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

为切实做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特发布森林禁火令↓

一、自2023年3月2日至4月15日为禁火期,温州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以内所有林区为禁火区域。

二、禁火区域内在禁火期间,禁止以下行为: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烧荒、焚烧田埂草、烧稻草、烧草木灰积肥等;吸烟、野炊、烧烤、放孔明灯、烤火取暖等;烧香、烧纸钱、点蜡烛、烧坟草、燃放烟花爆竹等;私拉有电线路、电网狩猎、烧山驱兽等;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森林火灾肇事及因工作失职酿成事故者,依法追责问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0。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违规野外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10月1日后贵州焚烧秸秆有新规定吗

2022年10月1日后贵州焚烧秸秆有新规定。根据查询相关信息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及《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发布禁火令。从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为全省森林草原禁火期。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草原。
2、严禁焚烧秸秆、杂草杂物、烧灰积肥及其它农事用火行为。
3、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
4、严禁吸烟、点火照明、取暖、野炊和举办篝火等活动。
5、严禁烧蜂窝、烧山狩猎、烧火驱兽等行为。
6、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行为。

森林防火七个一内容是什么?

1、一点:在入山主要道路入口设置防火检查卡口。在清明、春节等祭祀时节,兼设“鲜花换纸钱”兑换点。

2、一令:点位要放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洪雅县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禁火令》以及其他森林防灭火宣传标牌。

3、一箱:规范设置火源火种收集箱。

4、一本:放置并如实登记入山车辆人员检查记录表。

5、一信号:在县森防指办发布火险预警信号后,在检查卡点显眼位置放置预警等级信号,并做好宣传。

6、一喇叭:放置一个宣传小喇叭,循环播放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各类防灭火知识。

7、一班人:各点位要明确镇、村、组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人员,值守卡点人员佩戴森林防灭火红袖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