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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下载:交通补助申请表交通补助花名册

申报材料

  1. 个人自行申请的,需提供:

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表

  2. 企业代为申请的,需提供:

企业与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花名册

连云港低保户申请标准及申请条件,低保补助标准

办理条件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均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书原件、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医疗卡证明、一折通、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

2、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另:失业人员,应当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

办理流程

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相关程序,并且如实提供上述办理材料。

温馨提示:申请人家庭常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应当将户籍迁至常住地后方可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

农村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25元/月调整为380元/月。

城市标准: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50元/月调整为490元/月。

连云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温馨提示:

凡连云港市城乡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连云港市低保标准的,并具有连云港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咨询或者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并提供家庭收入等有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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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如何办理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补贴的步骤:

1.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如果认定通过则可以继续下述步骤,如果认定不通过则不能通过。

2.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必须经过认定认定,否则不能通过。

3.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主要包括灵活就业的项目及历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到户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

(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四)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以下人员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2.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3.正在享受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

4.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和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扩展资料:

下列人员不可以使用补贴或只能使用一次的:

1.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含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公益公司、劳务派遣组织)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及实现其他方式稳定就业且劳动报酬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属于灵活就业范畴,不适用该政策。

2.曾经享受过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享受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大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仅能享受一次。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参考资料:灵活就业人员-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法律主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样申请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步骤1、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申请印件;工伤待遇申报表(可在医保窗口领取或者在当地人社局网站上下载);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需要缴税这个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不用交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因此个人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法律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该条文对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及其方法规定较为详细,但对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的年限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这就造成司法实践中对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数额的不确定性。另外,与该条例配套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也仅对工亡职工配偶、父母等的最低适用年龄,而对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的年限亦未做出明确规定,致使该问题遗留至今。!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何申请就业补助金

1、现场办理申领。   
尚未实现线上申领的地区,通知明确要加快进度,抓紧建立完善经办信息系统,力争今年6月底前实现线上办理。对仍需现场办理的,要及时公布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大力推广电话申请、邮寄办理、代办服务等方式,尽可能实行各类补贴政策不见面申领、一次性办理。   
2、线上申领平台。   
《通知》提出,已实现就业补贴类政策线上申领的地方,要切实保障线上申领渠道畅通,逐步推动所有补贴事项实现线上办理。

连云港市海州区在网上如何办理灵活就业停保业务

连云港市海州区在网上如何办理灵活就业停保业务如下。
1、输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进入页面后,选择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选择账号密码登录或者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进行扫码登录,要没有注册,可先进行立即注册。
2、注册登录后,选择个人办事或单位办事选项,点击左侧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业务标识,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再根据提示逐步办理。
3、业务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