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欠钱不还,到期不发工资或者无理由辞退员工,作为劳动者的员工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此类劳动纠纷有效的方式,但是需要到哪里申请劳动仲裁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就上述问题在本文中做出了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杨志峥律师提示,一般发生劳动仲裁时,劳动者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即可。但是有的时候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办公所在地不一致的,需要到注册地申请劳动仲裁。比如说一直在朝阳区的用人单位上班,但是用人单位的实际注册地其实是海淀区,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海淀区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论申诉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申诉时均应当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身份的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证据清单,委托代理书等文件。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填写劳动仲裁申请表,申请表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被申请人身份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及理由等。在填写过程中需要如实叙述,完整的表达事件发生的经过以及自己的请求。当事人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有法律问题不了解的,建议咨询有关专业律师,避免合法权益不能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