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23年“信用+消费”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宛政〔2022〕2号),推广“宛信分”应用,促进守信激励措施落实,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经市政府同意,现依托2023年南阳市“惠享南都一二月二”促消费活动,同步开展“信用+消费”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安排

1.活动名称:南阳市“信用+消费”活动。

2.举办时间:2023年3月11日-2023年3月31日。

二、消费券发放形式

本次“信用+消费”活动重点在购物、餐饮等领域开展,通过市“宛信分”平台小程序,对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高于508分的个人(仅限3月1日前注册用户)进行消费券发放,发放资金3万元。

三、活动内容

1.活动时间:第一批,3月11日-3月17日;第二批,3月18日-3月24日;第三批,3月25日-3月31日。

2.资金支持:通过“宛信分”系统发放消费券3万元。

3.活动范围:南阳市中心城区内依法依规经营的“南阳餐饮名店”(由南阳市餐饮酒店住宿行业“三名”评定评宙委员会授牌);从业人数10人以上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且支持受理“建行生活”APP的线下实体商家使用。(实际参与商家名单以“建行生活”APP展示为准)。

4.活动内容:根据我市个人信用积分排名情况,对信用积分排名靠前的优秀诚信个人发放消费券,共投放3万元,券值分别为“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20元”两类。其中“宛信分”分值大于等于508分、小于510分的用户可领取“满50元减10元”消费券1张,“宛信分”分值大于等于510分以上的用户可领取“满100元减20元”消费券1张,按照用户注册时间依次发放,消费券发放后一周内有效,过期失效。

市民登录“宛信分”小程序,进入“我的信用”,查看自己的信用分是否符合领取条件,符合条件的市民进入“我的”,选择“我的卡包”,点击消费券确认后,即可进入“建行生活”APP(通过二维码或应用商店下载安装“建行生活”APP)首页“惠享南都”活动专区,在“我的”一“我的票券”查看已领取的消费券,并在消费券有效期内至“建行生活”APP公布的参与活动线下实体商家消费。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使用遵从“先用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各类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可重复使用、不可转让使用,且在使用期限内有效,逾期作废。

2.消费券在促消费活动期限内(即2023年3月31日前)分3次发放,分别是3月11日上午、3月18日上午、3月25日上午,一周为一批次,当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并在下批发放。

3.消费券仅限现场真实消费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购物卡、对虚拟账户充值、虚拟交易、自买自卖、非现场消费、刷单、分单、恶意套利等违反消费券发放规则、损害公众利益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发现出现上述情况的,将扣减个人信用积分,同时限制参与后续消费券发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