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积分入学标准:
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积分项目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居住情况、疾病预防控制和基础教育情况等五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人才、投资纳税、社会贡献等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等内容。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具体如下:
一、基础分
(一)个人素质积分
个人素质积分=文化程度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积分
1.文化程度积分
积分标准:小学为5分,初中为10分,高中为15分,大专为20分,本科为40分,硕士为60分,博士及以上为80分。
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积分(注:同时提交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取最高分计分)
积分标准: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为2分,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为3分,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为4分,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为5分,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为10分;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员级)为30分,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助理级)为50分,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及以上为70分。
(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积分
积分标准:在本区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2分。
(三)居住情况积分
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办理暂住登记年限得分
1.房产情况
积分标准: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建筑面积在50㎡以下且居住的为30分,超过50㎡(含50㎡) 且居住的为50分,50㎡以上的每超过10㎡积2分,总分不超80分。
2.办理暂住登记年限
积分标准:申请人在本区办理暂住登记每满1年积5分,总分不限。
(四)疾病预防控制情况得分(注:双胞胎及多胞胎同时申请积分入学的,取其平均分)
1.申请人子女按规定接受12种疫苗25剂次,每一针次积1分(其中乙肝疫苗和脊灰疫苗3剂次计1针次),最高限20分。
2.申请人子女按规定接种流感疫苗的,每接种一种积1分,接种其它二类疫苗的,每接种一种积0.5分,最高限5分。
3.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现居住地卫生院(医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积3分。
(五)基础教育情况得分(注:双胞胎及多胞胎同时申请积分入学的,取其平均分)
积分标准: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我区注册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每满一年积10分,最高限30分。
2.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我区小学连续就读每满一年积5分,最高限30分。
二、附加分
(一)紧缺急需人才
积分标准:
1.符合本区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条件的,积80分,不受居住年限限制。
2.申请人在当年公布的区重点企业及高成长型企业工作并参加我区社保满1年积3分,总分不限;在当年公布的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并参加我区社保满1年积2分,总分不限。
(二)投资纳税
积分标准:
1.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投资注册在本区税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或个体,按投资比例计算累计税款,每满2万元的积1分,最高限50分。
2.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缴纳个人所得税进本区国库的税款,每满1000元积1分,最高限50分。
(三)社会贡献
积分标准:
1.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获评区级以上志愿服务优秀或十佳个人的,区、市、省分别积5分、10分、15分(提交多本证书的,取最高分计分)。
2.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愿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的,积2分;近三年参加志愿者活动的,每次积2分,最高限10分。
3.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有见义勇为受到表彰的,区级积20分、市级积30分、省级积50分、国家级积100分(提交多本证书的,取最高分计分)。
4.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有好人好事受到表彰的,区级积10分、市级积20分、省级积30分、国家级积50分(提交多本证书的,取最高分计分)。
5.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获得区级以上“优秀农民工”称号的,区、市、省分别积10分、20分、30分(提交多本证书的,取最高分计分)。
6.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红十字会义务捐款每满500元积1分,最高限10分。
7.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无偿献血每100毫升积1分;每1个治疗单位机采血小板积2分;献血和机采血小板共计得分最高限50分。
8.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申请加入中华骨髓库并成功入库的,积2分;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积80分。
三、扣减分
申请人或其配偶有下列情形的,均实行扣减分: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扣100分。
(二)受过劳动教养处罚的,扣50分。
(三)参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扣100分。
(四)近五年内受过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每次扣20分。
(五)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每次扣2分。
(六)吸食毒品首次被公安机关查获的扣20分,第二次被查获的扣40分,第三次被查获的扣60分,查获四次(含)以上的扣100分。
(七)本年度在本区因违反城市管理规定、非法经营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每起扣10分。
(八)本年度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每起扣2分。
(九)进入法院失信人员名单的,扣50分。
四、相关说明
以上所指本年度指: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近三年指: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近五年指:2018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拓展】
北京2023年积分落户分为哪些阶段?
北京2023年积分落户分为申报阶段、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审核结果查询阶段、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
1、申报阶段(4月13日8时至5月12日20时,共计30个自然日)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注册并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单位关联。申请人在线填报积分指标,查看审核结果,对有异议的审核结果提起复查并查看复查结果。5月12日20时后,系统在线申报功能关闭,积分指标无法修改、增删、提交。
2、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5月13日至6月1日,共计20个自然日)
各部门对申请人填报的各项指标结果进行汇总处理。
3、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2日8时至6月9日20时,共计8个自然日)
申请人可查看所填报指标的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该阶段提出申诉。该阶段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请人针对本人积分指标的异议诉求。
4、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6月10日至7月9日,共计30个自然日)
各部门对申请人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提出的异议诉求进行深入复查,确定最终审核结果并进行积分排名。
5、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7月10日起,公示8个自然日)
在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可办理落户手续。
北京市积分落户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1、2022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3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2、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的通告
2023年成都积分入户大约多少分能进
2023年成都积分入户最低分值是140分。成都积分入户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
2、合法稳定住所;
3、参加社会保险;
4、连续居住年限——与上面三个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计。
积分入户具体要求如下: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4、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如下:
(1)稳定职业;
(2)居住引导;
(3)就业引导;
(4)入户区域引导;
(5)年龄指标;
(6)技术技能;
(7)个人贡献等加分项;
(8)以及违法犯罪;
(9)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
申请积分入户: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并在蓉参加社会保险的来蓉人员。
积分申请地点:
1、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申请积分;
2、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3、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
积分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个人申报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成都在西部地区也是比较发达的城市,所以选择在成都落户的人也是比较多的,其中记分入户是在成都落户的一种方式,主要有基础和导向两类指标,对于参加社保,有稳定的就业和居所的,都是符合记分入户的条件的。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
在成都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工作,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来蓉人员,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可以申请积分入户,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