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一、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二、工商业(或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分为三个等级:

1.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

2.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

3.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

4.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

相关信息: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表【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