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停气,又不让烧煤”“白天只有三餐做饭供气,晚上一停就是一夜”“冻的老人生病,孩子发烧”……

近日,河北省邯郸、邢台、保定等多地农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在寒冬时,遭遇天然气限购或停气问题,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


河北省磁县路村营乡北郭村。日前,该村经常遭遇天然气停气,对村民的生活带来了影响。(摄影 本刊记者/周群峰)

从相关留言看,网友反映比较集中的是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公司)。一位受访的能源领域业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前些年“煤改气”的大背景下,中燃公司这样的企业在河北大肆扩张,但实际运营中,农村“煤改气”用户的气量、气价很难得到保障。

多地官方回应称,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系中燃公司的供气量与需求量间存在缺口。受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和销售端价格倒挂严重的影响,燃气企业亏损严重。一些政府还约谈了当地的中燃公司,要求后者采取措施确保稳定供气。

河北多地农村遭遇“停气”

邯郸市磁县路村营乡北郭村距离县城大约15公里。1月7日,该村多位村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个月该村天然气经常停气。


河北省磁县路村营乡北郭村一户村民指着自家的壁挂炉称,用天然气取暖经济成本太高了。(摄影 本刊记者/周群峰)

村民孙海明说,上个月多个夜晚11点多突然停气,一直到次日早上七八点钟才来气,“在最需要取暖的时候停气了,有老人和孩子的家庭受不了。”

孙海明76岁的母亲说,停气的夜晚觉得特别冷,只能躲在被窝里,晚上起夜还担心冻感冒。

无独有偶,河北省多地农村日前遭遇停气。

2022年12月中旬,邯郸市鸡泽县吴官营乡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称,中燃公司天天停气,孩子老人在家里取不了暖,冻的老人生病,孩子发烧。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一位村民反映,“中燃公司限购停气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限购我们可以去多买几次,但半夜停气的寒冷,老人和孩子难以忍受。”

无论是从农户外墙挂的燃气表箱看,还是从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内容看,这些村庄的供气公司多数为中燃公司。

资料显示,中燃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跨区域综合能源服务商之一,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是国内唯一拥有开采权的地方性天然气公司,总部分别位于香港和深圳。

《中国新闻周刊》致电磁县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近日天然气挺正常,之前是不是停气“不清楚”。

量价的保障难题

邯郸市政府在留言板上的回复可以窥见此次停气的主要原因。

2023年1月5日,邯郸市政府回复称,据企业反映,近年来受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和销售端价格倒挂严重等影响,燃气企业亏损严重。情况发生后,政府主管领导约谈了鸡泽中燃公司。为协助企业共渡难关,鸡泽县对燃气企业采暖季气价倒挂亏损情况进行了适当资金补贴,缓解了燃气企业购气资金压力。目前,吴官营镇供气正常。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出现倒挂主要是因为在天然气销售端涉及民生用气,因此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价格很难随行就市加以调整,尤其是在采购端价明显上涨时更是如此。价格倒挂自然导致了经营者必须自行承担亏损和经营积极性的缺失,如此一来必然造成市场供应的不足。

《中国经营报》曾援引一位业内人士的话报道称:“河北省一些地区在2015年就开始做‘煤改气’工程,当时地方政府和燃气公司商议了一个2600元/吨的终端销售价,折算成终端销售价就是2.4元/立方米,这就是此前居民气价的由来,实际上这个价格当时定得就比较低了。而且2015年至2017年期间,政府也并没有给燃气公司提供补贴。”

然而,燃气企业认为销售端价格太低,与供应端倒挂,居民则普遍反映当前的天然气取暖费用已让他们难以承担。

《中国新闻周刊》在磁县北郭村、上庄村等村庄入户采访时,多位村民表示无法承担高额天然气取暖费用。孙海明说,他家的壁挂炉要开到60度,室内才感觉暖和,按此计算,每天大约要花费50多元,一个冬天需花费四五千元。“原来,我们家用煤炭烧小锅炉,一年才两三千元。用天然气取暖,超出了我们的经济能力。”

上述受访的能源领域业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煤改气”之前,农民可以使用煤炭等可负担的能源,京津冀为了空气治理,要求这部分人不要再使用煤炭。但我国并不是天然气大国,主要靠进口,量、价都无法保障。

2018年11月,在上海能源创新论坛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副院长邹才能表示,预计到2030年,我国仍有1200~1700亿立方米天然气供需缺口,需依靠加大进口来满足需求。

据我国海关总署统计,2021年我国天然气进口量为12136万吨,比2020年相比增长19.9%;天然气进口额3601亿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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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气”应何去何从

资料显示,很多天然气公司都是民企,为什么这类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不交给国企负责?

柏文喜表示,一般而言,国企处于产业链的上游与资源端,竞争激烈的市场终端分销体系多由效率更高、成本控制能力更强的民营企业来承担,天然气终端分销企业同样也是如此。

他还表示,之所以天然气不能像煤炭那样实现市场定价,是由于天然气的供应具有一定的资源垄断性,尤其是城市管道天然气具有较强的排他性而无法引进市场竞争机制,而煤炭的供应是多元化和充分竞争的,自然也就导致了天然气在终端分销时的政府管制价格。

他认为,要确保我国农村长期天气热供应充足,保障农村的正常使用,一方面需要建立上游资源的国家集采、国家储备、长协机制,乃至期货套期风险对冲机制和国家补贴机制;另一方面应理顺分销终端的价格体系,以合理的价格机制和国家动态补贴机制的有效配合来推动终端分销体系运作,实现农村用户的用气保障。

柏文喜指出,最近河北多地农村出现限购停气,说明之前以环保为目标诉求的“煤改气”,无论在资源保障,还是在经营机制方面都缺乏足够的研讨与必要的预案,导致“煤改气”在政策幅度和政策实施力度方面都脱离了合理的轨道,有很多值得反思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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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地回应"天然气限购":中燃公司气源合同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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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位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遭遇天然气限购、停气等问题,河北多地官方作出回应。其中,中燃公司被指在河北全省范围内气源合同量不足,供气量与需求量间存在缺口。

河北邢台一位网民2022年12月30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投诉称,邢台市任泽区倪家庄村一直没办法购买天然气,导致家里没办法正常取暖。老人阳过了,身体虚弱,在家里身体都冻坏了。

邢台市任泽区官方2023年1月4日回复称,接到网民反映的任泽区倪家庄村一直没办法购买天然气问题,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刻要求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尽快调查此次事件,给网民一个满意答复。经调查区发改局和中燃公司未按照今年需求量与上游企业签订足额气源合同,难以维持持续保供,出现了限购行为,对此我区协调发改局和中燃公司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签订差额合同量,满足我区实际用气需求,及时处理解决此问题。

澎湃新闻注意到,邢台南宫市委办公室近日在统一回复网友的留言时透露,中燃公司在河北全省范围内气源合同量不足,导致供气量与需求量间存在缺口。

2022年12月18日,邢台南宫市一位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我是苏村镇东小马村村民,现在正值供暖期间,天然气经常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断气,而且每月燃气限购150方,正常烧暖气一个月都不够用的,现在又经常性地断气、断供,对我们生活已造成严重影响,无法做饭,无法供暖,家里有小孩子,做饭都成问题。

2022年12月28日,南宫市另一位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称,南宫市苏村镇采用天然气壁挂炉取暖,现在经常停气,白天只有三餐做饭供气,晚上一停就是一夜,现在家中有老人、有年龄不到五个月的婴儿,经常冻得无法休息,大人都冻感冒了,全镇冻感冒发烧的人很多,希望解决全镇老百姓取暖问题,做到不停气,购气不限制。

邢台南宫市委办公室2022年12月30日统一回复称,经调查核实,网友反映问题属实。出现该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中燃公司在全省范围内气源合同量不足,供气量与需求量间存在缺口。针对该问题,我市相关市领导已开展协调调度,要求企业马上进行整改,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同时,由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协调充足气源,全力做好气源保障工作,满足群众生活用气。

不过,河北邯郸市政府2022年12月30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复网民关于“馆陶县中燃公司一个多月了每天晚上都停气”的留言时表示,经调查,前期受上游中石化管道错峰调节管道压力影响,导致下游气量不足,从而出现供气不足现象。馆陶县已对上申请增加供气量,近日将逐步改善,预计2023年1月初会彻底改观供应局面。

河北保定市政府2022年12月27日在人民网回复网民关于“定兴县中燃燃气公司一直燃气限购”的留言时则承认,近日因燃气公司与上游供气企业合同约定量未能及时调整供应,导致区域内群众生活用气受到影响,出现此情况后,定兴县政府马上约谈了燃气公司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并向公司总部汇报情况提前做好气量补充。同时,要求燃气公司千方百计筹措保供资金,确保群众用气需求。下一步,将进一步监督燃气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并协调上游供气企业保障气源供应。

保定市望都县民心热线服务中心2022年12月26日在人民网回复网民关于“中燃现在供暖季每个月依然限购燃气100方”的留言时称:经核实因上游气源紧张原因造成。通过发改局、望都县中燃公司与上游燃气公司沟通协调,目前我县每次最多可以购买200方天然气,如用户使用气量剩余10方以内或已使用完,可到中燃公司营业厅及所在辖区服务站再次申请购买,农村气代煤用户还可以在微信小程序“壹品惠生活”缴纳燃气费。对于停气问题,经核实因近期气温骤降,造成燃气管道冰堵压力过低气源不足,个别部位产生不能正常通气现象,给广大用户带来不便,目前中燃公司已经安排专门人员,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抢修,确保用户正常用气、温暖过冬。

邯郸市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2月23日在人民网回复网民关于“为什么总是压力不够导致停气”的留言时表示,针对中燃公司晚上停气问题,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对大名中燃公司进行约谈,要求中燃公司迅速解决停气问题,要积极与上级公司沟通,争跑气源。经协调,上游企业已批复大名中燃气量增加到40万方/天。大名中燃公司已着手启用LNG设施,购买LNG填补管道燃气不足部分。政府已筹措资金启动拨付燃气补贴。下步,发改局将结合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燃气企业供气管理,严格按照“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扎实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

燃气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停用户的气?

1、用户被排查出存在私接管线、报警器损坏等安全隐患。

2、没有按时支付基本用气费用。

3、燃气管道哪个地方出问题了,需要维修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三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七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一百七十九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二十四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