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G220以东,南郭村以西、以南,杨家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南郭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黄河体育会展及科技智造园区基础设施(黄河大道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部、社会事业部和崔寨街道办事处拟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济南市济阳区第I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按照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6604052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徐州2023年拆迁计划
新的一年,又有新的征迁信息!在今年的城建重点工程计划中,
将对城中村、棚改面积约399.13万平方米,
而1月刚到中旬,
各个区的征迁方面就有了新的动态。
云龙区
就在1月10日,徐州云龙区政府官网连发2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这两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都是对大龙湖街道曹山社区进行征迁。
主要内容为: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街道曹山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大龙湖街道曹山社区集体所有土地1.9492公顷(29.238亩)。其中,农用地1.9492公顷(29.238亩),含耕地1.5874公顷(23.811亩)。
主要内容为: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街道曹山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大龙湖街道曹山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5048公顷(7.572亩)。其中,农用地0.4971公顷(7.4565亩),含耕地0.487公顷(7.305亩);建设用地0.0077公顷(0.1155亩)。
泉山区
1月11日,徐州泉山区政府官网上同样连发2条公告。
其中,因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嘉和路站、南三环路站、七里沟站、泰山路站和南三环路站与七里沟站之间的风井的建设需要,将征收周边土地。
主要内容为: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嘉和路站位于泰山街道泰山社区,南三环路站位于泰山街道泰山社区,七里沟站位于七里沟街道三官庙社区,泰山路站位于泰山街道泰山社区、金山街道金山社区,南三环路站~七里沟站区间风井位于七里沟街道三官庙社区范围内。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一)嘉和路站:拟征收泰山街道泰山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1573公顷(2.3595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1573公顷(2.3595亩)。
(二)南三环路站:拟征收泰山街道泰山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0071公顷(0.1065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071公顷(0.1065亩)。
(三)七里沟站:拟征收七里沟街道三官庙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1424公顷(2.136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1424公顷(2.136亩)。
(四)泰山路站:拟征收泰山街道泰山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1948公顷(2.922亩),其中,农用地0.0783公顷(1.1745亩)、含耕地0.0782公顷(1.173亩),建设用地0.1165公顷(1.7475亩); 拟征收金山街道金山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0312公顷(0.468亩),其中,农用地0.0312公顷(0.468亩)、含耕地0公顷(0亩)。
(五)南三环路站~七里沟站区间风井:拟征收七里沟街道三官庙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0285公顷(0.4275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285公顷(0.4275亩)。
至于另一则土地征收,则位于大学路板块。
主要内容为: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山街道茶棚社区、大山头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金山街道茶棚社区集体所有土地1.3019公顷(19.5285亩)。其中,农用地1.2714公顷(19.071亩),含耕地1.1547公顷(17.3205亩);建设用地0.0172公顷(0.258亩);未利用地0.0133公顷(0.1995亩)。
拟征收金山街道大山头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0684公顷(1.026亩)。其中,农用地0.0542公顷(0.813亩),含耕地0.038公顷(0.57亩);未利用地0.0142公顷(0.213亩)。
贾汪区
从1月初开始,贾汪区也一连发了5条土地征迁的公告,其中不少是涉及道路的建设问题。
比如,针对徐州工业园区升级大道、徐州路、融创路的建设而进行的征迁。
主要内容为: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州工业园区升级大道建设工程项目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工业园区岗子社区。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主要内容为: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贾汪区徐州路建设工程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泉街道宗庄村。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主要内容为: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贾汪区融创路工程项目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泉街道崮岘村,茱萸山街道闫村。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除此之外,还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主要内容为:
经省政府批准(苏政挂C〔2022〕008号),同意《徐州市贾汪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将潘安湖街道1.906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州市贾汪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
二、征收土地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村(居)及面积
特此公告。
主要内容为:
经省政府批准(苏政地C〔2023〕001号), 同意将潘安湖街道唐庄村6.98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5.036公顷)、0.9253公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潘安湖街道唐庄村0.056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将潘安湖街道西段庄社区4.134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097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贾汪区2022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特此公告。
新年开始的第一拆,
就涉及了这么多的地方和土地征迁,
不知道后续还有会哪些相关动态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
土地征地流程有哪些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 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扩展资料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征用土地
-集体土地使用权
济南党家庄拆迁吗
法律分析:济南党家庄的党西村在拆迁的计划中。为保障党家片区智慧城项目用地需要,拟征收党家庄西村集体土地。本次征收党家庄西村土地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征收土地总面积 67.611亩,农用地 67.611 亩(耕地63.444亩、其他林地4.164亩、农村道路0.003亩)。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党家片区智慧城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法律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党家庄西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为保障党家片区智慧城项目用地需要,拟征收党家庄西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党家庄西村土地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征收土地总面积 67.611亩,农用地 67.611 亩(耕地63.444亩、其他林地4.164亩、农村道路0.003亩)。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党家片区智慧城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是多久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征收土地需要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且要对土地征收进行预公告,征地预公告有一定的期限,那么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是多长时间?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是多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土地征收者预公告的,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二、征收土地的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征收土地所在村小组进行公告,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