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再次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青州市今年再次提高城乡最低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儿童类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98元提高到94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17元提高到770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每人每月由775元提高到845元,半护理每人每月由388 元提高到423元,全自理每人每月由242元提高到 249 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作调整,仍按照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276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024元执行。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由1694元提高到1888 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由1186元提高到1380元。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由182元提高到189 元。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三、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不作调整,仍按照每人每月146元执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作调整,仍按照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 182 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 146 元,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97元执行。

新的保障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已发放以前月度资金的,从执行时间节点开始补发。新的标准将惠及3.2万困难群众。

2022年有疫情补助金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怎么领取?附补助标准

自从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很多人的生活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不少人面临失业或者生活困难等情形,尤其是今年三月份以来,我国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疫情形势严峻且影响范围较大,每当有确诊病例的出现,就会对区域实施封闭式管理,这也导致了很多人无法正常工作,生活也出现困难,国家为了更好的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对疫情困难群体给予救助,那么2022年有疫情补助金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怎么领取?哪些人可以获得救助?接下来就一起来了解一下2022年疫情补助金领取标准。
2022年有疫情补助金吗?
疫情补助金是国家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做出的决策,2022年有疫情补助金,但一般针对的是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每个地区的情况不一样,国家并没有统一实施,所以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疫情补助金,只有政府下发相关文件表示有补贴之后,符合条件的人群才可以申领。
疫情生活困难补助大概在400-600元每月左右,领取标准和条件每个地区也不一样,具体要看你所在地区低保救助每个月的申领标准,有的是公司或者单位发放,有的则是政府帮助困难群体才能申请,能够满足疫情补助金申领条件的人还是比较少的,具体可以咨询12333。
对低保对象收入豁免,就业成本抵扣和重病患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单人保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灵活采取提前发放特困供养金和低保金、发放防疫防护用品爱心包、发放折价供应粮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资、临时生活补助金、引导慈善组织定向捐赠等形式,加强困难群众关爱和救助服务;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保障标准和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向困难群众发放足额的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金和低保金,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对困难群众做好应救尽救和应保尽保的原则。
领取疫情补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 第一类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以及社区内疫情感染患者、密切接触者。
2. 第二类
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就业、生产、经营、务工的人员或家庭。
疫情补助金怎么领取?
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电子社保卡)、微信(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国家社保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线上申领,也可凭借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在各区或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现场办理。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领流程如下:
1.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
2. 点击页面上方“失业待遇申领”,进入失业待遇申领界面;
3. 点击网站右边的“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查询参保地是否开通网上申领业务;
4. 若参保地开通网上申领,就可以点击右侧的“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按提示办理;
5. 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结果,可通过“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查询”功能查询。
2022年疫情补助金领取标准
1. 福建泉州
补助标准:3000元以下。
补助条件:对受到疫情影响,得不到家庭支持又暂时找不到工作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和因实施管控等原因没有基本生活费用且暂时滞留的临时困难人员。
2. 山西太原
补助标准:以下达资金为准。
补助条件: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新冠肺炎患者,灵活就业、无法复工复产人员和因旅游、探亲等原因滞留造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可先行救助,后补办手续,不受户籍限制。
3. 江苏
补助条件:全省由社会力量经营或举办、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
补助标准: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为体现对小微型养老机构的纾困扶持,对补贴不足5万元的,最低按5万元发放。
以上是部分地区2022年疫情补助金领取条件和标准,想要领取疫情补助金可以通过网上或者关注微信工作号或者到当地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申请,一般补助标准是按照当地的低保金来执行的。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申请疫情补助金,是否发放疫情补助金和详细补贴标准要以当地政府的相关通知为准,疫情多变,政府政策也会及时做出相对应的调整,大家可以多关注政府发放的疫情补助金的相关通知。

临时救助政策和金额

临时救助政策是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临时救助标准分为一般救助标准和重大困难标准。符合多种救助标准的按照就高原则拟定救助标准。一般救助标准根据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确定,计算公式为:
临时救助标准=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
临时救助标准一般为城乡低保月标准的1-6倍。其中,困难程度较轻的急难型救助人均500元(含)以下(其中单人户救助金不高于1000元);因病、因学及散居特困人员确需照料护理的支出型救助,依据困难程度按照城市低保月标准计算救助金;过渡性临时救助标准为家庭人口数乘以1个月的城乡低保标准。对于因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巨额损失而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特别是遭遇无责任意外事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原因造成家庭成员伤亡(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找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支付赔偿金)以及因各种原因导致家庭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和确定救助额度,可一次审批、分阶段分批次救助。
(1)救助人数一般以不超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含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作为按户施保的基本单元,申请救助家庭的成员依据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进行核定。主要包括: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申请人共同居住的父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和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和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不包括:现役军人;连续1年以上(含1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的人员;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和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公安等部门查找不到的失联失踪、下落不明人员;投靠亲友的挂靠户籍人员;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2)困难持续时间按照困难对象类型、困难事件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超过6个月掌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不超过5个月掌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按不超过4个月掌握;其他家庭(个人)临时救助按不超过3个月掌握。
救助对象面临重大生活困难和重大刚性支出、一般救助标准无法解决困难的,可按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救助:
(1)急难型救助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6倍(含)。
(2)医疗刚性支出在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一般救助标准计算最高救助限额达不到1万元的,可按1万元给予救助;医疗刚性支出超过10万元的,可按照刚性支出的10%给予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6倍(含)。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救助情形。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第四十九条 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第五十条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2023年救助工作总结5篇

2023年救助工作总结篇1

20xx年以来,在区委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社区的大力支持下

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紧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中,社会救助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将本社区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春节前的低保金发放以及困难群众的慰问工作

根据上级安排,在传统的新春佳节来临之前,社区通过走访、评议、审批等程序,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困难军人以春节慰问的形式予以救助,并联合有关部门将许多救济物资送到低保户手中,受到了社区困难对象和低保户家庭的高度赞扬。为使低保家庭过好年,我们将1-2月份的低保金春节前进行一次性发放,并每人发放了300元的春节补助款,节前一次性发放了50621元,让低保户安安心心过好年。

二、做好新申低保对象的调查走访、上报工作

经过社区及低保员的上户调查,通过对申请对象资料的核查及邻里之间反映的情况,最后通过社区评议小组的公正评议,从9户申请对象中初步评议出6户家庭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及时上报街道救助站。本年度新批低保对象6户9人,新增低保金2883元/月。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32号文件精神,对所有新申报低保对象进行认定,通过组织申报对象培训,原来有9户对象申报,其中有3户对象资料未交齐自动放弃。

至本年度11月,总计有低保对象53户,保障人口87人,占社区非农业人口总数的1.67%,月发放低保金27224元,全年总计发放低保金313392元。

三、做好20xx年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工作

根据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31号文件《岳塘区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们对社区的大病患者进行及时的救助,从救助对象申报之日起到资金发放在四天内完成,使救助对象在最短的时间拿到救助款,这一改革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临时医疗救助27户,发放临时救助款67600元;重特大疾病救助2户2人,发放资金30500元;慈善金叶卡救助6人,救助金额3000元;住院医疗救助6人;日常门诊医疗救助12人,救助资金4200元;为社区所有低保对象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做好20xx年度年审工作

经过上户调查走访,根据低保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经社区评议小组评议,社区共计对53户, 91人进行了年度审核,其中有7户异动情况,取消1户1人,620元,增标2户1人337元,减标4户4人541元,年审后低保金由原来的每月25804降到26784元,低保户由原来的53户变更为52户,低保人数86人,月救助水平达到人平336.63元。

五、做好廉租房的申报工作

去年有3户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申请廉租房,去年轮侯的1户对象已经入住廉租房,另外1户正在轮侯中,其中另1轮侯对象因病死亡取消资格。

六、做好残疾人工作

为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特为社区的重度残疾人15人发放补助金5040元。对5户阳光家园救助对象进行年审工作。

七、做好日常的社会救助工作

做好日常困难群众的政策咨询;做好每月低保金的按时发放;申请对象的下户调查、上报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低保数据的网络录入、更新和维护等等。并对所有社会救助工作每月及时进行了实事公示。做好老年人家居养老摸底调查工作。

八、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协助社区完成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它突发性工作的处理,如社区城市管理、计生工作、民情调查等等工作。

20xx年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全面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和改进,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把社会救助工作提上一个更高的台阶,让每一位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政府的帮助,感受党的温暖。

2023年救助工作总结篇2

遂川县地处江西省西南边境,全县国土面积3144.17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2个国有林场,全县总人口54万,其中农业人口47.2万,是一个农业大县,也是国定贫困县。20__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立足本县实际,抓住发展不放松,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社会救助方面,坚持统筹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大投入,走出了一条切合我县实际的社会救助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 城乡低保工作

1.开展低保“拉网式”大普查,促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20_年1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乡低保“拉网式”大普查。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5日召开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提标提补工作会议。在城镇,我局组织6个工作小组利用1个月时间对县城6个社区2519户5872名低保户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普查和重新公示保留了2172户,5141人,其中列入回访179户365人,取消了347户731人 ;在农村,我局通过各乡镇民政所核查核实并重新公示10358户22226人农村低保对象,取消158户689人,新增330户,962人。

此次普查所投入的人员为近几年最多,调查对象的覆盖面为近几年最宽,调查的时间为近几年最长,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普查”。通过普查,完整的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分类情况进行不同的管理,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城乡低保工作的社会效果。

2.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大我县城乡低保保障力度。

一是提高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依照物价水平和平均收入,我们及时调整低保标准,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今年将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80元/月提高到245元/月,农村低保由原来的80元/月提高到110元/月。

二是提高我县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为切实安排好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而降低,我县根据低保普查的情况,分别在4月份和10月份两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水平,目前我县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197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差达到85.1元/月,均全额超过了民生工程的任务数要求。

3.认真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今年2月份开始,我们以“全省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活动。为了全面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的具体情况,查找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要求各乡镇对全县在册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深入拉网式普查,普查人员通过进村入户,查看材料、邻里走访等方式对低保户的情况进行逐户调查。

同时,还采用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上门走访座谈,张榜公示等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为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质量,在县纪检监查部门的统一布署下,我局成立督查组,对乡镇和村(居)委会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城乡低保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公示是否到位、档案管理是否完善等进行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质量。

4.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低保对象听证审批制度。因城乡低保家庭收入难核实,入户调查时,对象户只谈困难不报收入,因此,对低保户家庭收入无法准确核实。为进一步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的发生,我县今年对新增低保对象实行听证审批制度,扩大低保审批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群众参与度,增强低保工作阳光透明度,得到社会的好评。

二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1、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对象”,凡被诊断患病确需住院治疗的,不限病种享受住院医疗救助;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县低保标准180%以内的“低保边缘户”,救助比例相应的提高,且五保户的年总救助金额由原来的3万元封顶调整为无封顶,城乡低保对象的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

2、完善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效果

本着“救急、救难、公平、简便”的原则,重点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对象、“新增四类对象”的基本医疗服务问题,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和不同救助要求,建立以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倾斜救助、关怀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救助方式。

3、创新工作机制,简化操作程序

简化了手续,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工作机制。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对象”住院后,凭县民政局出具的《同步结算申请审批表》,可实行农医、医保报销金额与民政医疗救助金额同步结算,医疗救助对象出院时补助资金同时兑现。

通过以上措施,今年我县医疗救助效果明显,截止到目前我县共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3796人,发放救助金额1520.1万元。其中城市救助对象667人,救助资金355.4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21.3%;农村医疗救助对象3129人(含资助爱心基金会医疗救助14人,救助资金6.7万元。),救助资金1164.7万元, 资金使用率达到122.6%,有力地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三 五保供养工作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来抓

1)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供养标准。根据省、市“民生工程”有关规定,建立了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和五保供养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了“应保尽保”。我县先后从20__年到20__年,多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19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320元。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五保供养资金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分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2)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各乡镇把发展院办经济摆上敬老院自我保障、改善老人生活的重要位置,大多数敬老院做到了“鸡、鸭、鱼、肉、蔬菜”基本自给自足,并向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有的敬老院通过自办加工企业、场地出租、发展规模养殖基地等办法多种经营,增加院办经济收入。20__年,全县敬老院庭院经济纯收入达到102.6万元。通过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全县五保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基本做到了“天天有荤素菜,月月有零花钱”。

3)完善“三院”各项配套措施,不断满足五保对象的生活需求。在保障老人基本生活的同时,我们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满足五保对象医疗、娱乐、体育等方面的需求。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时,重点解决农村五保对象看病难的问题。

2023年救助工作总结篇3

救助管理机构是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服务的一项工作。一年来,救助管理工作机构逐步健全,救助管理工作日益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救助管理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救助管理机构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措施不到__位,救助人员骗助骗票,对工作人员讨价还价救助费,谩骂工作人员等现象时有发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公务员在线__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改进救助服务与管理,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自身建设,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一、救助管理工作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立足于改善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加快推进救助管理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不断加强救助服务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自身建设,为完善社会救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全面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意见》,《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等政策法规。结合地方实际制定落实办法,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二、着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返乡,帮扶等救助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

救助站要高度重视救助管理工作,将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解决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023年救助工作总结篇4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完善措施

帮扶解困、促进再就业工作是工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切入点,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平衡点,是工会组织履行职能、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因此,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帮扶及再就业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按照市总工会和县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xx-x同志任组长,县委棠委、组织部长和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县长、政协副主席、县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县委办、组织部、县工会等单位为成员的帮扶解困领导小组,指导全县帮扶工作。县总工会把此项工作当作全年的中心工作来抓,明确了指导思想。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负责,自觉把协助党和政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帮扶解困工作当做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

我们在开展深入调查、吃透情况、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理出了帮扶活动,以党员干部“一帮一”为基础,以单位为依托,由党员干部带头帮、单位集体共同帮的新思路。这样一来,不仅解决了我县部分党员干部帮扶力量不足的矛盾,同时又发挥了单位和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体现出了集体帮扶的优势,进一步加大了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县工会还对重点帮扶工作实施了目标管理工作机制,同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和措施,目前我县工会各项工作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主抓、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我县的帮扶解困工作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

二、多策并举,形式多样,典型引路,内容丰富

活动伊始,我县帮扶活动在帮扶内容和形式上呈现出了丰富性和多样化,我们通过及时总结经验,典型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使帮扶解困工作趋向深入发展。我们在引导和推进帮扶工作深化的同时,重点实现“四个转变”,即由生活帮向就业帮转变,从“输血”帮向“造血”帮转变,从建立短效机制向长效机制转变,从治标向治本转变,走出了一条适合形势发展,符合南乐实际的帮扶新路子。概括有以下几方面:

1、精神帮扶。重在帮助职工转变观念,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新观念是脱困的先导,树立信心是解困的动力。县工会充分发挥宣传教育职能,组织再就业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与县电视台共同制作“下岗之路”专题系列报道,引导和教育困难职工下岗不气馁,失业不失志,鼓起他们战胜困难的勇气,如我县xx厂职工xx-x,因企业倒闭,下岗失业,丈夫单位也不景气,失业在家,儿子又患肾病(尿毒症),一家人生活艰难,曾一度失去生活的信心,在县工会积极帮助和其帮扶单位县武装部的支持帮助下,使这个面临崩溃的家庭又看到了希望,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

2、物质和资金帮扶。重在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中的燃眉之急。如我县农发行、司法局等单位为被帮扶户集资捐物,帮助他们渡过

3、政策帮扶。在帮助困难职工落实低保政策待遇的同时,各单位充分利用职能和政策优势,帮助困难职工解困再就业。如县工商、税务部门积极利用国家对困难职工减免费税的优惠政策帮助困难职工经商创业。县教育局出台了减免困难职工子女学费的文件。县工会按照“源头参与有见解、重大问题有主张、具体措施有办法、关键时刻有作为”的“四有”要求,加大调研力度,积极加强源头参与,争取源头维护,会同政府参与制定了《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办法》、《县关于失业下岗职工实施优惠政策的通知》、《县xx-xx年再就业工作规划》等政策性文件,在“第一知情人”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到位,实施源头政策帮扶。

4、技能和项目帮扶。重在帮助困难职工自主择业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今年以来,我们会同劳动部门举办了电焊、电脑、缝纫培训班,形成了以县职业培训中心为依托,以定向培训为载体,内连县乡、外接劳务市场和用人单位。这类帮扶占较大份额,如县联社积极帮助外贸下岗困难职工xx-x参加缝纫班培训,学成之后又帮助她解决启动资金,干起了服装剪裁缝纫。县统计局积极帮助下岗职工xx-x搞起了带锯加工项目,不仅解决了他的生活问题,而且正帮助他迈向致富之路。帮钱、帮物,不如帮个好项目,因此,帮助困难职工确立致富项目,无疑是从根本上解决困难问题的一个好办法。

5、提供岗位、就业帮扶。为困难职工提供就业岗位,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也是帮扶工作中的一个亮点,如我县检-察-院为下岗困难职工xx-x提供了单位保洁工岗位,县公路局为大修厂下岗困难职工xx-x\xx-x解决了就业困难,安排他们到公路施工工地工作,解决了他们的再就业困难。

6、提供小额借款帮扶。县总工会针对一部分有创业意向,但缺乏资金的困难职工,实施小额借款帮扶,在对项目进行考查的基础上,由单位推荐担保,帮助困难职工创业启动。今年我们结合实际,在送温暖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帮助了13户困难职工实施创业和再就业。目前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如海淀鞋厂下岗职工xx-x利用小额借款启动开办了一间订做皮鞋的门店,利用自己的手艺制作皮鞋,由于他的诚实信用,且货真价实,手艺制作精细,深受消费者欢迎。原印刷厂下岗工人xx-x利用小额借款搞起了家庭养殖。原供销贸易公司下岗职工xx-x利用借款在县xx门口租赁了一间店面开起了饭店,由于品种多样化,优惠学生,每天平均就餐人数达300余人次,深得学生的好评。据调查,截止目前,我县已有70%的小额借款人摆脱了贫困。

三、促进再就业,趋向帮扶活动的多元化

就业和再就业是解决困难职工问题的根本,也是帮扶活动的重点和难点。县工会按照“行政扶持,政策引导,标本兼治”的原则,建平台、送岗位,初步走出了一条政府促进就业、工会帮助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新路子。今年,全县再就业人数达1685人,其中“4050”人员390人。

1、挖掘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按照“政府帮助,部门援助,市场选择”的指导思想,我县筹资156万元,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职工,仅在兴华商贸街一次性购买了15套30间门面房,安置下岗职工经商就业20人;在商场购买了40个摊位,安置“4050”人员40人;根据城建提供的保洁、保绿岗位,安置下岗职工;县政府在工会的积极参与下,一次性购买了160台小型电焊机,100辆人力三轮车,30台豆浆机增送给下岗职工,帮助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再就业。

2、积极探索劳务输出之路,解决下岗失业再就业问题。今年以来,我们会同县劳动部门,积极摸索下岗失业人员外出务工的新途径,依托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与发达地区联姻,促使企业与劳动力的结合,与外地的劳动、工会等部门结合,实行跟踪服务,形成联系、组织、服务一条龙。今年以来,我县共输出剩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5.08万人,实现经济收入21685万元,实现了“外出一人,致富一家;外出一批,带动一方”的社会新气象。

2023年救助工作总结篇5

xxx社区位于xxx区东风路北端,辖区面积xx平方公里,有居民xxxx户、xxxx人。驻社区单位有省民政厅。社区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中心,有专干3人。

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坚持原则,应保尽保。社区的低保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通过努力,严格按照《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2021〕1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实行无条件申请、有条件审批,并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始终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2、宣传政策,阳光操作。低保工作开展以来,我社区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窗、政务公开栏、居民楼道信息栏等宣传阵地,以张贴、分发窗传单(册)、开展政策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并将低保办法规定的申请、审批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向居民群众公布,做到家喻户晓。落实公益性劳动制度,定期组织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巡逻、环境整治及社区活动室管理等公益服务活动。为了让低保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成立了由社区工作人员,管区户籍,社区党员群众组成的救助工作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低保对象在申请时和批准后,严格按照市、区低保办法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月能按时足额的发放到低保居民手中。

3、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根据《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2011〕16号文件规定,我社区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规范化要求填写低保申请(审批)。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核查调整和注销,实行无条件申请低保,有条件审批低保,有措施退出低保,并做好思想工作,尽可能把工作做好、做实。对于不符合申办低保条件的对象,社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人情保、关系保、威胁保坚决不保。对于一些停发低保的居民,我们做到停低保不停帮助,使一些低保边缘的家庭低保停发后,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帮扶。

4、健全档案,分类管理。社区十分重视低保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了规范化的低保家庭1户1档,并实行低保信息电脑管理。社区的低保金于每月25日起(如遇到节假日往前推)至月底,在社区的一站式办公大厅进行签字认证,由低保对象在低保金认证表上签字。通过这一系列的人性化的服务,社区的低保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医疗救助工作

1、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根据《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社区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帮困工作。根据社区里的低保户,特困户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他们的医疗问题。

2、拓宽渠道,分类救助。社区的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精神,依法申请审批。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社区受理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同时,建立规范的社区医疗救助档案,虽然我们根据《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的规定,给群众解决了大部分的医药费。但是按规定必须其自理的这部分医药费,还是给这靠领取微薄的低保金生活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的特困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社区根据这一情况,积极协调驻社区单位省民政厅,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慈善医疗卡,解决了他们的部分困难。

三、其它救助工作

社区在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努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针对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困难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扎实做好节日的困难慰问、临时救助、慈善助学、困难残疾人救助等其它社会救助工作,安定了民心,稳定了社会。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本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为民解困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使我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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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低保上调吗

会提高拟从2023年1月起,将成都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0元/月。


  最新消息:2023年1月起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会议审议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送审稿)》综合参考成都市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物价涨幅、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对比同类型城市和西部主要城市保障水平等多方面情况,拟从2023年1月起,将成都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0元/月。

  目前2022年的标准: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70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20元。

上海低保标准2023

2022年7月1日起上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具体如下:

一是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20元,增加90元。

二是调整提高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

1.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等3类对象,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整,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

2.散居归侨、因公致残知青等7类对象,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同步增长,每人每月增加额在150元—370元之间。

三是调整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本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


四是调整提高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

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收入标准调整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40元,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保持不变。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与去年标准保持不变,进一步鼓励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积极就业。

六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救助标准。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高救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730元调整为1850元,月增加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