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政策

根据2022年12月8日河北卫健委发布的《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措施,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采取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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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要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保持现有社会面核酸采样点布局和规模,满足群众“愿检尽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