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优待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

4.“三属”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持证人提供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非持证人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5.立功受奖人员需提供立功受奖材料或证明;

6.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请尚未申请办理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尽快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