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补助申报指南(条件+流程)

申报对象

已开展大学生就业实践(见习、实习)工作,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在海曙区,且具有一定规模和业内知名度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单位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近一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核B级以上,对开展就业实践工作有较高的积极性。

2.单位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高校毕业生专业、技能特点的就业实践岗位,拥有一定数量的就业实践指导师资和专业人员对就业实践大学生进行指导,并具备完善的就业实践管理制度、就业实践计划和考核制度。

3.单位内部制度健全,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就业实践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并按要求对就业实践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4.单位能为参与实践的大学生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保障。按时支付就业实践大学生生活补贴,其中发放给参加实践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当年月最低工资。为参与实践的大学生提供商业保险等各种形式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实践基地为参与实践的大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食宿、交通补贴。

5.单位应使用“甬优桥”平台发布就业实践岗位,并在平台上完成协议签订、实践评价等环节。年度接收就业实践大学生20人以上,留用就业实践大学生5人以上,年度参与实践大学生人数以平台对接完成数据为准。学生就业实践活动持续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

补助标准

年度新增区级就业实践基地,给予每家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

申报材料

满足上述条件和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申报时提供下列材料:

1.《海曙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申请表》;

点击下载:海曙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申请表

2.单位为参与实践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明细表;

3.单位为参与实践大学生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的凭据,如商业保险保单;

4.单位开展大学生就业实践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总结材料,如甬优桥岗位对接成功截图。

申报流程

1.各单位向海曙区就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

2.在审核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区人力社保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3.符合条件的,发文予以确认,统一授予“宁波市海曙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称号。历年已被评为区级以上实践基地的各企业,原则上需每年在“甬优桥”平台上完成岗位对接不少于10人,我区将根据平台对接完成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市级实践(示范)基地,并将适时启动复评工作。

大学生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补贴申请条件:
1.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补贴标准:以上人员成功创业(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政策补贴发放!宁波市2019年度农业生产领域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通知

凤凰网房产快讯? 2019年9月29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发布2019年度宁波市农业生产领域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的通知,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194号)和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及条件

下达的“农业领域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各区县(市)引进大学生就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在农业生产领域自主创业、到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工作、进入种业企业从事育种工作或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大学生。具体补助范围及条件按《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19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170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3〕77号)等文件执行。

二、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条件的大学生,经各地审核通过,市级财政按实际名额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各县级财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

三、补助程序

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农业生产领域大学生就业创业补助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请补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由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缴纳社会保险原则上满1年),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所在镇(乡)人民政府;镇(乡)人民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补助,资金下拨文件分别抄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当地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落实。要加强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业大学生的对接,提供技术帮扶、政策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加强与各涉农高效供求信息衔接,搭建信息服务平台。

(二)强化资金监督。各地要加强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资金的管理,严格扶持对象的资格审查程序,确保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各地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

(三)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大学生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时间

一般来说,应届大学生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同时属于困难家庭的,可申请就业补贴,申请材料核准后当季末月即可发放补贴。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二、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大学生就业补贴什么时候发?
一、申请人自符合申报条件之月起,12个月内随时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或者通过网上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
三、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决定,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核准后当季末月发放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