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对凭证、书据、合同、权利许可证书以及账簿等文件征收的税。可以说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印花税几乎是无可避免的。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印花税账务处理该如何进行。
计提本月印花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缴纳印花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案例1】
A企业本月因购入原材料签订运输保管合同一份,缴纳印花税45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会计分录为:
计提本月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 45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45
缴纳印花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45
贷:银行存款 45
计提当年度当期的印花税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案例2】
B公司本年因销售产品签订了一份运输保管合同,缴纳印花税700元,以现金支付,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7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700
温馨提示:有的公司没有分录过度过程,也就是没有“应交税费”的计提、冲销过程,可直接做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案例3】
C公司承揽加工业务,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用银行存款缴纳印花税180元,财务人员在制作会计分录时发现企业没有设立“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科目,则可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180
贷:银行存款 180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印花税账务处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交印花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时所征收的一种税。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缴纳相应的印花税,对于印花税,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缴纳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印花税的核算有些情况下需要通过“应交税费”会计科目核算,有些情况则不需要。
一、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若企业出现的经济业务,如定额贴花的营业账簿和产权许可证照等等,这些涉及到的印花税的金额比较小,那么我们就不通过“应交税费”会计科目去核算,在实际发生或缴纳时直接计入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即可。
实际缴纳的印花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二、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签订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时是需要按实际采购、销售或购销总额乘以对应的税率去缴纳印花税的。这个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先通过“应交税费”会计科目计提本月的印花税,次月实际缴纳时再冲减应交税费科目。
(1)计提本月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2)实际交纳印花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什么是应交税费?
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印花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计提本月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二、实际交纳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三、缴纳以前年度印花税的处理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做如下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因为是属于以前年度的支出,不能计入当年的期间费用。
四、企业交纳印花税会计分录处理,通常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如果金额比较小,比如定额贴花的营业账簿和产权许可证照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关键点),如果金额小购买时直接减少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即可。
实际缴纳的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2、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实际工作中,很多地方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印花税是根据实际采购、销售或购销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乘以税率直接计算缴纳的,这时很多企业就会先通过“应交税费”计提本月的印花税,次月实际缴纳时再冲减应交税费科目。
扩展资料:
一、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
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按规定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税凭证的管理仍执行原办法,可不按日序时逐笔登记。
三、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四、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
五、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六、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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