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在整顿职场,这一直是被热议的话题。近日,一则“女子试用期被辞退要求N+1赔偿,现场给HR普法”的视频火了。
视频中,一女子实录了与公司HR协商赔偿的过程。女子全程不卑不亢、金句频出,用扎实的法律知识争取了最佳赔偿方案。该女子的行为获得了大量网友的支持。
律师分析称,在本事件中该女子对法律“融会贯通”,她要求用人单位支付“N+1”的补偿,并没有任何过错。本事件之所以会引发关注,可能因为一些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的强势辞退以及不愿补偿时,多选择忍气吞声,这也提醒一些劳动者,在面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强迫劳动者辞职时,要大胆运用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视频截图
女子录下谈话过程,现场给HR“普法”
2月22日,网友“刘刘溜了”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5分40秒的视频,记录自己试用期被辞退后,与公司协商赔偿的过程。她在视频简介中称:“记录人生第一次被裁员,从来都是听说,也是头一次轮到自己身上,而且还是在试用期,不过我不怕,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身为打工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视频开头,该女子表示想要录像并且只录自己,对方却认为“不合适”,于是女子提出“这场谈话是公开的”“我录像合理合法”,录像才得以继续。
视频截图
协商过程中,女子提出“N+1”的诉求,并表示“试用期和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对方否认后,女子表示其依据的是《劳动法》第39、40、47条。
视频截图
对话内容如下:
公司:“N+1”的“+1”是什么意思?
女子:“+1”是因为你要(提前)30天告诉我。
公司:试用期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女子:是的。
公司:不是,是提前3天。
女子:提前3天是我通知你们我要离职。
公司:怎么可能啊?
女子:我也不傻,我都提前看了,而且我也咨询了(律师)。
随后,公司表示“补偿半个月”,女子回复“不接受”。公司称“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按要求不给补偿”,女子回复“要给书面通知证明哪里不符合条件”“诉求肯定是N+1”。
视频截图
公司:我们现在是协商,就是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然后签解除协议书,是算主动离职走的,没有书面通知。您刚刚说的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未转正的员工,N+1都是我们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N相当于公司违法解除,我们肯定不是按照这个跟您谈。
最后,女子称其最低诉求是一个月的赔偿,公司方表示沟通后再答复。
与公司协商一致获得满意赔偿,金句频频获网友盛赞
视频发布后,引发大量网友热议。有网友鼓励支持该女子,称“社会需要这种不妥协的人”“你给很多人做了榜样”。
社交媒体截图
但也有网友认为“试用期没有N+1一说,HR没问题”。
社交媒体截图
3月1日,该女子发布了最新视频,称经与公司多次沟通,双方协商一致达到其想要的赔偿金,她将于3月底拿到工资及赔偿金。
随后,针对网友“试用期没有N+1一说”的疑问,该女子回应道“单位无故非法裁员时可以索要赔偿”“无需区分是否为试用期”。
视频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该女子在视频中的观点也被部分网友称为金句:“社会现象不能代表法律规定”“公司决策的问题凭什么由劳动者买单”“协商时合理索要一个月赔偿还会被道德绑架”“真心希望拥有同一种思维的人可以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等。
视频截图
女子手机备忘录截图
3月1日,潇湘晨报记者尝试联系该女子了解情况,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律师分析:当事人做足了功课,对劳动法“融会贯通”
对此,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分析称,该女子做足了功课,将《劳动合同法》的知识不仅学习而且融会贯通,在和单位沟通时才能应对自如。很多时候,当我们不懂时,就容易被被人牵着鼻子走。例如,单位提出,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当劳动者不懂时,就容易被用人单位的这个认识所迷惑,实际上,在试用期内,是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提前3日。
谭敏涛律师介绍,我们通常所说的“N+1”,“N”是指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其中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1”是指法定的代通知金,只有在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在员工无过错的三种情形下提出解除的才需要支付,这里指的是法定支付的情形。从本意上理解,即单位放弃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义务,而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故称之为“代通知金”。
谭敏涛律师表示,在本事件中,如果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不用支付“+1”的代通知金,但是,用人单位“无过失”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供证明,例如订立劳动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且,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等于劳动者还可能会工作一个月,等于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总之,该女子要求用人单位支付“N+1”的补偿,并没有任何过错,最终,用人单位也答应了她的诉求,等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谭敏涛律师还表示,女子与公司HR的对话并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也没有涉及公司名称以及工作人员姓名,谈不上侵犯公司的涉密信息。而且,女子事先告知公司HR,自己对自己进行录像,并不会录对方,而双方谈话中的内容也是对《劳动法》知识的不同理解,等于是双方在商谈如何处理女孩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事宜,并没有涉及公司的秘密信息,没有不能公开的内容,所以,女子公开谈话内容,是自己的权利。
谭敏涛律师表示,本事件之所以会引发关注,可能还因为一些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的强势辞退以及不愿补偿时,多选择忍气吞声,嫌麻烦,不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倒看到一位女子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感到震惊。这也提醒一些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强迫劳动者辞职时,需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潇湘晨报记者蒋紫雯
怎么和HR谈工资?
1、不一开始就谈薪资有不少的hr在面试时是避免一开始就谈论薪资的,因为这时还没有对面试者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因此不会去说出具体的薪资,否则会破坏掉谈判的可能性。在谈话的过程中hr就会了解到对方,然后渐渐占到上风,然后根据应聘者的实际情况给出合适的薪资。
2、不直接询问你对薪酬的希望
多数的hr在招聘面试时也不会去直接询问对于薪酬的待遇是多少,其实这样做已经给予应聘者开价的权利,这样对于企业是比较不利的。相反的,如果hr询问了面试者上一份工作的薪资之后,就会增加了应聘者的希望。
3、只透圳薪酬范围的下限及中间值
不少的企业在招聘时,只会透露相关职业的薪酬范围,这样的做法对于企业是不利的,应该保留有薪酬范围的上限,只告诉招聘者下限以及中间值,这样可以避免在一开始就将企业的底牌去亮出,从而影响到后期的薪酬商议。
怎么跟 HR 谈薪资?
1、不一开始就谈薪资有不少的hr在面试时是避免一开始就谈论薪资的,因为这时还没有对面试者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因此不会去说出具体的薪资,否则会破坏掉谈判的可能性。在谈话的过程中hr就会了解到对方,然后渐渐占到上风,然后根据应聘者的实际情况给出合适的薪资。
2、不直接询问你对薪酬的希望
多数的hr在招聘面试时也不会去直接询问对于薪酬的待遇是多少,其实这样做已经给予应聘者开价的权利,这样对于企业是比较不利的。相反的,如果hr询问了面试者上一份工作的薪资之后,就会增加了应聘者的希望。
3、只透圳薪酬范围的下限及中间值
不少的企业在招聘时,只会透露相关职业的薪酬范围,这样的做法对于企业是不利的,应该保留有薪酬范围的上限,只告诉招聘者下限以及中间值,这样可以避免在一开始就将企业的底牌去亮出,从而影响到后期的薪酬商议。
女子入职1个月查出怀孕被辞退,公司违法吗?
女性入职1个月后查出怀孕,这是一个常见的社会现象。但是,有些公司会因此辞退女员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本文将探讨女员工被辞退的原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具有合法依据对女员工进行解雇。
首先,女员工应该获得平等的机会和权利,不能因为怀孕而被公司辞退。女性怀孕是一个自然生理现象,无论是在合同签订前还是入职后,都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法律规定雇主不得因员工怀孕而辞退她,否则将面临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其次,女员工的辞退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无论是在合同签订前还是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都不得因婚姻、怀孕、生育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因员工怀孕辞退员工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因此,企业雇主在操作员工的工作须遵守劳动法,尊重员工的权益和利益保护。
第三,公司辞退女员工,有可能也会引起社会的道德担忧和舆论压力,影响公司的声誉和信誉。公司辞退员工的做法不仅会引起社会的质疑,可能也会引发员工抵制和劳动纠纷等问题。
这对公司的声誉和业务表现都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是一种道德和经济责任。
最后,女员工被辞退的做法是违法的,涉嫌侵犯员工的个人权益。因此,企业在雇佣员工和处理员工的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权利和利益,遵循合理和公正的劳动关系。
综上,女员工怀孕不应成为公司解雇女员工的理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不受怀孕等因素的影响,因此,雇主不应该辞退因怀孕而就职的员工。
保护员工权益,合理运营和经营公司业务,同时增强企业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也是企业经营的合道和良方。
职场中突然被辞退了,如何应对?
职场中突然被辞退了,肯定是有原因的,要么是公司的原因,要么是个人的原因。
公司的原因,比如: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人事重新分配和安排。这时候是很容易造成有些人是公司觉得没必要再留,当然这个会有组织架构调整的原因,也有人际关系的原因等因素,要看看题主到底属于哪种情况。
个人的原因就要看看题主所任职的岗位是技术型的岗位还是管理型的岗位,总体来说,技术人员一般是每个公司都比较欠缺的,如果技术真的很好,应该不会有公司会突然辞退,如果是管理就很难说了,因为管理上来说的话,与公司的管理理念不同,都容易造成上级对你的偏见。
当然,不管是公司原因还是个人原因,现在辞退已经造成了,接下来就看如果从内心来说,你是不服气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经济补偿金,不过需要带上相关的资料,比如说能证明你在职的资料可以是你的出勤打卡的记录,可以有你的工牌,还有发工资的记录。然后公司辞退,你的手续是否是完备的?是否由公司书面辞退的资料?如果有的话,都一并带上,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但无论如何这家公司你是回不去了,接下来就要考虑再去找另外一家公司了。在求职应聘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你自己心态的准备,因为经历过这样一次被辞退,心理上必然是不好受的,所以要提前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希望题主一切顺利,合家欢乐!
你听说过哪些离谱的被辞退理由?
公司有很多辞退员工的理由,比如:旷工、经常请假、完不成工作任务等,这些听起来都是合情合理的辞退理由。但是如果员工不同意无薪加班被辞退,又或者是准时下班被辞退是不是太离谱了呢?以下罗列了公司离谱的辞退理由,看看你遇到过没。一、因为每天准时下班被辞退了,就离谱! 网友吐槽:“距离试用期结束没几天了,突然收到通知,我被辞退了。明明人际关系没问题,交给我的工作内容也都能按时顺利完成,凭什么辞退我?我不服去找领导,被告知由于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像我这样每天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是不够的。意思就是我因为每天准时下班被开除了,简直离谱。明明入职前我确认了上下班时间,也没告诉我需要加班,那我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内容为什么不能准时下班呢?” 专家支招:企业如果要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必须有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的事实依据。另外无论何种理由,在试用期间辞退员工,企业都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职场人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这部分的经济补偿,或者提出劳动仲裁。二、拒绝休息日无薪加班被领导告知,让我主动离职! 网友吐槽:“魔幻的一天开启了。那天被领导的来电给吵醒了,被告知说本该休息的周六要去加会儿班。我心想:打工人嘛,迫于生计,就踩着点到了公司。晚上下班时,HR把我叫去谈话,声称是老板有口令转述:我不准备裁你,但你要接受之后的双休日经常来公司加班,以防维护机器方面出什么问题。近期公司某项目上线,但老板用完人就甩,许多开发组的员工都被裁了,只留了我们几个维护组的人。随后我就问了句:加班工资怎么算?HR告诉我,她会问一问。第二天,我收到的就是老板的第二封口令:让我主动离职,难不成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收拾走人了?” 专家支招:请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首先你得知晓:当公司安排员工周末加班,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调休代替,就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在此遭遇下,建议你搜集以往加班的证据。如果你有可以表明单位让你加班的证据,可以提出,要求用人方支付未依法支付的加班费。同时,本次离职是用人单位想主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三、因为太努力被领导通知不用上班了,啥情况? 网友吐槽:“从来没想到过,原来太努力也是一种错误。入职后,领导对我一直挺不错的,多次鼓励我踏实干活,做出成绩后就不愁加薪升职了。前段时间部门对接了一个重要的客户合作,我忙前忙后,总算拿下了这个大单。老板在会议上点名表扬我,我当时还沾沾自喜。第二天,领导以我加班太多为由,让我回家休息几天。结果5天后就被领导告知我是无故旷工,让我自行离职。问了一个私交不错的同事才知道,老板是有意提拔我,但觉得我太爱邀功,抢了团队的功劳。难道我只能主动离职了?” 专家支招:事情还没到不能挽回的地步,往小了说,领导只要愿意开具你请假的假条证明就没事了。如你所说,领导对你还不错,仔细想想,是不是你真的私下在老板面前邀功?或者你没有在领导面前表忠心?当务之急,你要先回公司正常上班,赶紧找领导聊一聊,表明自己的态度,解除误会。 如果领导态度坚决,单位就是以旷工为由辞退你,而领导又是口头批准你休假。你就只能通过人证来为自己证明了,找一个了解你和领导沟通内容的同事,并且这位同事愿意作证。这也是给职场人提个醒:遇见领导做的此类决定,应该得到领导的书面认可,或者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确认方式。请假应当按照正式流程走,向人事部提出申请,同时应当得到人事部和直属上司的许可,并保留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