲁隐公四年的春天,卫国的州吁杀了卫桓公,自己当上了国君。

州吁无法安定卫国的民心,于是石厚便向石碏请教安定君位 的方法。石碏说“能朝见周天子,君位就能安定了。”石厚问; “怎么才能朝见周天子呢?”石碏答道“陈桓公现在正受周天子宠信,陈国和卫国的关系又和睦,如果去朝见陈桓公,求他向周天 子请命,就一定能办到。”石厚跟随州吁去到陈国。石碏派人告诉陈国说;“卫国地方狭小,我年纪老迈,没有什么作为了。来的那两个人正是杀害我们国君的凶手,请趁机设法处置他们。”陈国人将州吁和石厚抓住,并到卫国请人来处置。这年九月,卫国派遣右宰丑前去,在濮地杀了州吁。石碏又派自己的家臣懦羊肩前 去,在陈国杀了石厚。

君子说;“石碏真是一位纯粹正直的巨子。他痛恨州吁,把石厚也一起杀了。‘大义灭亲’,大概就是说的这种事情吧!”

【作品赏析】

有句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这意思是说,猛虎性情虽然凶 残,但依然要恪守亲情的界限;凶残是对外。而对自己的亲生骨 肉,却以慈爱之心相待,绝不可能将其化为腹中餐。 爱老虎这样做,是动物的天性,没什么可说的。对人而言,人做事也要按天性,亲情是人之天性所不能免的,父母儿女之间的亲情,是自然的法则。世上哪有不疼爱自己亲生骨肉的父母呢?如果说人性这东西也存在的话,父母儿女间的亲情就应当属于人性之列;如果说人性是永恒的话,这种亲情也是永恒的,否则,便是丧失了人性,丧失了天良,就不应当再冠之以“人”这个称呼了。

在另一方面,人作为超越了动物本能的有思想、有理性的存在,又不能完全凭本性、天性、本能行事;还得要服从社会的法则。道德伦理的法则,理性的法则。自然的法则还得要服从社会 的、道德的、理性的法则。如果没有这一个方面,人也就与其他 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样一来,天性和自然法则往往要同社会的、道德的、理性的法则发生冲突,并且经常是不可避免的;必须面对的、必须作 出选择。所谓“大义灭亲”,正是这种冲突的体现,是选择让天性 服从社会、道德、理性法则的结果。

要做到这一点,要有很高的革命觉悟和革命自觉性;要有很 高的道德修养和很强的理性力量。大多数人都难以做到,否则,大义灭亲就不是值得称赞的一种高尚美德了。人们大多难以割舍亲 情,难以脱出天性这条强大的纽带,常常宁可让社会、道德、理性法则屈从于天性和自然法则。这样,像石碏那样的人,就显出了与众不同,显出了伟大和高尚,让人景仰。

不过,能够大义灭亲是一回事,固然可敬,而对那个“义”还得讲究。就是说,“义”所代表的东西,要值得人们为之付出灭亲 的代价。在古时,臣轼君、子杀父、妻害夫,都是大逆不道的 “大不义”。国君是上天之子,体现了上天和神明的意志,是小民 百姓最初的父母,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冒犯甚至杀害呢?这罪过比 杀害自己的亲生父母还要大,真称得上是“弥天大罪”。在这种情 况下的灭亲是理所当然的正义之举,可歌可颂。

“义”本身的内容是随着时代、观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过 去的为合乎“义”的东西,今天未必合乎“义”。我们总是站在今 天的立场上来决定对“义”的取舍,从而在行动上作出选择。

【作者简介】

左丘明,生卒年不详,一说复姓左丘,名明;一说单姓左,名丘明。长期以来由于先秦及汉代文献对《左传》作者左丘明的记载非常有限,历代学者对左丘明的姓名、时代、籍贯、官职及著作一直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尚无定论。

春秋末期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 散文家  。 曾任鲁国史官,相传 为解析《春秋》而作《左传》(又称《左氏春秋》),又作《国语》,作《国语》时已双目失明,两书记录了不少西周、春秋的重要史事,保存了具有很高价值的原始资料。由于史料详实,文笔生动,引起了古今中外学者的爱好和研讨。被誉为"文宗史圣"、"经臣史祖",孔子、司马迁均尊左丘明为"君子"。历代帝王多有敕封:唐封经师;宋封瑕丘伯和中都伯;明封先儒和先贤。 历来学者对他的时代、籍贯、官职及著作都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尚无定论。

左丘明是中国传统史学的创始人。史学界推左丘明为中国史学的开山鼻祖。被誉为"百家文字之宗、万世古文之祖"。 左丘明的思想是儒家思想

成语的意思

查汉语词典,饕餮的解释是这样的:饕餮:taotie。1、传说中的一种贪残的猛兽,常见于青铜器上用作纹饰,称为饕餮纹。2、贪吃者或性情贪婪的人。3、贪吃之人。

字典上的解释贬义多,和我们现在的用法有着很大的差异。现在自封老饕的人不少,多是一种表面上的自嘲实际上的得意,或许还可以是沾沾自喜、生活优裕的心理超越。虽然号称老饕之人,多是能吃、会吃、敢吃、吃的起的成功、半成功人士,用“饕”自封,无非是调侃一下,强调自己在吃的方面的优越而舍弃贪婪的。这也是目前的老饕们能够得到人们尊敬的根本原因。如果说能吃而且贪婪,尊敬也就会转化成仇恨了。夏桀、商纣就是这类人物的代表。

究其本源,饕餮不是一种猛兽,而是一个人,是一个崇尚奢侈、贪吃贪财、没有同情心的家伙。《左传-文公十八年》里有这样一个故事:“缙云氏(黄帝时的夏官)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由此我们知道,饕餮是黄帝时夏官缙云氏的儿子,是个典型的贪吃无耻之徒。

周朝的时候,把饕餮的形象铸到盛食物的鼎上,是要告诫人们不要像饕餮一样的贪吃,后来慢慢的转化为鼎的一种必要的装饰,其原始的意义逐渐被人们遗忘,饕餮作为贪吃和能吃的象征流传在人们的口头和书面上。要节制饮食,不要放纵的原意已经很少有人提起了。

上古的统治者铸饕餮,号召节俭,劝贪婪,不仅仅是一种政治的需要,而且和当时的物质生产水平的低下,物品供应严重不足有着很大的关系。贪吃不仅仅会伤害身体,还和国家的兴旺有着密切的关系。上古的人们刚刚从平均主义社会转向私有制社会,平均的思想还有很大的影响,加上物质生产的匮乏,统治者占有了大量的食物,就会引起大多数人的不满,增加社会的不公平感,如果在饮食上节俭,就会得到人们的拥戴。大禹是那个时代的正面典范,而夏桀、商纣则是反面的典型。夏桀、商纣的贪婪、豪奢,引起了民众的愤怒和仇恨,导致了国家的灭亡。史书上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很多。

从民众对夏桀、商纣贪吃好饮行为的仇恨中,可以知道民众对饥饿充满了恐惧,他们想不出还有什么比“多吃”、“多喝”还要严重的罪恶,于是对放纵饮食的声讨就成为全社会最普遍的呼声。周人铸饕餮于鼎传于子孙,就是吸取商纣的教训,告诫后代以免重蹈前辙。这在几千年以自然经济为主的中国封建社会中成为主导的政治思想之一。

但是,人们对美味、美食的追求不是鼎上的文饰、统治者的宣传就可以限制的。如果真是按照统治阶级的要求去做,中国的饮食文化也不会发展到今天的样子了。华服、美食是谁都希望得到的。有句笑话说“腐败的内容:金钱、美色、美食,都是人们内心的渴望”。想想还真是这样。这也是饮食文化能够发展的根本原因,更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因之一了。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社会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中国几十年的发展也对此做了说明。这大概就是老饕在今天仍然大量出现的原因吧。
饕餮 读音 tao tie
“饕餮”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它最大特点就是能吃。
兽面纹所指称的神兽的真正名称与原型早已沉埋在不可复现的年代之中,后人因其面相凶恶、神秘、恐怖,有些又口含人首,故赐名为饕餮。饕餮原是《左传》中用来形容贪财贪食之不仁不义者。近世学者已指出把兽面纹命名为吃人的饕餮纯是牵强附会,有悖于商周的社会文化状况。
因为面相凶猛恐怖,又行饕餮恶名,此兽在中国文化与艺术演变中的踪迹几乎无从寻觅。西周中期,盛行了几百年的动物纹饰突然退出了青铜器装饰主纹的领域。但是,与饕餮纹同时出现在青铜器上的几种动物纹样,如龙、虎、凤、龟等,在以后的文化演变中,都大量出现在官方与民间,成为中国文化中最具盛名的吉祥物、艺术表现源源不绝的主题。特别是龙,在青铜器时代,多数也都拥有与饕餮纹相同的凶恶面孔。若论神秘、威武和地位,龙在青铜时代远逊于饕餮。然而,龙后来却登上了中国文化与政治象征的最高宝座,“饕餮”这一青铜时代的至尊,踪影难寻了。
饕餮纹到底指称什么?历来争论纷纭,迄今尚无定论。有说是牛、羊、虎、鹿、山魈……。在这诸说中,饕餮为虎说声音最响。许多从事原始文化与艺术研究的学者认为,饕餮纹是虎纹的夸张、变形。在古代,虎亦为很重要的通天神兽,巫师乘虎的造型在后世文物中多有出现。而在中国文化历史长河中,在“龙凤”崇拜之前,曾有过一个相当长的龙虎崇拜的阶段,龙虎斗图案造型在东周至西汉时代大为盛行,其中尤以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龙虎相斗图最为精美,气势不凡。古人认为虎为阳兽,“云从龙,风从虎。”龙虎相斗表示阴阳交合。在汉代,苍龙、白虎、朱雀、玄武表示天文中东、西、南、北四官。至少,在中国历史早期,虎的地位不在龙之下。然而,古籍中对虎的神通的描绘显然难与饕餮在青铜器上的显赫地位相比。

古诗山行是什么意思

《山行》是唐代诗人杜牧描写秋天山林景色的诗。山路、人家、白云、红叶,这些景象构成一幅和谐统一的画面。在这首诗中以景抒情,捕捉山林自然美的形象,并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其中,是景色与情感相互交融自成一体。《山行》的意思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蜿蜒曲折伸向山顶,在白云飘浮的地方住着几户人家。(我)停下来欣赏这枫林的景色,那火红的枫叶比江南二月的花更红。

延伸:

1、《山行》

唐代:杜牧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2、诗人杜牧

杜牧,字牧之,号樊川居士,杜牧是唐代杰出的诗人、散文家,是宰相杜佑之孙,杜从郁之子。26岁中进士,任为弘文馆校书郎。后来到江西观察使幕,又成为淮南节度使幕,之后再度成为观察使幕,担任过许多官职。杜牧由于晚年居住在长安南樊川别墅,故后世称"杜樊川",著有《樊川文集》。杜牧的诗歌以七言绝句著称,内容以咏史抒怀为主,杜牧的诗英姿飒爽,大多关于处事之道,在晚唐成就颇高。杜牧人称"小杜",以别于杜甫。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https://baike.so.com/doc/5350408-5585864.html

命门是什么意思??

命门 中医中人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三层含义:一,在五脏学说中指肾脏(即左肾右命门之说),二,在经脉学说中指督脉命门穴。 位于腰部,当后正中线上,第二腰椎棘突下凹陷中。三,在《黄帝内经》中指眼睛。

命门,人体生命的根本。其部位至今尚无定论。中医学认为命门蕴藏先天之炁,集中体现肾的功能,故对五脏六腑的功能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扩展资料:

命门的功能主要有:

在男子能藏生殖之精,在女子则紧密联系着胞宫,对两性生殖功能有重要影响;命门内含有真阳(真火)、真阴(真水),五脏六腑以及整个人体的生命活动都由它激发和主持。

但是,也有人持命门只含真火而不含真水的见解。近代的观点,多倾向于命门主要是藏“真火”,因而称之为“命门火”或“命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命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