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涉众型重大政策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指引》(厅字〔2021〕25号)等文件要求,我律所受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金华市米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对张韶涵演唱会义乌站活动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

2023年6月3日在义乌市梅湖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张韶涵演唱会。

二、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 活动举办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2. 活动举办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3. 对活动举办持有何种态度;

4. 有何意见和建议;

5. 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三、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义乌市总部经济园A5座17楼

联系方式:金慷君

邮箱:1974242564@qq.com

四、公告说明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4日),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