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71号)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落实二十条、执行新十条,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现就我市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科学精准做好风险区划定管理

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等行政区域,不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措施。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应及时解封。非高风险区不限制人员流动,不停工停产停业。

二、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方式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域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应检尽检”,其他人员“愿检尽检”。各地继续保留核酸采样小屋,并逐步优化过渡到便民检测服务。市民群众可根据需要,开展抗原检测。

三、调整核酸查验范围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由各县区和主管单位自行确定并落实防控措施。

四、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乡镇(街道)统筹做好居家隔离期间医疗服务、困难帮扶等工作,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畅通。

五、优化交通出行管理

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交通场站和对外通道、服务区撤除全部查验服务点,购票、乘车及进出站停止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外地来连返连人员不再需要报备信息,不再“三天三检”。乘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六、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

七、有序开展医疗服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为老人、儿童就诊开设绿色通道。市民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诊意愿自行就诊。全市所有发热门诊应开尽开,24小时接诊。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检测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的同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各医疗机构要发挥互联网医院作用,为患者提供线上咨询和诊疗服务。

八、持续推进疫苗接种

请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尽快接种新冠疫苗,继续推行老年人接种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服务,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实现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有效降低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发生重症风险。

当前正值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请广大市民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科学有序就医。12345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解决群众涉疫问题和诉求。

以上措施自即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