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申购共有产权住房时,须按规定提交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4、承诺书(原件);

5、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情况声明书(原件);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不动产查册证明(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查册范围应为佛山市内);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未享受宅基地政策证明(原件,户籍在佛山市内村委会的申请人提交);

8、申请人购买社保证明文件(原件,非户籍申请人提交);

9、申请人的居住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非户籍申请人提交);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按规定需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出具证明材料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应当出具,并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8年以上(含本数,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不受此年限限制)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发生任何房地产买卖或其他产权转移行为。

共有产权房申请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家庭成员婚姻证明。

五、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填写《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由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购材料至市住保办提出申请。

如何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一、共有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1、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共有产权房由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上市交易的条件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二、申请共有产权房流程是什么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也需要经历网上公告、网上申请、联网审核、公布摇号名单、摇号配售、顺序选房、购房确认。具体来说可以分以下几步。
1、网上填表: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联网审核: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
3、摇号选房: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进入到摇号配售、顺序选房和购房确认的环节。和自住房、公租房一样,共有产权房同样需要摇号配售,顺序选房。根据相关规定,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及如何申请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二是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共有产权住房具备申请条件后,由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申购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申购家庭应仔细阅读申购公告,符合申购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如实填写家庭资料并提交审核。申购过程全程在线办理,一般不需要提交其他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