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公安交管6月1日起实施3项服务保障群众便利出行新措施,从城市公交、农村隐患路段警示防护等方面进行了优化,一起来看看吧。
推出3项服务保障群众便利出行新措施
一是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
坚持公交优先发展,积极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根据公交车班次科学设定专用时段,其他时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在保障公交车运行速度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单位班车、专用校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使用公交专用道,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
二是增设完善农村隐患路段警示防护设施
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重点攻坚项目,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以农村地区隐患突出的迎面相撞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等点段为重点,科学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和安全防护设施,更好服务保障农村群众安全出行。
三是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
首批在36个城市试点应用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在线视频报警处理,接警人员通过视频与当事人在线交互完成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证据固定,并引导当事人撤离现场后远程推送责任认定,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的快处快撤。
为有效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 一、限行时间 2022年4月18日(周一)起,工作日7:00-20:0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临渭区为渭清路以东,沋河东路以西,汉马街以北,310国道(不含)以南。 高新区为崇业二路以东,渭清路以西,西潼路以北,310国道(不含)以南。 除明确注明之外,以上路段均包含在禁限行区域内;渭清路与310国道重叠路段不限行。 三、限行规定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不受限行措施影响机动车的几类情形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通勤班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9座以上(不含9座)中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专用标识的民政救助专用车辆; 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警车、防汛车辆、应急抢险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清障专用车辆,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和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粮油食品,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8.“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9.黄牌工程运输车按照原限行规定执行,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七、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空气污染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措施,并提前向社会发布。 特此通告。2023渭南限行时间和范围
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6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政策
6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政策如下:1、《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于6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6月5日起施行。
3、外贸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流程简化,6月1日起,精简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拓展出口退(免)税提醒服务。6月21日起,简化出口退(免)税办理流程、简便出口退(免)税办理方式、完善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
4、白酒“新国标”实施,《白酒工业术语》和《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