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泸州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2023年1月1日起泸州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合江、叙永、古蔺于2023年7月1日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处罚标准: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新规2023年春节哪些地方可以放鞭炮





春节是很受欢迎的一个传统节日,这个时候会有很多的风俗习惯,放烟花炮竹就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个习俗,但是在现在很多地方都禁止让放烟花炮竹了,尤其是城区,不过很多郊区和农村地区还是可以放烟花爆竹的,具体看各地的规定。
2023年春节哪些地方可以放烟花鞭炮
大多城区是不能放烟花鞭炮的,很多郊区农村还是可以放烟花爆竹。
2023年烟花爆竹政策全国多地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部分地区限定春节可放。全国部分地方出台政策,规定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有地方允许在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限定时间内燃放,具体情况应该视地区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总结首先是从污染环境的角度出发,因为大面积集中燃放烟火爆竹势必会给脆弱的大气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其次就是“越来越响”烟火爆竹带来的噪声污染也是禁燃禁放的一大原因;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每年都有的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以及人员受伤情况。
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1.四川成都
秋冬季节,成都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和颗粒物PM10。为了力争更多优良天,并尽量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将全域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最大程度降低一次颗粒物污染。
2.四川南充仪陇县
2022年12月1日起,仪陇县城城区及新政镇、度门街道、柴井乡全域为禁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以外的乡镇为限放区,限放区在春节、元宵节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期为5年。
3.四川内江
为了消除火灾隐患,持续改善内江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11月18日,四川内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通告有效期5年,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内江市全部行政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山东菏泽
根据菏泽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消息,菏泽市自2023年1月13日0时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在鲁西新区、牡丹区、定陶区全区域,各县主城区及县城驻地镇街全区域,乡镇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陕西宝鸡陈仓区
11月17日,宝鸡陈仓区人民政府调整禁限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区域为东关街道、千滑街道、_镇街道、阳平镇、周原镇、慕仪镇区域,限放区域除上述规定禁放区城以外,陈仓区行政区划内其他区域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城。
6.浙江省温州瑞安市
瑞安规定农历除夕、农历正月初三允许全天经营和燃放,其它时间不可以燃放鞭炮。
7.江苏如皋
《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显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为如海运河、红旗河(红旗河向东过通扬运河后为“万新河”)、盐通铁路、大明河形成的闭合区域以及海阳南路、大明河、盐通铁路、新丁磨路形成的闭合区域。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为除禁放区域以外的城市规划区和镇规划区,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春节为什么不让放烟花爆竹
1、农村烟花爆竹燃放量过大,容易造成空气和境污染。每年过年时,那滚滚浓烟,那满地红屑屑,确实造成了不少的污染。
2、现在的烟花爆竹多为药量大的炮仗,声音刺耳,杀伤力较大,容易造成火灾和安全事故。近年来,烟花炮竹燃放、爆炸类事故确实挺多的,也挺让人触目惊心的。
3、烟花炮竹从晚上放到早上,影响大家休息。相信在农村的应该都感受到了,比如在年三十晚上,几乎是整夜的烟花炮竹声,此起彼伏的,严重影响大家休息。
4、现在农村攀比风气很严重,干什么事都喜欢攀比。比小孩成绩、比小孩压岁钱、比彩礼、比买房、比买车等等。过年了大家就比谁家买的烟花炮竹多,谁家放的烟花炮竹多,这样给人们增加负担。

2023烟花爆竹全国禁放一览表

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到春节了,现在对于春节,很多人最关注的就是可不可以放烟花爆竹了。其实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活跃气氛,增加喜庆,且鞭炮声代表着辞旧迎新的美好祝愿,在所有国人的眼里,没有烟花爆竹燃放的春节,是没有年味的。但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加上每年烟花爆竹伤人事件频出,因此有的地区就禁止居民燃放烟花爆竹,这几年都是“鸦雀无声辞旧岁,一声不响过大年”。现在新的一年临近,多地烟花爆竹新规出炉,那么2023年春节可以放烟花吗?哪些地区禁放?一起来了解下。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哪时开始的?
早在1988年的时候,中央就提出了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以及燃放安全的规定。我国最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从1993年开始的,当时是北京带头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后全国数百个城市开始制定了禁放烟花爆竹的法规。当时是出于安全、降低噪音等因素考虑,禁止各个地区过年期间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各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原因
1、环保考虑
烟花爆竹的燃放会释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以及金属微颗粒等物质,会造成空气污染,还会引起人体出现咳嗽和胸闷等,对老人和小孩影响很大。
2、避免噪音
燃放鞭炮发出的巨大噪音,会对一些人们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小孩子,很容易被鞭炮声吓哭。
3、避免火灾
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毕竟截至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了城市人口十分密集,房子都是高楼,燃放烟花若是导致火灾,会带来非常大的损失。
多地烟花爆竹新规
资料显示,目前河南、陕西、山西、黑龙江、辽宁、内蒙古等700多个城市都已经颁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条例。
1、崇州市
四川省崇州市从2023年1月1号起,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2、如皋市
江苏省如皋市从2023年1月1号起,红旗河、海运河、大明河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江阳区
四川省江阳区从2023年1月1号起,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成都
四川成都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菏泽市
菏泽市发文表示在2023年1月13日~12月2日期间,多个区域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6、仪陇县
南充仪陇县从2022年12月1号起,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春节可以放烟花吗?
虽然各个地区发布了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即便如此各地禁放规定并不完全相同。一般情况下几乎所有城市都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此外,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事件,《人民日报》官方发文各地应该在合理条件下燃放烟花爆竹,在保障群众安全的前提下,在空地燃放烟花爆竹,没有必要“一刀切”。不仅如此,《人民日报》还建议环保部门,燃放烟花爆竹不应拿环保说事,拿环保说事一刀切是懒政、蠢政、霸政。
因此认为,2023年春节应该是部分城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农村地区应该是可以放的。但若是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也需要注意安全。
以上就是关于2023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介绍了,总的来说,大城市人口密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说是好事。但农村地区可不一样,所以应该是可以放的概率较大。但烟花爆竹原材料为火药,这种物质引燃会燃烧或发生爆炸,是一种危险的物品,再次提醒大家过年要是可以放烟花爆竹,务必要注意安全。

农村可以放烟花爆竹吗2023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3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确保2023年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引发重度以上空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级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要求,现就2023年烟花爆竹禁放时间和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时禁放区域:
眉山天府新区全域范围。
二、限时禁放时段:
2023年1月15日(腊月二十四)至2023年2月6日(正月十六)。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或者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禁放时间和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公安110。
六、本公告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6日。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要求,现就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常年禁放
禁放区域: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通惠街道辖区范围。
二、限时禁放
(一)禁放区域:东坡区辖区全域。
(二)禁放时段:2023年1月15日(腊月二十四)至2023年2月6日(正月十六)。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或者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公安110。
六、本通告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确保2023年全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引发重度以上空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级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要求,现就2023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时间和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时禁燃禁放区域
彭山区各镇(街道),自2023年1月15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彭山区全年禁燃禁放区域
车站码头、医院、敬老院、集贸市场、酒店宾馆、大型商场、旅游景区、城市公园、中小学校、公共文化场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气)站、输气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设施、军事设施、通信线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场所100米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或者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和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禁放时间和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公安110,综合执法37625719,应急37622035,环保12345,市场监管12315,消防119。
六、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
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级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要求,现就2023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时间和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区域
27个乡镇(街道)全域
二、禁燃禁放时段
2023年1月15日零时(腊月二十四)至2023年2月6日零时(正月十六)。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或者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禁燃禁放时间和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6日。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3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十四五”末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的目标,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洪雅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精准管控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就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时间和区域事项通告如下。
一、常年禁放区域
洪川镇广场社区、阳光社区、临江社区、文庙社区、张花园社区、文塘社区、九圣社区、祝山村部分区域(国道351线以西、国道351线以东的杨塘新村—新乐雅陶瓷六厂—欧冠陶瓷厂区域内)、曲沿村部分区域(国道351线以南)、共桐村部分区域(国道351线以南)、祝河坎村、柳街村,止戈镇全域,将军镇部分区域(高岩社区、阳坪村)。
二、限时禁放区域
(一)禁放时间:2023年1月20日24时起至2023年2月6日24时止。
(二)禁放区域:洪川镇、止戈镇、将军镇、余坪镇、中保镇全域,中山镇部分区域(原中山乡区域)。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或者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禁放时间和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028—37403509。
六、本通告自2023年1月10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丹棱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禁限放管理的
通告
为规范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燃放行为,减少环境污染源,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实行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禁限放管理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间
(一)常年禁放区域:丹棱大道—新桥路—兴欣大道(南环线)—国道351线—齐乐大道—新南东路—丹棱大道以内的县城区域;
端淑大道向西延伸段至供排水公司两侧建成区域(含白塔 公园、碧桂园·滨河壹号院、大雅小区);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 所、车站、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学校、敬老院、农贸市场、山林防火区、军事管理区等法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二)春节期间禁放区域:丹棱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全域禁放。禁放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起至2023年2月5日。
二、孔明灯禁放区域和时间
(一)禁放区域:丹棱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全域禁放。
(二)禁放时间:2023年全年。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 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 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安 全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应急、公安、生态环境 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通告》燃放孔明灯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凡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 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举报电话:110 ;37205108(县综合执法局);37202285(县应急管理局)。
特此通告。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烟花爆竹、孔明灯禁燃放的
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燃放管理,防止大气污染和引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现就全县2023年烟花爆竹、孔明灯禁燃放工作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禁放时间和区域
(一)限时禁放。
1.禁放时间:2023年1月20日24时起至2023年2月6日24时。
2.禁放区域:青神县辖区全域。
(二)全年禁放。
禁放区域:县城东至岷江河堤东岸,南至竹艺街,西至竹艺大道以西300米,北至宋桥红绿灯处,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皮鞋园区,竹林湿地公园,海棠竹溪公园,国际竹编艺术城,绽放广场。
二、孔明灯禁放时间和区域
(一)禁放时间:全年禁放。
(二)禁放区域:青神县辖区全域。
(三)本通告所称“孔明灯”,是指以固体酒精或者其他可燃物为燃料,制作材料为易燃物,利用冷热气流形成动力使其上升的物品。
三、在禁燃放时间和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四、法律责任: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的燃放行为,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2023成都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有不少朋友们都觉得在春节期间燃放烟火爆竹也非常有氛围感的事情,但在城市中燃放烟火爆竹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哪些今年春节期间成都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有哪些呢?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根据问政四川平台中,成都市公安局回复网友消息:

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目前,2022年12月29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暂未解除,根据相关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举行重大庆典,需要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大邑县

大邑县实际管辖区域(晋原街道、青霞街道、沙渠街道、安仁镇、王泗镇、新场镇、悦来镇、鹤鸣镇、出江镇、花水湾镇、西岭镇)为全面禁止燃放区,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金堂县

金堂县行政管辖区域内(赵镇街道、淮口街道、竹篙镇、栖贤街道、官仓街道、高板街道、白果街道、转龙镇、五凤镇、福兴镇、赵家镇、金龙镇、三溪镇、土桥镇、又新镇、云合镇)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邛崃市

邛崃市行政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政策自2022年1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崇州市

崇州市实际管辖全域(崇阳街道、崇庆街道、羊马街道、大划街道、江源街道、三江街道、道明镇、观胜镇、怀远镇、街子镇、廖家镇、隆兴镇、文井江镇、元通镇、白头镇)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政策自2022年12月21日起施行。

简阳市

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3年1月1日起,简阳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都江堰市

都江堰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泸州

2021年12月25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函》(川污防坚办_2021_43号)以及当日全省重污染应急响应视频调度会,要求泸州市持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加强燃放管控。因此,目前泸州市主城区暂不开放烟花爆竹燃放工作。

广安

当前,全国各地为倡导文明新风,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营造健康、温馨、祥和、舒适的人居环境,不同程度不同范围不同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在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全域内及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主城区范围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内江

据2022年11月18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内府规【2022】3号)规定:内江市辖区内采取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