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12月31日暂停机动车尾号限行

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要求,满足群众工作就医等出行需求,统筹考虑全市社会交通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31日起,邯郸市全市范围内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