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4月会有一个特殊的节日,“世界噪音日”,也被称为”国际噪声关注日“。30年前,美国听力与交流中心前身”听力障碍联盟“成立了噪声中心,1996年推出首个噪声宣传日(4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三)。从2003年起,为了加强对噪音污染的重视,每年的4月16日正式确定为“世界噪音日”。
噪音可谓“看不见的杀手”,60分贝—70分贝左右,就会影响人类正常的睡眠和休息。70分贝—100分贝的声音会让人心烦意乱、精神不集中,甚至是影响工作效率、发生事故。120分贝以上,则会导致全聋。如果人长期处于高噪音环境下,会引发心脑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动脉硬化和冠心病的发病率都要比普通人高2—3倍。
“世界噪音日”前后,华商报记者走进部分居民家中,通过数字噪音仪测测这些恼人的噪音。
隔壁是建筑工地 最高88.4分贝
居民:每天施工,不知道还要吵几年
王女士家在西安市纺建路电建器材总厂家属院,小区都是多层建筑,自家在3号楼的西单元西户,一墙之隔就是一个在建工地。
“我有三高,心脏也不好。”王女士说,自己每早都会被吵醒,为了躲避噪音刚和老伴去张家界旅游了一周,一回到家又该继续受折磨了。
4月15日,华商报记者在王女士家能明显听到隔壁工地打桩的声音,还能感到震动,使用仪器测量,在主卧的南向阳台噪音检测仪最高为88.4分贝,在北侧的厨房噪音最高能到73.4分贝,因为施工打桩有间歇性,没有施工时,王女士家内最低为59.5分贝。
据了解,家属院隔壁在建的是一个综合项目,包括住宅、商务办公、商业、停车场等业态,有5栋高层建筑。
“之前在云南的女儿家生活,去年才回到西安生活,一回来就摊上隔壁盖楼。”王女士说,隔壁最早是学校怎么也没想到会变成高楼。她还得知,因盖的是34层的高层,施工会产生噪音和建成后会影响采光,不少居民都获得补偿,据说有137户,唯独没有她家。“向街道反映了,人家说是规划部门管,2019年发的,现在没有了。”
商铺天天放大喇叭 最高75.7分贝
居民:经常反映,城管刚走商家就恢复
“对面有个产业园,临街商铺每晚都是疯狂放大喇叭。”西安市民王先生说,自己对此痛苦不堪。
王先生家在西安市矿山路的金裕青青家园西区,自家楼临街,总高12层他家在8层。小区北门外的东立文体产业园是他的噩梦,不止一个,几乎所有临街商铺都喜欢放喇叭揽客。自己每天下班到家,从5点多到晚上10点多,卖手机的、卖金饰、餐馆都开始放音响,对面的商铺群简直是在比赛谁家声音更大。
4月16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王先生家附近,产业园临街有两家黄金店,一家快餐店都正在播放音响,喇叭朝着街面,播放的内容多是广告宣传。因为正好停电,虽是白天各家商铺门口也摆着柴油发电机,音响声和发电机的噪音合在一起,让人烦躁不安。来到街对面,声音依然很大。
王先生说,小区临街也有商铺,单元楼内一二层住户有商铺挡着影响不大,可能是声音没有隔挡,自家听到的噪声实在让人难以忍受。
华商报记者用检测仪测量,临近文体产业园的道路北侧,最高达到75.7分贝,来到路南侧最高也能达到70.4分贝。
王先生表示,自己4月15日晚上打了30多个投诉电话,城管执法人员来了,对面的喇叭声暂时关掉了,城管一走商家就会再开。他建议,应该由相关部门约谈全体商家,要求商家必须遵守,不再噪音扰民,屡教不改甚至可以没收商家的音响。
隔壁是食品厂 最高59.6分贝
居民:一直说整改,也没有见到实效
“打过不少次热线反映了,但是噪音没有改善。”家在凤城四路世融嘉城的崔先生说,自己买的二手房装修好半年多了,一直没敢搬家。
4月16日中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崔先生家,他家在9楼,朝南的两间卧室声音最明显。崔先生所在的19号楼离隔壁食品厂最近,虽是中午,工厂里机器的嗡嗡声也比较明显,打开窗户声音更甚。
使用检测仪分开窗和关窗分别测试。关窗状态下,最高能达到52.6分贝,最低为40.9分贝,如果是开窗状态,噪音立刻明显,最高能到59.6分贝,最低45.8分贝。
崔先生说,白天人在家里不停走动还能好点,到了夜深人静那声音简直是”余音绕梁“,工厂24小时上班,最受影响的房间是卧室,太影响睡眠了,“听起来就像是鼓风机产生的噪音”。崔先生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春节前有工作人员上门到他家来看过,表示一定要求对方进行整改。“没想到的是,后面不了了之,没有见效。”崔先生说,有工作人员向他回复已要求企业整改东侧的机器,检测后已合格,但是对于他来说,并没有感到多大效果,反而是从此后再反映没有人理他了。
配稿:遇到噪音污染该咋投诉
《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最近的一次修订在2020年11月。资源规划、住建、交通、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都负各司其职,但对市民来说有时不好区分,遇到噪声污染,如无法区分时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
另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生态环境、公安、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声环境保护工作,调解因环境噪声产生的邻里纠纷,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生态环境或者公安、城管部门报告。
工业、建筑噪声
【职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商业、文化娱乐等经营场所固定设备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规定及处罚】有下列行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等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未履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污染防治监督责任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未实施施工噪声防治方案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噪声超标设备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或者未按照夜间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未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布相关信息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广场舞、商铺音响噪声
【职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中,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噪声以及临街商业门店使用音响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规定与处罚】有违反以下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21时至次日7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在其他时间进行上述活动的,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装修、车辆产生噪声
【职责】公安机关负责生态环境、城管之外的社会生活噪声和车辆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规定与处罚】有以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罚款;进行装饰装修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未按规定进行装饰装修作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在居住区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居民住宅空调器室外机组排放的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100元罚款。从事动物经营活动或者家庭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