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警方通报王某某打人后申请行政复议,律师:一般有两种情况会撤销原处罚)

1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发布的一则警情通报引人关注。

据媒体报道,通报中殴打他人的男子,系北京普思投资董事长、IG电子竞技俱乐部创始人王思聪。据通报显示,由于王某某提出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已经暂缓其行政拘留。未来,将根据行政复议结果执行。可能迎接王某某的执行结果有几种?极目新闻记者采访了律师分析。

资料图

通报显示,1月11日4时40分,静安公安分局接报警称,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民警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经查,王某某(男,34岁)、孙某某(男,28岁)、魏某某(男,38岁)、余某某(男,39岁)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

相关通报图源: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随后,王某某、孙某某先后挥拳击打陈某某面部,致陈某某鼻部受伤并倒地。魏某某、余某某也对陈某某进行了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擦伤及挫伤,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目前,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王某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魏某某、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现因王某某等四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等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行政复议结果依法执行。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有微博大V表示,该案中的王某某,是北京普思投资董事长、IG电子竞技俱乐部创始人王思聪。12日,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通报中的王某某,确实系王思聪。

微博截图

据公开信息显示,王思聪近期频繁现身三亚,与女友跨年,并举办1月3日的生日宴会。当天,王思聪生日相关话题还登上微博热搜。值得注意的是,在通报结尾提到,由于王某某提出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已经暂缓其行政拘留。未来,将根据行政复议结果执行。

那么王某某可能面临的执行结果有几种?对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行为人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作为被处罚人,有权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可能维持处罚决定,也可能根据违法的情节以及违法证据是否充分,区分不同情况作出撤销或变更处罚的决定。吴正平称,如果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话,将会对被处罚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那么,在何种情况下,原处罚会撤销?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公安机关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决定,由于这种决定涉及到人身自由问题,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有对相关决定提出申辩、辩解的权利。当事人也有权利提出复议。陈亮表示,一般有两种情况会撤销原处罚。其一,便是实体。所谓实体,便是究竟当事人错了还是没错,够不够执行相关处罚。另一种,则是程序。所谓程序,便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没有程序到位,相关程序的顺序、环节是否存在瑕疵。“如果程序错误,也可能会导致撤销原处罚。”陈亮表示。

律师有行政处罚会怎样

法律主观:

(一)程序 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 行政处罚 的基本程序。 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根据《 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二)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2、行政复议和行政 诉讼 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3、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但是,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查封或扣押的财物、划拨冻结的存款、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等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行政处罚多长时间撤销

行政处罚是不会消除的,都会留档存案。
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
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所以,行政处罚记录是不会被消除的。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再次申请可以吗?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再次申请是可以的,只要不是同一个事实和理由申请就可以了。有些行政行为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解决,如果是这些行为的话,那撤回复议就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有些行政行为必须要行政复议做为行政诉讼的前置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行政行为的话,撤回复议就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再次申请可以吗?
如果申请人撤回了行政复议的申请以后,那么是不能够再就同一事项和理由再申请行政复议了,除非是其他的事实或者是理由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且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在规定的期限以内进行申请。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申请人一旦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
复议。但实务中会出现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为条件答应变更或撤销原行政行为,一旦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又拒绝撤销或变更,对于此类情形一味不再受理不符合立法精神。故《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例外情形,“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申请人确实能证明撤回行政复议内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其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应当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而不能以曾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为由而 不予受理。
有些行政行为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解决,如果是这些行为的话,那撤回复议就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有些行政行为必须要行政复议做为行政诉讼的前置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行政行为的话,撤回复议就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除了上述的两种行为之外,其版他行政的权行为可以撤回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期间会继续执行吗?
复议期间一般情况下是不停止强制执行的,也就是说会继续执行,但特殊情况下不能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在以下几种情形下,申请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被申请人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裁定停止执行某具体行政行为的。
3.法律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请和诉讼期间,原裁决(定)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根据这一规定,只要被裁决的人提供了担保,公安部门就不能在终局裁决或者判决前对被裁决人实行拘留。
我国的行政相对人的救济路径是多种的,如果行为人对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情况下,那么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是需要在期限以内申请行政复议,其次,如果撤回了行政复议的申请的话,那么就同一事实和理由不能够再进行申请行政复议了。

打人行政复议范文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打人行政复议范文如下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汉族,男, 年 月 日出生, 市 有限公司员工,住 。 被申请人: 市公安局 分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 市公安局 分局 年 月 日做出的公(菱)法字( )第 号 行政处罚 决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请求事项 请求复议机关依法撤销 市公安局 分局永冷公(菱)法字( )第 号行政处罚决定。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我们发现 医院在我院旁和我院斜对面悬挂了大幅广告牌,我们随即向 董事长进行了汇报,同时反映近段时期以来 医院不断派医托在我院门口诱拉患者,不断非正常挖我们医务人员的情况。鉴于我们同属福老乡,董事长即决定去该院进行协商和交涉,并要求我们看到这些情况的员工一同前往,以便指证他们的过错。在到达医院后,该院负责人不在办公室内,我们即向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提出上述质疑,但他们予以否认,为此双方发生争吵。医院工作人员开始辱骂我方人员,争吵中,医院院长手持利器冲出来,其他工作人员也持棍棒冲向我们并开始动手殴打我方人员,我方出于防卫也开始还手,双方开始打斗,随后,一些社会闲杂人员也到了协和医院,参与他们打架,我方在争斗中向110报了警,不久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我们双方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直至二十二点,被申请人向我方宣布了我等五人被 行政拘留 的决定,随即被送往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拘留,对该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依据事实和法律认为: 一、该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事实不清, 证据 不充分 该处罚决定认定我冲至医院办公室损坏办公用品,殴打他人,是不尊重当时的真实情况的。我们是就医院妨碍我院正常工作的工作人员去与他们交涉,而且明明是他们先持械殴打我们,怎么又变成我们冲进去损坏办公用品和殴打他们。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时,当时公安人员就对我们说:反正就是这么回事,你们也是老乡,说清楚,承认错误也就算了。于是就简单给我做了笔录。在我们后来发现协和医院的人都走了,我们仍被留下时,才发现办案人员似乎对我们存在偏见,于是我们便提出所做的笔录没有真实记录,要求补做,但遭到拒绝。 在这场纠纷中,医院造成我方多名人员受伤,其中一人被砍伤现仍在住院治疗,不存在只有协和医院一方人员受伤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人员在调查案件时,应真实、客观、全面的收集证据,包括有错无错,错重错轻的证据都要收集,但本案中,被申请人不但不依法收集证据,还拒绝我们提供案件真实情况,以至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 二、被申请人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我们自上午十时被带到派出所,直至晚上22点被送往拘留所期间,仅在上午十时左右,被申请人给我们做了一次简单的、不全面的询问笔录,之后就再没有对我进行任何调查,到17时左右,医院人员已全部离开,而我们仍被控制,不准离开,我们要求回去听候处理,但被以我们是被口头 传唤 为由予以拒绝,但自始被申请人就没有向我们出示过传唤证。22时左右,我们被送往拘留所执行拘留时,被申请人也未向我当场出示处罚决定。在我们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时,我们都明确了要求陈述和申辩,但被申请人没有听取我们的陈述和申辩。因此,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的行政处罚。 三、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存在偏见 被申请人在给予我们行政处罚时,没有客观收集证据,对这次打架事件的协和医院一方无一追究,却给予我最高处罚,且在执行期间不准请假、有病不准治疗、也不给我方人员做 法医鉴定 ,此种处理方式显失公正,且存在偏见,被申请人的这种带有倾向性的处罚于法相悖。 综上,我认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程序违法,是一项显失公正并带有严重倾向性,存在严重偏见的、违法的处罚决定,请求复议机关查明事实,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决定撤销被申请人的此项处罚决定。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