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市长熊雪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熊雪 资料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市长熊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另据新京报,公开简历显示,熊雪出生于1962年,他一直在重庆工作,曾任:共青团四川省重庆市南岸区委书记,南岸区体委主任,南岸区委办公室主任,南岸区副区长,江津市市长,重庆市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书记等职。

2013年,熊雪任永川区委书记;2016年任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18年任重庆市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

2019年,他任重庆市副市长,后兼任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今年1月,重庆市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后,熊雪不再担任副市长职务,只担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今年1月,重庆选举产生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0名,其中有熊雪,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最终的有效名单,熊雪不在列。

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干部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只要是违纪,一经发现就必然会按照相关的纪律规定进行违纪处分;如果是违犯刑律的,交由检察院起诉,依法判决。是党员的,要按党员纪律规定进行处分。违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纪律的,或者违犯行政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职查看,降职、降薪,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对国家、社会、民众造成重大损失的、情节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依法惩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涉嫌违法与涉嫌严重违法区别

严重违纪和涉嫌严重违纪的区别只有一个,严重违纪是已经违反法纪,而涉嫌严重违纪则是怀疑有违反法纪的行为,还需经过调查查证。
违纪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又称主体的主观过错,是指违纪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对其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所具有的故意或疏忽的心理状态。违法违纪对象是指我国法律所保护的因违法违纪而受到损害的社会关系。
这些行为分为一般行为,严重行为和特别严重的行为,并在相关法律和纪律中有明确规定,包括:
1、“违纪”是指违反党纪和党政机关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等同于违法行为。
2、严重违纪违规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明确禁止的行为,对社会或公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公司管理层造成的全面损害。经济或声誉。对于官员来说,严重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党纪规定的原则性事项,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做的事情严重超出了规定范围。
3、严重违规经过调查和取证后,通常涉及违法行为。一般来说,违规行为通常不涉及违法行为。
4、犯罪是合法的,违反纪律不等于犯罪,因此违反纪律和判刑之间没有内在联系,因为党纪严格违反国家法律,所以大多数案件都涉嫌严重违法行为不会被起诉,不会被判刑。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接受组织调查 后会怎样

接受组织调查后,一般会被双开,开除公职、开除党籍,退回到人民群众之中。当然别人不会管人民群众乐不乐意接受。

随着案件调查的进一步深入,会根据违法违纪造成的后果、贪污的金额大小决定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走法律审判程序。在审判程序中,一般由检察院担任公诉人,法院会根据检察院提交的犯罪证据对其进行宣判,一般只涉及经济案件的话会判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出了人民官司的话就会判死缓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