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加无偿献血须知

参加无偿献血的条件

1、年龄:我国《献血法》规定为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士50N公斤,女士N45公斤。

3、健康状况:既往身体健康,近期未有服药、纹身、接受小手术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有关条款,国家卫健委和中国红十字总会颁布了《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规定无偿献血奖项分别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等。

“无偿献血奉献奖"为金、银、铜奖。分别奖给无偿献血次数累积达40次、30次、20次的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的计算以全血200 毫升按1次,400毫升按2次计算,成份血每一个机釆单位按1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