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高语阳

国家体育总局官网发文,3月29日至30日,国家体育总局在辽宁调研“三大球”发展工作并举行座谈会。

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高志丹,体育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颖川,体育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刘国永等参与调研。

辽宁省委书记郝鹏、省长李乐成等与高志丹一行见面。

高志丹指出,要在“三大球”改革发展中突出抓好行风建设,防范“假赌黑”等行风行纪问题蔓延,严肃纪律、完善制度,维护好“三大球”发展的良好生态。

政知君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高志丹已经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要修复重构“三大球”良好生态。尤其针对足球领域腐败问题,高志丹多次发声。而且,针对体育总局领导干部问题,高志丹还曾指出,总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很多深层次的矛盾还有待破解,必须更加警醒。

总局今年调查研究首要课题

“三大球”指足球、篮球、排球。据介绍,辽宁省是体育大省、体育人才强省。高志丹在调研时说,辽宁“三大球”有荣耀的历史成绩、雄厚的人才资源、广泛的群众基础。


高志丹在辽宁调研

在辽宁,高志丹先后深入辽宁女排、辽宁男排、辽宁男篮梯队及柏叶基地足球训练场地,与教练员、运动员深入交流,仔细询问训练情况。


“三大球”发展座谈会

在“三大球”发展座谈会上,高志丹说指出,长期以来,“三大球”发展处于落后局面,成为制约体育强国建设和人民群众对体育工作最不满意的突出短板。

高志丹表示,总局党组把“三大球”振兴发展作为今年调查研究的首要课题,目的是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反思自身、总结经验、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找出问题症结和对策思路,推动“三大球”振兴发展。

上述讲话透露,“三大球”振兴发展是今年体育总局调查研究的首要课题。

3月19日新华社发布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作为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

《方案》提出12个方面的调研内容。各级党委(党组)要围绕调研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调查研究的具体方案,明确调研的项目课题、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等。

这不是高志丹今年第一次公开强调“三大球”振兴发展。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部长通道”。高志丹在通道上回答关于“三大球”发展问题时表示,较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三大球”特别是男子项目发展不尽如人意,男子足球水平更是一路下滑,足球业内甚至出现了诸多乱象,这与党中央、全国人民对我们的要求和期盼形成了强烈反差。

“三大球”要搞上去,这是一个体育强国的标志,也是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必须补上的短板。

防范假赌黑等行风行纪问题

如何推进 “三大球”振兴发展?


高志丹

“要重走长征路,敢于打硬仗、啃硬骨头。”在辽宁调研时,高志丹指出,实践证明,“三大球”振兴发展,必须要结合中国国情,必须始终坚持“党管体育”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下力气解决协会改革过程中“党的领导偏软偏弱”问题。

同时,要在“三大球”改革发展中突出抓好行风建设,防范“假赌黑”等行风行纪问题蔓延,严肃纪律、完善制度,维护好“三大球”发展的良好生态。

防范“假赌黑”等行风行纪问题,高志丹在今年两会部长通道上也曾强调过。


高志丹

当时,高志丹从足球领域问题切入。高志丹说,针对近期足球领域出现的严重问题,我们一直在深刻反思,研究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准备从思想教育、作风建设、深化改革、抓好当前工作等方面系统施治。

他说,要坚决打击、严厉惩处足球和其他领域的腐败和假赌黑问题,正风肃纪,严明纪律,完善制度,强化规矩,全面修复重构“三大球”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

“三大球”中的足球领域正在经历反腐风暴。

从2022年12月前国家男足主教练李铁被查以后,中国足坛多人先后被查,包括中国足球协会主席、党委副书记陈戌源。

4月1日,中央纪委官网消息,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兆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杜兆才是目前本轮足球领域反腐风波中落马官员级别最高的一人,同时也是党的十八大后,国家体育总局第二个落马的部级官员。此前,2015年6月,时任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天落马。

杜兆才出生于1960年3月,曾在辽宁省体育局工作,2006年进入国家体育总局,历任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助理、中国奥委会副主席、中国足协党委书记。

2018年10月,杜兆才升任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家体育总局官网显示,杜兆才主要负责足球相关工作。

目前,国家体育总局紧急成立的工作组正式进驻中国足球协会。最新消息显示,工作组共7名成员,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颖川任组长。

很多深层次的矛盾还有待破解

针对体育总局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问题,高志丹已经做出要求。

3月8日,体育总局系统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高志丹在会上说,总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有些思想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很多深层次的矛盾还有待破解,干部队伍精气神的提升还不够明显,加之近期涉及行风行纪、奥运备战和足球领域腐败等问题浮出水面,我们必须更加警醒。

总局系统党员干部要对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体育干部队伍”的要求,在政治素养、道德作风等方面深入找不足、找差距,一个毛病一个毛病纠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

目前,国家体育总局即将迎来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巡视组的进驻。

今年3月27日,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召开。会上宣布,将对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开展机动巡视,深入查找、推动解决体育领域特别是足球领域腐败问题和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

新一届中央首轮巡视就进驻国家体育总局,足以看出对体育领域反腐的重视。

资料 | 国家体育总局官网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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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的前景

中国足球前景:足球人口5千万

 中国足球改革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对于《方案》中所提到的国足、足彩、校园足球等内容,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协主席蔡振华,足管中心主任张剑和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在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详细解读。蔡振华还憧憬起了中国足球的明天,“到2025年校园足球学校办5万所,足球人口5000万,社会形成合力,想象那样的远景,心真的是醉了,陶醉了”。

□足彩

起草“中超足彩”曾有顾虑

发行必须依法管理公开化

近10年,有关发行中国足球**的声音不绝于耳,而在韦迪时代,已把此事提上议事日程,并有过相关报告。而此次改革方案,也将发行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作为其中一部分。

张剑介绍,方案关于足球**提到了两方面要点,一个是每年从中央集中**公益金中拿出一部分资助中国足球发展,资助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专项用于青少年足球人才的培养,用于足球公益活动。另一方面,积极研究推行中国职业足球联赛**。

张剑指出,“**资金的注入对于中国足球来讲,是件非常好的事,能够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中国足球的资金问题,但必须依法监管。”张剑透露,以中国职业联赛为竞猜对象发行**,这个在文件起草中,顾虑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担心又会出现假球、赌球现象,中超球队会受到这方面因素影响,“发行**的同时,还要加强对行业的管理,特别是加强联赛秩序的管理,这是一个非常紧迫的命题。那么依法管理、公开化综合治理是有效方式。”

□国足

两个新基地可能建在南方

“球员为国效力必须要有国家荣誉感,但是为了激励队员,不能光讲精神方面这些东西,物质奖励也必须跟得上。”昨晚,一位足球教练感叹,“足改发展总体方案”出台后,加大对国足的投入即将变为现实。

目前足协定出的对国足的奖励方案,的确有些说不出口。如果国家队在年初的澳大利亚亚洲杯上打进四强,也只有60万元的奖励。现实是国足没有进四强,奖励更是少得多。“按照足协的现行奖励方案,国家队只有打进十强赛或者世界杯决赛圈,才能拿到可观的500万或者上千万的物质奖励,否则都更多是精神层面的奖励。”昨晚,这位教练说道。

据了解,此前国管部的相关领导也拟定出了提高国足奖励的方案,但苦于受限多个方面,至今没有被通过。现在改革方案出台后,这些方案有望付诸实施,“欧美足球发达国家暂且不论,看看我们的近邻日本队,他们的奖励方案就很值得我们借鉴。日本队赢得一场比赛就有上百万美元的奖金,而中国队根本和人家没法比。现在终于等来机会了,国家队的各种保障也必须要跟上。”

目前的惟一一块香河国家训练基地,因受限于气候条件,到了冬天就很难被充分利用。而按照足改发展总体方案的提议,未来国足还要再建两个足球基地。这两个足球基地将建在哪里?款项出自哪里?对此,一位足协官员分析说:“从目前的情况看,未来的两个足球基地很可能会建在南方,这样便能满足国字号球队冬天集训的要求。而建基地的钱,让足协来筹集肯定难度很大,届时很可能会集社会的力量,还有国家拨款等。”

□打假

与公检法合力打击

足管中心主任张剑表示,一旦足球**推出,那么将继续加强对联赛的管理,“特别是联赛秩序的管理,避免联赛出现假赌黑的问题,这些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话题。”

关于治理假赌黑问题,张剑明确表示会继续跟公安机关加强合作,“我们需要建立畅通的,对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的机制。作为足球业务主管部门,足协掌握大量信息,包括俱乐部、地方足协也都掌握了大量信息,公安部门希望我们能够及时向他们提供相关线索。”张剑表示,公检法三个部门都会主动加强与足球管理部门的协作,一起加强对足球赛事的安全监管。

中国足协在内部架构中也有一个长期监管部门——公平与道德委员会,具有独立调查权,对于社会反响强烈、影响恶劣的疑似假赌黑事件,进行调查认定。一旦认定假赌黑,纪委会立即对相关的球队、俱乐部、官员及裁判进行行业处罚。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校园足球

足球人口2025年5000万

将是全球足球人口最多国家

本次足球改革方案17次提及校园足球,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进行了解读。

王登峰强调,方案中对包括场地、师资、安全保险、家长、社会的支持等多个方面明确的要求,实际上是适用于整个体育行业的,“除了足球,其他的项目也需要这些经验和资源,校园足球是先行先试。”

王登峰也表示,教育部一定会在国务院的指导下,协调好体育总局工作,把校园足球工作落实,“只要落实了,那么到2025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5万所,足球人口是5000万,中国将是全世界足球人口最多的国家,比欧洲一个国家的人口还多。世界冠军德国人口也才8000万,有600万足球人口,我们的足球人口将是他们的10多倍,我想可选人才也会越来越多。”

建足球学院承载人才输出

《方案》中表示,为适应足球人才培养的需要,方案规定将依托具备条件的本科院校设立足球学院,积极探索建立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融合的新型足球学校。

张剑介绍,足球学院未来主要是针对足球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此前大学设立每个专业,譬如运动训练专业,下面有一个足球系。未来会是在某个大学,建立一个二级学院,就是足球学院。那么这个足球学院,重点是培养优秀的足球行业从业人才,譬如优秀的裁判员、教练员、经纪人等等。实际上也是针对一些无法成为优秀职业运动员的球员给予一个上升的出口。”

对于新型足球学校,张剑表示指的是目前兴起的譬如恒大足校、富力足校,包括根宝的足校,“这些足校跟十几年前的足校不同,从一开始就没把体育和教育对立起来,既注重足球专业技能培养,又注重文化课培养,未来要大力提倡。”

蔡振华也补充,“下端是校园足球、上端是足校或足球学院,我们希望多方位地为从事足球的运动员们把通道打开,为他们创造各种就业条件。包括一些踢不出来的球员未来转岗,可以经过培训,成为管理人员、专业的裁判员、教练员”,此举就是为了解决球员单一成长出口问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履行国务院赋予总局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总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体育方针政策,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及各项体育工作协调发展,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

第三条 总局的工作准则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秩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推进政务公开;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严格组织纪律,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总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总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局长助理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 副局长、局长助理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工作任务,并可代表总局进行外事活动。

第六条 局长离京出差(出国)、休假期间,经局长同意,依照排序由在京的副局长主持工作,代行局长职责。

第七条 总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拟定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总局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八条 总局直属单位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北京体育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能,承担责任,并接受总局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九条 健全重大决策工作规则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制定、颁布部门规章、年度计划、五年规划、长远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预算、重大项目立项等重大事项,须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涉及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应事先充分协商;涉及地方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涉及基础性、战略性研究的重大事项,应经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等进行论证、评估和法律分析。

第十条 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切实做好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要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大型比赛和群众体育活动计划、外事计划、会议计划等组织编制经费预算。

第十一条 总局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根据工作性质、程序和权限做好日常工作请示汇报工作。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各项规定,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误报。

第十二条 进一步完善督办制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党的体育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以及总局党组决定、会议决议和总局领导批示等贯彻落实。办公厅根据总局领导要求负责督办事项的立项工作,提出主办和协办部门(单位)。主办部门(单位)要按照督办要求和规定时限认真办理督办事项,并按要求向办公厅反馈结果。协办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部门(单位)做好有关工作。逾期不能办结的,主办部门(单位)要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理由。办公厅应及时汇总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并向总局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 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执政为民、规范严谨、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新风尚。

第十四条 加强体育法制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体育工作实际,适时向国务院提出法律案和行政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与社会发展和体育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和完善体育法律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十五条 加强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全国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接受司法、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研究和解决媒体报道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领导同志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强化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稳定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稳定工作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重点、要害单位(部门)和重要物资的安全防范,认真做好体育赛事、大型群众体育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体育事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第十七条 加强保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健全和完善保密法规制度,强化保密技术手段,认真查处失泄密案件,加强保密组织建设,全面提升总局保密工作能力,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第十八条 强化岗位职责,严格实行问责制。对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事项,应依法依规、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管理监督不力、滥用职权、对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等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行为,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体育行业作风建设,狠抓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 总局实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全国综合性会议和专业性会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每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出席。研究决定干部工作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出席。党组会议视情况召开,根据议题确定列席人员。

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审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讨论决定体育工作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调动、奖惩以及在国际体育组织、全国性体育协会任职等干部问题;研究总局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研究总局系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讨论其他需要党组会议讨论的问题等。

提请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组成员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报党组书记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厅负责。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坚持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总局党组书记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总局党组成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可扩大到总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理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经济、政治、法律、科技知识及社会学、管理学和领导科学等。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结合形势、任务和自身建设的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具体时间根据专题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二条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纪检组长、局长助理、办公厅主任参加。会议视情况召开,根据议题确定列席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确定由总局拟定的政策、规章、规划;通报重大事项;审议由总局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文件;讨论审定区域性体育发展和重大体育合作事项;研究部署总局阶段性工作;审定总局授予的技术职务、荣誉称号等;研究处理总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讨论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局长助理协调或审核后提出,经局长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厅负责。会议纪要由局长签发。

第二十三条 总局领导按照分工可召开专题会议,或总局职能部门受总局领导委托召开专题会议。参加人员根据议题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的,需要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或组织会议的部门领导请假。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精神;通报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精神,部署专项工作;研究、协调和处理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

第二十四条 总局每年召开一次全国综合性会议。召开全国综合性会议需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报国务院批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定、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总结并安排部署全国体育工作;表彰奖励先进。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厅牵头负责。

第二十五条 全国专业性会议组织工作由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负责。总局对全国专业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凡以总局名义召开的全国专业性会议,各部门(单位)应在每年年底之前提出下一年度会议计划,由办公厅汇总并进行初审,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列入计划的会议,主办部门或单位应提前15个工作日上报召开会议的请示,经办公厅审核,报总局领导批准,以办公厅名义印发会议通知。未列入会议计划或未按规定提前请示的,原则不予受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临时召开的会议,须专题请示,报总局领导批准后召开。

第二十六条 各类会议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会议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精简、务实、高效、节约的原则,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严格执行会议经费管理规定。

第五章 公文审批

第二十七条 总局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由办公厅负责退回主办单位重新办理。报送审批的公文除总局领导交办事项外,不得直接报送总局领导。报送总局的请示性公文,部门(单位)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达成一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

第二十八条 总局办公厅负责总局领导阅批公文的核稿、呈送工作。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批转总局办理的公文,呈局长阅批,并根据局长的批示呈送其他总局领导。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印发的传阅文件,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印发的重要传阅文件,按照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局长助理顺序呈阅;其他传阅文件按总局领导分工报分管领导阅批。请示性公文按照总局领导分工呈批,并根据分管总局领导的批示呈送其他总局领导。

第二十九条 以总局名义制发公文,由总局领导签发。报送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的公文,报送中办、国办以及其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公文,总局发布的决定、命令及公布的规章,总局系统全局性工作部署和总结及重大事项的文件,全国综合性会议的主要文件,加入国际组织等的国内报批文件由局长签发。其他以总局名义制发的公文,一般按照分工由分管总局领导签发。经授权,办公厅主任可签发一般事务性公文。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授权,可签发在其部门职责范围内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一般事务性公文。

第三十条 以总局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原则由办公厅领导签发。主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函,规范性公文,涉及授权、经济合作、财产变更的公文,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公文,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办公厅领导签发,必要时报请总局领导审定并签发。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一般事务性公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可签发。

第三十一条 审批公文时,应当签署姓名、时间和明确的意见。对于一般性报告,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即表示“同意”请示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严格控制发文(函)数量,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和办文效率。对有明确时限的文电,各个办文环节应预留足够的时间,严守时限。对下级机构请示的问题要及时回复。

“特急件”必须随到随办,会签会办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办结。“急件”应从速办理,每个会签会办部门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一般性文件应尽快办理,每个会签会办部门办理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结的公文,应说明情况。

第三十三条 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总局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报送信息,一般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简报》、《信息专报》报送。总局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总局报送信息。对外发布的信息,要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对涉及全局和重大政策性的信息,需由总局领导审批后报送或发布。

第六章 领导出席活动规定

第三十四条 总局领导按要求出席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举办的会议、活动,出席中办、国办及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举行的有党和国家***出席的或有总局领导具体参与事项的会议、活动。确因重要工作、出国等原因不能出席,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的,由主持工作的总局领导出席,并向举办部门(单位)说明情况;要求分管领导出席的,分管领导应向局长报告,由局长授权办公厅协调其他总局领导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举办的一般性会议、活动,总局领导原则上应按要求出席,确因重要工作、离京出差(出国)不能出席,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并由总局有关部门向主办单位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总局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因公外出时,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讲求实效。

第三十六条 总局领导出席活动应坚持重大、少量、分管的原则。以总局名义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国内比赛和大型活动,总局各部门(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比赛、重大活动需总局领导出席,应纳入总局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单位)应在每年年底之前提出下一年度需要总局领导出席赛事活动的计划,由办公厅汇总并进行初审,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列入计划的,主办部门或单位提前10个工作日上报请示,经办公厅审核后,报总局领导审批。未列入计划或未按规定提前请示的,原则不予受理。确需总局领导临时出席的活动,须一事专报,并经总局领导批准。

总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组织的会议、运动会、庆典等活动,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和撰文,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

第三十七条 总局各部门(单位)请总局领导在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中任职和出席活动不得点名或直接邀请。原则上,一次活动只邀请一位总局领导出席;一项活动,总局领导只出席一次。

第三十八条 总局各单位与赞助商签订赞助合同时,不得将总局领导出席礼仪性活动作为履约条件,并明确要求赞助商不得将总局领导的题词、合影等用于商业活动和广告宣传等。

第三十九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的领导同志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领导同志来总局商谈工作,按照对等原则由总局领导接待,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办公厅统一安排。

第四十条 总局领导的外事活动,由对外联络司负责提出安排建议,报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根据情况报有关总局领导核定。总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单位承办的外事活动。确因工作需要,需请总局领导出席,承办单位事前应向总局书面请示,由对外联络司按上述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 体育团队出国或回国,总局领导原则上不到机场送迎。对于在世界重大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突破、影响较大的体育团队回国时,总局领导可酌情到机场或运动员驻地迎接。

参加奥运会、亚运会等综合性赛事,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送迎小组,负责具体组织送迎。

第七章 纪律要求

第四十二条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发生违反《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总局局长离京出差(出国),由办公厅负责事前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并报送在京主持工作的总局领导名单;其他总局领导离京出差(出国),由本人事前向局长报告,并由办公厅通报其他总局领导。总局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京出差(出国),事前须请示总局分管领导同意,并将往返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及在京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名单报办公厅备案;返京后,需及时向总局分管领导销假。总局各部门(单位)其他领导离京出差(出国),事前须请示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返京后需及时向主要负责人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