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学期招生简章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部招生对象: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现居住在本市的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

初中部招生对象:有本市小学学籍、或在外市就读有本市户籍的2023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小学部:一年级30人

初中部:七年级400人

小学部直升初中部计划0人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方式

1.小学部报名

7月1日-7月3日,完成“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

其他适龄儿童父母,在7月1日-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期间,须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我校报名。有关材料包括:(1)家庭户口本;(2)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证;(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7月3日下午5:00,报名截止。

2.初中部报名

5月31日-6月2日,完成“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的学生,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

其他小学毕业生,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直接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有关材料包括:(1)家庭户口簿;(2)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证;(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就读小学出具的学籍卡。

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6月2日下午5:00,报名截止。

3.所有有意愿就读我校的学生都应参加报名。

(二)录取方式

1.小学部录取

7月12日,如小学部我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我校将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如小学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将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束后的当日,我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2.初中部录取

6月15日,如初中部我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束后的当日,我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如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我校将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四、收费标准

学费:根据新北区经发局核定学费标准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相关要求,新生收费标准为小学部每生每学期8700元,初中部每生每学期13200元。

住宿费:根据新北区经发局核定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

五、招生咨询

联系人:

王老师(小学部)

咨询电话:0519-89853381

施老师(初中部)

咨询电话:0519-83120078

六、温馨提示

1.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就读期间原则上不能转回公办学校就读。请家长和学生慎重报名。

2.双胞胎(多胞胎)子女报名我校的,监护人可携带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我校现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我校在公布报名名单时,会同时公布双胞胎(多胞胎)绑定名单。若绑定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作为一个号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将同时派中或同时派不中。若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分别参加电脑派位。

3.6月30日前,未被我校初中部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区初中入学。已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待当地招生录取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7月13日,未被我校小学部录取的学区儿童,到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七、监督电话

学 校:0519-83121718(校长室)

区教育局:85127250(基教处)

85127833(督导室)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