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清城区进入禁渔期通告
广大渔民朋友、市民朋友: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珠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清远市2023年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保护北江渔业资源,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2023年清城区继续实施禁渔期制度,现将北江流域清城区管辖的水域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水域范围:清城区管辖的所有与珠江流域的珠江水系(包括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相连相通的江、河、湖、溪、涌、渠、库和水闸上下游河网等自然水域均纳入禁渔区域。
三、禁止作业方式:在规定的禁渔区域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向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禁渔期制度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间,清城区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将全面加强巡查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对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将根据《刑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北江是我们共同的母亲河,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好北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共建北江水域生态文明。广大市民群众在禁渔期内发现非法捕捞行为的,欢迎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
清城区农业农村局:0763-3324008
凤城街道办事处:0763-3322716
东城街道办事处:19902818126
洲心街道办事处:0763-3803019
横荷街道办事处:0763-3362742
源潭镇人民政府:0763-3246033
龙塘镇人民政府:0763-3600005
石角镇人民政府:0763-3207429
飞来峡镇人民政府:0763-3328145
公安机关:110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8日
东海禁渔期新规定2023
你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法律分析: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法律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一、休渔海域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东海禁渔期新规定2023时间
法律客观:《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