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丽热巴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法院公告
 

 
20日,企查查APP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一则迪丽热巴·迪力木拉提与蒋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载明,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 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网络法庭公开审理此案。近期,迪丽热巴工作室也晒出维权通告,表示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