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再婚家庭变得越来越普遍。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吗?90后忙着结婚、85后忙着离婚,80后都忙着再婚了。那么说到了再婚家庭就免不了要提到“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那么。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我在未成年时,因生母与继父结婚,就随生母和继父共同生活。成年后,继父与生母离婚。后继父死亡。我想问一下,我对继父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谈天翔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对继父是否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以是否存在扶养关系为判断标准。“有扶养关系”可理解为,基于特定的身份在经济上相互扶助、生活上相互照料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可表现为: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照顾、教育等;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提供经济来源或者给予劳务帮助等。
也就说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继子女则享有法定继承权。
谈天翔律师解析:
父母与子女相互之间的继承权是法定继承权,继承权的产生一般是因血缘关系的承继或因收养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一般继子女随父母一方生活,后因其抚养人重新组建家庭而带至新的家庭生活,此时,继父母并非因血缘或法定原因而与继子女产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
继子女介入抚养人重组后的家庭,必须在继父母对其的实际抚养中,才能在该家庭中形成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过程,这个过程必须是合法、合理和自愿的实际持续行为,家庭成员关系具有稳定、排他的特点。
基于实际的抚养关系,产生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在继父母年老时的赡养义务等。未成年继子女主张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应证明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实际的抚养关系。
谈天翔律师,中共党员,法律本科,行政管理专科,中华全国律协会员,信用管理师,二级建造师。从事律师业务十多年来,办理各类案件若干,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充分挖掘证据,忠于事实、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成年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是否有继承权要区分具体情况,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死前是否留下了有效的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与法定继承。如果不存在遗嘱的话,则要看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该条文中还明确本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双方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话,继子女是有法定继承的权利的。
司法依据: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再婚时已成年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依情况而定。继子女与继父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成年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法律主观:二婚子女已成年若是与继父母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则享有继承权。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情形有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