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0年7月23日正式恢复限外令,涉及所有非深圳牌的车辆,有运营证的除外。

限行时间:

工作日7:00-9:00,17:30-19:30

限行对象:

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即外地车。

限行区域:全市限行。

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深圳限行处罚

一台外地车在一个工作日限行时段内无论行驶在几条限行道路被记录的,只认定为一次行驶记录,并且第一次、第二次违反限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简称“一日一次、三次起罚”。

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的处罚,并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