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补,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决定开展永嘉县“嘉里来消费”迎春汽车消费券投放工作,投入200万元开展汽车行业促消费活动。

  01、活动时间

2月20日开始,用完为止

02、活动商家

永嘉区域范围内注册的重点汽车零售企业,活动商家名单由永嘉县商务局和永嘉县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商议而定。

  03、优惠对象

在活动期间购买七座(含)以下乘用车的个人(以下简消费者)

  04、购车补贴优惠

在参与活动的永嘉县汽车零售企业购车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不满10万元的,补贴2000元/辆;

购车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满30万元的,补贴5000元/辆,

购车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补贴8000元,金额有限,先到先得,资料上传不齐全一律退回。

  05、申领范围

活动起止时间内,在永嘉县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7座(含)以下新车(不包括7座以上的其他客车及营运车辆、货车、特种用车等),开具购车合同和购车发票,在永嘉县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完成购车上牌手续后可申领消费券补贴。

06、申领方式

消费者购车手续齐备后,向汽车销售企业提交申请资料,由汽车销售企业统一登录今日永嘉APP在线申领,先来先得(以申报时间顺序为准)。汽车销售企业可在今日永嘉APP首页界面“永嘉汽车消费券”,进入购车补贴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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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申领流程

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车→消费向汽车销售企业提交申报资料→汽车销售企业在今日永嘉APP上传申报材料→信息审核→名单公示→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

  08、申报信息

汽车销售企业需在“今日永嘉”APP 购车补贴页面上传相关信息并提交证明。新车信息包括:购车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开户银行、支行名称、银行帐号(本人银行卡)、销售企业名称、车价(含税)、交易发票开票日期,上传材料为: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扫描件、车辆购置税发票原件扫描件(新能源车提供完税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扫描件。

09、申领规则

如因汽车销售企业原因提交信息错误,导致补贴无法发放或者延迟发放的后果由汽车销售企业自行承担。本次汽车消费券仅限在公布的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车,不得以充值方式变相将汽车消费券转为购买零件、保养之用以及购买保险或其他汽车周边产品。如发现汽车经销商或购车人涉嫌采用伪造凭证及其他违规方式套取利益的,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或追回已发放的消费券资金,并保留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