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凡符合有关情形和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上海高考加分政策2023年

2023上海高考加分政策如下: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少数民族(高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上海2023年高考最多可以加20分,具体的加分项目如下: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少数民族(高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以上加分项目只适用全国统考招生阶段。以上加分项目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贵州高考加分政策2023

2023贵州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1、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 户籍考生),加5分。

5、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实行分区域加分。

申报流程:

1、申请时间:高考加分申请一般在高考报名时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地招生部门通知为准。

2、申请方式:考生需要在高考报名表中填写相应的信息,如文艺、体育特长、军训成绩等。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程席:申请材料提交后,招生部门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可获得相应的加。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不同地区的加分政策有所不同,考生需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注意,加分并不等于录取,其作用仅在于提高录取机会。



辽宁2023高考加分政策

辽宁2023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一、调整部分

1、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原增加5分)。

2、“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原增加5分)。

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原增加5分)。

4、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原增加5分)。

二、保留部分

1、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