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潍坊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笔试考点地图
温馨提示:
1.2023年度潍坊市公务员招录和选拔录用选调生笔试将于2月25日进行,请广大应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打印准考证。
2.进入考点时须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测量等,请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3.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阳性考生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
考点地图:
1、 坊子区崇文初级中学
2、坊子区尚德学校
3、潍坊市坊子区博文现代学校
4、潍坊市坊子区尚文初级中学
5、潍坊医学院(浮烟山校区)
6、潍坊学院7号楼(天一楼)
7、潍坊学院8号楼(人合楼)
8、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9、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
10、潍坊市技师学院
11、潍坊市寒亭区明德学校
12、潍坊市寒亭区河西学校
13、潍坊市寒亭区霞飞路小学
14、潍坊市寒亭区第二实验小学
15、潍坊三中
16、潍城区南三里小学
17、潍坊市潍城区潍州麓台学校
18、潍坊市奎文区德润学校
19、山东省潍坊第十中学
20、潍坊市奎文区宝通街小学
21、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明学校
22、潍坊职业学院(奎文校区)
23、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学校
24、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5、山东省潍坊新华中学
潍坊省考成绩
2023年3月22日公布。潍坊省考成绩于2023年3月22日公布,可以登录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查询成绩,笔试合格成绩不能低于50分。潍坊省考指的是公务员考试,公考是公务员考试的简称,基本包括国考、省考和选调生考试。2023山东省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出成绩?
2023山东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于2022年11月17日,招8255人,202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6︰00报名,2023年2月25日笔试。成绩查询日期尚未发布,可等官方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为了帮助考生及时了解2023山东省考成绩发布时间相关信息,更多信息请随时关注高顿公考。
目前山东公务员局没有公布成绩发布时间,届时报考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报考者须达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在确定合格分数线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其中,外语等特殊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023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在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在这两个平台都可以查询考试成绩,大家可以自行选择。点击领取资料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时间表2023年
2023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时间表是:12月17日。
2023年山东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已确定: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6︰00,笔试时间为12月17日,以下是具体详情:
报名时间:11月19日9时至11月22日16时。资格初审:11月19日11时至11月23日16时。缴费确认:11月19日11时至11月24日16时。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12月13日9时至12月17日15时。笔试时间:12月17日。成绩查询:2023年1月中旬前。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的录用考试。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
2023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布
2023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布:普通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笔试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
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
其中,外语等特殊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2、面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
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
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山东省2023年公务员面试时间
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我省2023年度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普通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
(一)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18时,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4月1日前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统一公布。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不含省公安机关、省属戒毒机关、省属监狱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7日至4月8日。考点设在山东省干部学院(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998号)。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详情请咨询招录机关。
四、其他
面试人员在考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及时向招录机关报备,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为确保面试时身体状态良好,请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面试当天,考点入口设有体温检测通道,请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
省公安机关、省属戒毒机关、省属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递补等有关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另行公告。
附件:面试人员守则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面 试 人 员 守 则
一、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等,在规定时间内入闱参加面试(上午面试的,须于7︰30以前入闱参加面试;下午面试的,须于13︰30以前入闱参加面试)。请提前到达考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并自觉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人员入闱后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如电话手表、运动手环、蓝牙耳机等)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入闱面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在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包括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人员在开考前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
四、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和笔试成绩名次信息,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应在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回答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六、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考场,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点。面试结束后的试题为工作秘密,不得对外透露、传播面试试题。全体人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及时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发布。
七、面试人员不得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反面试考试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终止面试程序、责令离开考点、不予面试评分、面试成绩为零分等处置。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原标题:《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