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余晖

5月11日,69岁的“老虎”沈德咏受审。

当日,浙江省宁波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受贿一案。

据检方指控,从1995年至2022年3月,沈德咏敛财超6456万。

这也是沈德咏被查之后,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

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去年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

沈德咏是在2022年3月被查的,他被查时,已经68岁了,他也是2022年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


沈德咏受审

简历显示,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政知君注意到,他曾在江西、最高法、上海等地工作,曾担任过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

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沈德咏曾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副院长。沈德咏还参与了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案件审判。

2018年6月,沈德咏离开最高法,到了全国政协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沈德咏离开最高法时,是提前退休。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免去沈德咏的职务。当时,距离沈德咏到龄退休还有不到1年时间。

当时,最高法曾发文称,沈德咏是“我国首批大法官中最后一位离开法官岗位的”。

在离职告别书中,沈德咏称,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他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是“根据他的诚恳请求”。

直接或通过配偶、女儿收受财物

据检方指控,沈德咏敛财始于1995年,当时他还没到最高法工作,担任的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沈德咏是在2022年3月21日被查的。根据官方披露,直到被查当月,沈德咏还在敛财。‍‍‍‍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检方的指控中,提到了沈德咏敛财的多个岗位,其中包括“中央纪委常委”这一职务。


沈德咏 资料图

落马“老虎”中,在中央纪委常委任上敛财的,并不常见。‍‍

公开简历显示,沈德咏是十六届中央纪委常委、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和十八、十九届中央委员。

另外,检方的指控中,还点出了沈德咏的配偶和女儿——沈德咏直接或通过其配偶、女儿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

沈德咏的女儿此前曾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2013年,沈德咏的文章《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获奖,当时的报道中提到,沈德咏委托其女儿将所获20万元人民币奖金捐赠给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如今再看这条新闻,格外讽刺。

秘书、赣州市原市长万凯均涉案

除了配偶和女儿之外,沈德咏的秘书也涉案了。

2022年9月7日,沈德咏被双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通报中提到,沈德咏“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

上述通报措辞极其严厉。

通报还提到,沈德咏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

此外,他还“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网站截图

此外,赣州市原市长万凯也被指涉沈德咏案。

万凯是2022年5月官宣被查的。据澎湃新闻报道,沈德咏落马后,有关办案部门就“盯上”了万凯。

上述媒体获悉,万凯攀附上沈德咏是通过其亲戚牵上线的,其亲戚是江西修水人,与沈德咏家是亲戚关系。“在担任南昌市进贤县县长、进贤县委书记的时候,万凯经常往修水县跑这层关系。”彼时,沈德咏正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其后,万凯升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今年4月12日,万凯被双开。

纪委通报中提到,万凯官迷心窍,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跑官要官,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说回沈德咏。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沈德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沈德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中国新闻周刊等

此前报道

沈德咏被逮捕!“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曾称自己“问心无愧”

据新华社9月28日消息,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沈德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3月21日,沈德咏落马被查;9月7日,沈德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沈德咏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而在落马之前,沈德咏曾多次谈及反腐,还称自己在司法工作岗位上“问心无愧”。



沈德咏(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担任最高法领导18年,“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公开简历显示,沈德咏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1983年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专业毕业后,先后在江西省委政法委、江西省高院、江西省纪委工作。

1998年,沈德咏离开江西进京任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1年,沈德咏被授予二级大法官,成为我国首批大法官之一。

2006年,他调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08年4月,重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部长级),同时被授予一级大法官。

2018年3月,沈德咏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18年6月,沈德咏卸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岗位上,沈德咏工作了18年,其中的后十年,他一直担任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

2018年6月卸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后,沈德咏担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直至今年3月落马被查。

沈德咏是1995年《法官法》通过以来,曾任一级大法官中首名落马者。

9月7日,沈德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

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

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离职时发表告别书称“问心无愧”

任职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期间,沈德咏曾多次谈及反腐败工作。

2015年8月,他为最高法全体干警及各刑事审判庭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提到“要涵养正气,为人堂堂正正,为官清清白白,坦坦荡荡”,“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不搞团团伙伙、宗派主义”。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在沈德咏被免去最高法常委副院长职务不久后,他曾向最高法同事发出一封离职告别书。

在这封信中,他写道,“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这所大院,前后20年,我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真实地触摸到了工作与事业的关联、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庙堂与江湖的异同。实话实说,这个过程很折磨人,但我很享受这个过程。”

沈德咏还表示,“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

此外,他还在信中告诫同事,“作为一位司法工作者,尤其是作为一位法官,特别是作为最高法院的法官,我们既要尊崇有形的法律,尽忠职守,不越雷池,更要本诸良善之心,正道直行,善待自己,善待他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让法治的公平正义之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