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日),六位女主角中最早因为移居外国而退出拍摄的学生,被纪录片称为「香港小姐」的江冰滢,在社交媒体上发声,表示虽然电影公映前,自己已签署同意书,然而当时拍摄团队声称:「所有人已经签咗名,剩系得我未签」,因此令身处外地的她认为「我冇谂过背后有咁多嘢慨情况之下,我就将呢一个同意书签咗」。
对于《给十九岁的我》揭开了2011年至今的成长片段,江冰滢在社交媒体的回应中表示,认为电影获外界一致好评、一切顺利进行,亦指:「我当时就抱着一种心态,就系话既然系一个咁有意义慨电影啦,公开自己小小慨黑历史都唔系话唔可以接受慨。」她亦表示自己曾看过《给十九岁的我》:「我个人睇咗呢一套电影两次,最大慨感想就系觉得时间过得好快。」
對於近日《給十九歲的我》上映後,在香港引起的風波,早已移居外國的江冰瀅表示由於中學時期已經離港,故未感受到電影上映後帶來的影響,但亦回應發萬字文的反對上映的同學阿聆的觀點:「導演組同埋校方就唔應該將呢一套電影上映。畢竟人生存喺呢個世界上就係希望自己開心,唔應該將自己嘅快樂,建立在人哋嘅痛苦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