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39岁男子公司年会醉酒后身亡,专家提醒:新冠康复期喝酒更要注意)

近日,广东东莞一名员工疑似在公司年会上酒后身亡。

据了解,该员工是一名男性,39岁。

事发后,该员工14岁女儿用其账号在网上发布视频,视频中两个男子抬着她爸爸出现在在宿舍客厅。

从其女儿描述文字看,当天该员工准备回深圳找她,她爸爸没有身体疾病,虽然喝酒但不嗜酒如命。

女儿称,家里是爸爸死后的第二天下午3点多才接到了通知,我没了爸爸。

蒋某出事前和同事吃饭的地方

据了解,涉事男子姓蒋,事发时间是1月7日晚。

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蒋某妻子贺女士告诉橙柿互动,1月8日下午3点左右,当时她在外地出差,接到警方通知,说她老公蒋某出了事。

此时,距离蒋某事发超过18小时。以下为蒋某贺女士自述(部分整理)——

我和老公都是湖南人,老公来这家单位不久,去年4月入职深圳一家公司,之后被老板调到现在的公司上班,从事模具技术工作,两个公司负责人都是同一人。

当时老公是参加公司年会出的事,期间喝了酒,被同事抬着回到宿舍。

监控看到,当时是1月7日晚8点左右,在宿舍客厅里,我老公脑袋就一直耷拉着被人抬进宿舍。

我老公宿舍房间住了三个人,这个宿舍是公司给他们租的出租房,加上我老公共4个人,当时另外3个人都不在,有两个也在年会上喝酒,还有1人送公司其他朋友了。

到了晚上10点左右,送人的这个同事回来了,发现人不行了,额头没有温度,呼吸也没了,就打了120、通知公司,当晚也报了警。

家属提供的当晚急诊院前死亡病人登记本

另外,家属在网上发布了一张“急诊科院前死亡病人登记本”,何女士表示,这个是通过警方然后让医院出具120接诊记录。

该记录上写着,醉酒字样,不过打了问号,另外写着患者躺在床上,旁边有呕吐物,同事正在给其做心肺复苏。

另检查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颈动脉搏动消失,双肺呼吸以及心音听诊消失,查心电图一直显示直线,告知现场民警于,患者死亡时间较长,无继续抢救意义,与当晚22点39分宣布死亡,具体死亡原因不详,建议尸体解剖。

另外,既往史一栏中,同事代诉其由大量饮酒史,诊断一栏写着呼吸心跳骤停

“当时我老公都没有送医院,是当晚120来了之后,做了心电图,说死亡时间较长,没有抢救的意义,然后120就走了,没有送到医院。”

贺女士说,老公身体一直很好,没有基础病,身高1米75,体重150斤左右,虽然喝酒但从来不嗜酒。

贺女士表示,自己也向警方提出了尸检。

截止下午,记者通过贺女士提供的该公司相关联系人手机,均无人接听。

另外,家属提供的这份急诊科院前死亡病人登记本上,上面该有东莞市横沥医院字样,记者联系该医院急诊科,对方查询表示当晚确实有120急救车往水边四马村马江路永祥苑的出车记录,出车时间为当晚10点13分。

今天上午11点左右,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新四派出所向橙柿互动证实,目前这个警还在调查,具体可咨询警务室。

随后,记者通过贺女士提供的事发警务室联系相关民警手机联系方式,但截止发稿前,该手机一直没有接通。

至于当晚蒋某喝了多少酒?

其妻贺女士说,并不太清楚,但据她了解当时桌上摆着红酒白酒,“我这边问过他一些同事,说我老公晚上喝的是白的,但没人清楚到底喝了多少。”

据了解,目前公司与家属协商过三次,提出过“非因工死亡”等相关费用,目前,家属也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并已受理。

目前,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蒋某和同事所住的出租房附近

聚会饮酒发生意外

组织者、共同饮酒人是否承担相应责任?

临近年关,喝酒聚餐的比较多,除了因过量饮酒导致不幸去世,共同饮酒的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2021年,法制日报报道,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饮酒致死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2019年12月27日,周某应王某邀请前往饭店吃饭。聚餐期间,肖某、王某、谢某3人均参与饮酒,袁某等3人未饮酒。周某因王某的劝酒而大量饮酒,没多久214f83便处于完全醉酒状态。随后,大家一同将周某抬至车上,家属发现其独自横倒于后座脚垫上且皮肤发紫,随即将其送至医院。而其他人在此期间继续饮酒。最终,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饮酒带来的风险应当具有预见性,但其仍放任这种风险的存在,对其死亡有较大的过错。肖某、王某、谢某存在疏忽,与周某最终死亡结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故判令共同饮酒人合计应承担20%的责任风险:肖某与王某作为饮酒组织者应当对饮酒人员负有一定安全注意义务,故肖某、王某、谢某分别按照8%、8%、4%的比例承担。袁某等3人未参与饮酒,对周某因饮酒带来的风险没有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

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死者周某自负80%责任、未参与饮酒者无责任的判项;改判共同饮酒者王某、肖某、谢某分别承担10%、6%、4%的责任。

法官庭后表示,近年来,共同饮酒行为引发的赔偿案件有所增多,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其责,因为个人酒量和身体状况只有自己最清楚,旁人很难准确判断,故而对饮酒后果本人应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但如果有强迫性劝酒、明知道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或者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情况,“酒友”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朋友聚餐、同事聚会等场合,共同饮酒系正常的社交活动,但当共同饮酒人处于醉酒等危险状态下,进而发生意外情况时,聚餐的组织者、参与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相关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专家提醒:

新冠康复期喝酒更要特别注意

另外,今年新冠感染后,一些市民表示,刚刚阳康没多久就出去喝酒,结果又出现胸闷等症状。

快报报道,杭州市中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管月帆说,病毒转阴意味着身体的病毒载量降低到一定的水平,但并不等于身体机能完全恢复。身体的免疫系统经过一场剧烈的战斗以后,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需要进行恢复。

之前,一位病人到医院找到管月帆,想到她这里开中药,调理了一周,结果这个病人觉得自己恢复好了,马上就去应酬,喝了很多酒,又再次出现胸闷。

浙江省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潘红英说,任何一个病症感染后都会有一个恢复期,新冠的恢复期比较长。另外“长新冠”理解成病程发生在新冠急性感染后期的一系列、长期的后遗症,这个过程至少持续2个月。

所以,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千万要注意多休息,不要熬夜,放平心态,借助科学手段缓解阳康后的一些症状。

文章来源:橙市互动

同桌饮酒出事了,应该是谁担责任?

这个问题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绝对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凭借主观意志做出盲目的判断。一般情况下,同桌的人喝醉酒并且还出事了,事故责任划分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桌的人都要负责,一个都逃不掉;第二种是喝醉酒出事的人一个人承担所有责任;第三种是同桌的人承担责任,喝醉酒出事的人不承担责任。

究竟是哪种情况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如果是喝醉酒出事的人是被邀请去喝酒的,并且是在没有任何强迫的前提下自愿去的,这个时候作为邀请方的你们以及作为受邀方的出事同事,两方都要承担责任,因为这是双方的共同选择,是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双方的决定,所以出事了双方都要负责。

再者,如果是在喝酒的过程中,你们一个劲劝酒,并且是在发现了对方已经完全喝醉的情况下还在不停地劝酒,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注意了,如果对方喝醉酒并且出事了,你们作为劝酒的同桌就必须要承担所有的责任。因为在整个喝酒的过程中你们都是主动劝酒的一方,即使是在对方喝醉没有意识的情况下。

第三种情况,如果是因为醉酒出事这个人自身的原因,这个出事的同桌如果是在清醒的情况下主动选择地喝酒并且喝醉出事了,那么就没有必要担心了,这件事情和你们可以完全没有关系。因为在整个酒局的过程中,醉酒的人都是有意识地主动选择喝酒,这自然就和同桌没有关系了。

“两次被碾压”甘肃醉酒男子躺马路被撞身亡,这种情况司机需要承担责任吗?

就这起事件来看,司机承担责任这是肯定的!只不过有着刑事与非刑事责任之分,其中较为确切的就是同行饮酒者,肯定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无法避免的。所以说劝酒还是要注意,饮酒者如果出现意外,同行喝酒的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必不可少,毕竟这是明文规定,喝酒也要理性,不要让好事变成坏事!

1、醉酒躺马路

11月8日,甘肃兰州交警通报了两起男子醉酒躺马路被撞身亡的案例,以此来警示大家,聚餐饮酒需要对安全问题提高重视,喝酒不开车,对于醉酒的人应该由相应陪同人员送回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离开,切不可让醉酒者独自出行,不然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其中通报的事件就明确的说出醉酒者躺在机动车道上,最后遭到机动车的撞击导致醉酒者身亡

聚会喝酒原本是一件比较开心的事情,就是这样的醉酒无意识行为,最终导致醉酒男子悲剧收场,真的是让人感到揪心。其中有关于责任划分引起热议,这位权威的法律工作人员表示,这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而言。因为醉酒者躺马路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过错,其实主要的责任划分还是与机动车当时的行驶状态有着很大的关系。是否会判定机动车行走就与当时开车是否有违法行为发生有着莫大的联系。

2、律师建言

如果说是司机在事发时是正常驾驶,只不过由于当时的天色昏暗,没有注意到路面躺有醉汉的情况下与其发生碰撞,那么这起交通事故当中,肇事司机应该是不存在刑法上的过错。简单的来说就是对于该起事件不会有着全部责任的划分;但是如果说司机驾驶时存在着超速、酒驾等一系列违反交通规则的违法行为,那么肇事司机可能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要知道车速过快的情况下视线是较为模糊,那么肯定是很难在天色昏暗时注意到机动车道上有人躺着。这种情形下,司机的违法行为就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交通肇事罪是逃脱不了的。有关于法律责任上的划分,具体还是要以处理该案件的相关部门作出的认定为准。可以看的出来,不管是什么情形司机的责任都是逃脱不了的,不过有轻重之分而已。

3、喝酒酿悲剧

其实这样的事件发生并不是个例,之前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每一起都是带着血的教训,为何还是有人没有得到警醒?成年人的世界当中肯定是少不了聚会喝酒,参加过不少的酒局,其中让我感觉最为深切的就是大家的酒品都非常的好。明知有人不会喝酒的情况下,是不会故意的劝酒,能喝就多喝,不能喝就少喝,这应该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喝酒只要尽兴就好!
?不多喝就是不尊重人?,类似于这种理念的喝酒方式,可真的是要不得。因为有的人体内分解酒的酶就少,这是天生注定的,难以改变。又怎么能让人去多喝酒呢?真的是需要悲剧发生,让同桌人集体掏钱赔偿的时候,或许才会后悔!这样没有意义啊,毕竟对方生命都没了。就这种情况,想必一起喝酒的人都不会安心吧?所以说凡事尽力而为之,就已经有了很大的意义,没有必要过多强求。

东莞一妙龄女子深夜喝酒险被“捡尸”,女子醉酒后该如何保护自己?

一个女人在醉酒后是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的,我认为事先做好防护是最重要的。

平时不要单独一个人在外喝酒,如确实有应酬,先跟家人或者好朋友说好时间、地点,如果真的万不得已而喝醉酒,让家人或者朋友去接下自己,以确保人身安全。女人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洁身自好, 不要让坏人有可乘之机。

一、妙龄女子险被?捡尸?,到底发生了什么?

网传事情的经过是,一妙龄女子在醉酒后不省人事,独自在外行走,被不怀好意的两个男人尾随并准备将其拉上车,女子虽心知自己现在面临危险,激烈反抗并想逃跑,但也是力不从心,无力抗拒。好在此时有路人经过,而且路人还是一警察,警察虽不明原因但上前询问,两陌生男子见到警察自然是妙怂而逃之夭夭。好在女子运气好,危险时刻遇到警察,如果没有遇到警察,其后果真是不寒而栗,女子肯定会受到人身安全甚至生命威胁。

二、为什么生活中会时常出现女人醉酒后独自外出而不能自保现象?

现在生活快节奏,应酬是难免的,喝酒有时也是身不由己。或者因为生活和各方面的压力而借酒消愁。更有些女人不洁身自好,整天在外面寻求刺激而买醉。不管因何原因醉酒而造成的危险,其后果都是不可预料的,生活中虽然好人多,但也有没有底线而犯罪的坏人,所以我们女人要随时保持清醒,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应酬时没办法但一定要提前跟家人联系,如果到时间没有回家一定叫家人去接,不要独自回家。生活压力谁都有,哪个人又不是为了生活而负重前行,所以一个女人不要因为压力而去喝酒,更不能独自一个人喝酒。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则后悔晚矣。

三、家人要多些关心和关爱,不要给女人过多生活压力而造成危险。

不管是父母对女儿,还是男朋友对女朋友,丈夫对妻子,请给予她们多些关爱。生活中很多问题会让她们感到更大压力,女人承受力有限,如果没人有关心排解,都会让她们面临各种各样的危险,真的哪天危险降临就是无法挽回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