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奇 丁鹏

视频剪辑 丁鹏

4月18日中午12时许,浙江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外,“2岁女童被保姆遗留电梯后坠亡”案结束庭审。陈长江在烈日下紧紧搂住妻子赵雯(化名)的肩膀,他怀中的妻子正伤心痛哭,对女儿樱桃积攒10个月的想念与不平让她难以自抑,一度在庭审时离场。

陈长江和赵雯带着期待走进法庭,渴望等来对保姆的重判以给死去的女儿“一个正义”,还在庭审时请求将对保姆吴某某的公诉罪名变更为“间接故意”。案件审理顺利,但让受害方遗憾的是,此案未当庭宣判,将由合议庭讨论这一罪名变更请求,择日宣判。

保姆吴某某出席了庭审。面对证据,吴某某承认是自己的过失导致樱桃被遗留电梯,与樱桃一家共相处7天的她放声大哭,坦言自己很想孩子,对不起她。

事发10个月以来,陈长江一家还未能接受没有樱桃的生活,心理咨询师告诉他们时间能修复悲痛。而陈长江与妻子坚持重复讲述让自己痛苦的回忆,是想用自家的经历引发别人的警醒,促进家政行业更加规范,让建筑商依规建房保证住房安全。


案件在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开庭

“她哭得比我们还大声”

4月18日上午9时30分,陈长江与赵雯走出庭审大楼。“她(吴某某)在法庭上哭的声音比我们还大,说她很想孩子,对不起孩子。我不相信是真的。”陈长江说,律师当庭提出了要求,希望将吴某某现有过失致人死亡罪更改为间接故意杀人罪,法官将此要求转至合议庭。吴某某一直声称樱桃是自行返回电梯捡树枝被关在里面,这一点在法庭上被证实为虚假,吴某某也承认是她的过失导致孩子被遗留电梯。

对于庭审中吴某某的供认情况,陈长江表示不认可,并表示会把今天的情况告诉天堂上的孩子。他坚持认为,保姆的多次撒谎行为,耽误了孩子的最佳抢救治时间。“她在庭审时,一会说当时去8楼找过了,一会又说没有找,说她当时蒙了。”

庭审中播放了樱桃离世前的监控视频,赵雯一度难以忍受,离场平复情绪,“我一看孩子出事的视频,就受不了,我就出来了。”她带着哭腔说。庭审结束后,她离开人群坐在路边掩面痛哭,陈长江见状赶来紧紧抱住妻子安抚。

在庭审前,陈长江与赵雯已有两三个夜晚没有好好睡觉,开庭前一晚更是无法入眠,他们感觉闭眼就看到女儿。“我们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相信正义终将到来。”陈长江庭审前在法院外对媒体称。


保姆将孩子遗留电梯的瞬间(监控截图,来源受访者)

据悉,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6月8日,被告人吴某某受雇至陈长江、赵雯家中担任保姆,负责照看其女儿樱桃。6月14日20时许,吴某某带樱桃从拱墅区某小区2幢3单元15楼乘坐电梯下至1楼,因疏忽致樱桃被单独留在电梯内。后电梯自动上行至8楼,樱桃走出电梯,爬上8楼过道窗台坠落至2楼平台,经送医于当晚被宣布死亡。同日,吴某某主动向来现场调查的民警表明身份并说明情况,后被带至派出所协助调查,次日被传唤到案。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疏忽大意,致幼儿高坠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及构成自首等提出异议。被告人吴某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节请求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吴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陈长江哭着将女儿下葬(来源受访者)

被耽误的近四十分钟

2022年6月14日晚,陈长江近乎疯狂地找寻了女儿近四十分钟。“女儿躺在那就跟睡着了一样的。”回忆着发现女儿前后的过程,陈长江泪湿了眼眶。

当晚,樱桃在小区玩得尽兴,吴某某提议带着她继续玩一会。陈长江告诉她,让孩子玩十分钟就回家,自己还要给孩子洗澡,哄她睡觉。

没多久,吴某某打来电话说樱桃到电梯捡树枝不见了,正在辅导大女儿写作业的陈长江冲出门,挨家挨户打听小女儿的下落,但邻居们都没有看到。他冲进楼道,在两栋17层楼的楼道里来回搜寻,喊着女儿的名字,却听不到任何回应。陈长江给吴某某打去电话询问孩子到底在哪不见的,吴某某这才告诉他,两人又返回过外婆家所在的相邻单元楼,是在那栋楼走丢的。

那瞬间,陈长江想过各种可能,又一瞬间,一个令人寒栗的想法涌上心头:孩子从楼上掉下来了?

事发楼栋的二楼有一个平台,如果从楼上窗户掉下来会掉在这里。陈长江立马从一楼冲上二楼,推开窗户那一刹那,他心绪如乱麻,特别想找到女儿,又特别害怕看到她在这里。

最终陈长江还是看到了女儿,小小的身躯躺在一平方米的平台,他还以为是自己看花眼,或是出现了幻觉。他从窗户爬上平台,将女儿抱起,她还有呼吸,陈长江赶快呼救,邻居们闻声赶来,将父女俩救出。


陈长江找到孩子后送医(监控截图,来源受访者)

来不及等急救车,陈长江坐着民警的电瓶车赶去医院,一路上他嘶吼着为女儿喊出一条又一条路。他喊着女儿,拍女儿的脸,还给女儿做人工呼吸,不让她睡去。无奈,尽管女儿被抢救了一个小时,但没能保住性命,“医生说是脑部出血,早点来还有机会。”

陈长江给女儿擦去身上的泥水,他说,就像往常睡觉前给她擦拭一样。

一家人的后悔

陈长江一家的生活从此改变,过去10个月里,一家人仍没能接受失去樱桃的生活。

为了弄清楚女儿去世的经过,陈长江和妻子找遍了小区里可能拍到的监控画面,反复比对画面和声音。听到被困电梯时女儿的呼救,看着那小小的身影,夫妻俩心如刀割。当监控调到黑色夜空中那一抹小小的身影,陈长江不敢直视,但只是听着声音都仿佛在“钻心”。

事发后的一段时间,全家人都在自责。事发当天,赵雯正陪着她患癌症的母亲接受治疗,母亲认为是自己的病情占据了家人时间,让他们没空照顾孩子只能请保姆。今年1月30日,赵雯的母亲含恨而逝。

陈长江自责,在发现吴某某并不合适自己家之后,没有狠下心将她换掉。赵雯事发后基本不哭不说话,后来更是偷偷买了安眠药两次尝试自杀。大女儿正在上小学,因为樱桃的逝去,赵雯性情改变,家中氛围也变得压抑,大女儿开始有些小心翼翼。


陈长江抱着樱桃的玩具哭泣(来源受访者)

他们尝试过看喜剧电影,但搞笑的情节也没法让他们笑出来,大笑更是奢侈。夫妻俩去云南旅游,去了好几个景点结果都只是坐在原地,“旅游的时候会想着要是樱桃能来会怎么样。”看到民族服装,他们也会想着樱桃穿上是什么样,买了一套在墓前烧给了孩子。

事发地的窗户,更是成了一家人长久的痛。“每次从下面路过,我都要看那个窗户。不管是去扔垃圾,去小店里买东西,还是去拿快递,都要经过窗户,每次都要往上瞅一眼,心理负担太大了。后来觉得还是不能住在这。”今年3月,陈长江一家搬到了新家,他带了樱桃生前睡过的一床小被子,和别的遗物一起放进了单独的房间。

春节前,一家人去看了心理咨询师,状态有所好转。但心理咨询师也说,他们还没能接受女儿逝去的事实,时间能修复他们的悲痛。“时间能修复吗,不知道。”陈长江低声说。

将向开发商和家政公司追责

事发至今已过去10个月,陈长江与妻子一直坚定地想要追究保姆的刑事责任,以及查证事发窗台存在的安全隐患。

陈长江记得,吴某某是中间人杜某介绍过来的,杜某称自己是杭州萧山某家政公司加盟商。2022年,该公司曾否认杜某是公司加盟商。

开庭前夕,极目新闻记者找到了该公司办公点,这里已变成另一家家政公司,负责人称近期他们收购了上一家公司,不清楚上一家公司发生的事。记者多次拨打杜某自称所在的那家家政公司法人代表的电话,对方始终未接,对采访短信也未予回复。

对于保姆提供的高级母婴护理师证件,陈长江是在后来才得知,这并非由人社部发放的证件,有资质的单位都可以发。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有培训机构人员称,相对于普通的保姆和月嫂,有育婴师证意味着更专业,持高级育婴师证的月薪基本在8000元以上。然而,不识字的人只要在培训机构花钱,都能拿到育婴师的证件。同时,有家政服务行业经营者表示,无论育婴师有没有证、证件是初级还是高级,最终能不能干好还是看个人,跟证没多大关系。

4月17日,极目新闻记者拨打了吴某某的电话,提示是空号。事发后她曾对媒体表示,自己不是故意伤害孩子,已经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她会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


女童樱桃坠落的8楼窗户

陈长江表示,事发的窗户也有安全隐患。女儿是在越过8楼窗台后坠落身亡,该窗台距地面净高低于90厘米,却没有按照住宅建设规定加装防护措施。现阶段他主要是在起诉保姆,之后也会追究开发商、家政公司等相关方的责任。

开庭前夕,极目新闻记者回访樱桃爬上坠落的8楼窗户,发现其有两扇对开的玻璃窗,可向外推开90度。窗台离地面高度约半米,孩童可轻易爬上窗台越出窗外。事发至今,窗户仍没有加装防护措施。

陈长江说,一次次讲述这段经历,既让自己一次次难忍落泪,又引来不少指责。但他要坚持,是希望自家的经历能引发别人的警醒,让家政行业重视培养合格的从业者,建筑商依规建房保证住房安全,这样,“女儿的离世才能被人记住”。

(图片除标注外均由极目新闻记者摄)

湖南株洲女童滞留电梯找家长时从8楼坠亡,你觉得责任在谁?

8月28日,湖南株洲一小区,3岁的小女孩随着外婆来给外曾祖母过生日,就在他们上电梯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因为小女孩走的比较快,先进入了到了电梯,她的外婆因为年龄比较大,看上去应该有80多岁了,走起路来很慢。

这就导致了外婆还没有走到电梯门口,然后,电梯的门就被关闭了。也就等于是,只留了小女孩一个人在电梯里。

因为女孩只有三岁,仅仅就剩下自己了,没有任何人的陪伴,她还是很害怕的。

在小女孩电梯里紧张的拍打了起来,电梯行到4层的时候,她有出去。但是,没有发现外婆,没有任何人。

然后,她重新走到了电梯,这个电梯就带着她到了8层。

就是在这一层,小女孩出了意外。

因为她在攀爬楼道窗台时,从8楼的窗户里坠亡了。

之后,小女孩的家长赶到,然后,报警警察赶到后对现场进行勘查,确认女童是意外坠亡的。

现在小女孩的家属,把物业与开发商给起诉了。

因为他们觉得孩子的死,是和物业于开发商有关系的。

原因就是孩子是从窗台下摔下去的,之所以能够摔下去,就是因为房子的窗台设计的太低了。

若是设计高了,孩子够不到,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了?

当然了这是家长的说辞。

物业和开发商也是有自己的说法的,他们说等鉴定部门来鉴定,他们会完全按照鉴定结果行事的。

事实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是有相关规定的:

居住建筑临空外窗的窗台距楼地面净高不低于09m,否则,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高度由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

事发的这个小区的房子,他们测量的是窗台的高度事092m,这个数字是大于09m的,所以。这么看来开发商和物业,并没有什么违规的地方。

正如网友所说的,事实上这个事情的发生,还是监护人出来问题,让一个八十岁的老人,看一个3岁的小孩,这个事情真的是很危险的。

尽管说发生了这样的悲剧,谁都不愿意看到。但是,还得提醒各位父母,一定要长点心呀,尤其是看孩子不能马虎大意,更不能让一个如此大年龄的人看一个三岁的小孩。

所以说主要责任还是孩子的家长没有监护好。

你觉得呢?

看到这则消息真的很令人痛心!又一孩子因为大人的疏忽而失去了生命!

案件回顾:

时间 8月28日下午1点10分左右

地点 株洲渌口区跃达幸福里小区

人物 三岁女童和她的外婆

案发经过 当天下午,三岁童女萌萌跟随外婆去幸福里小区探望曾外祖母,当时三人打算一同坐电梯,但是曾祖母年事已高,动作比较慢,准备进入电梯时电梯就自行关闭了。

萌萌在电梯门关上后,先是用力的拍门,惊慌失措的萌萌赶紧去按电梯,结果按到了4楼,电梯到达四楼以后,萌萌走出了电梯,发现外面没人又立即返回电梯。之后,电梯来到8楼,萌萌在八楼下了电梯,然后爬上窗户从8楼楼梯间窗户坠落,当场死亡。

萌萌从楼梯间坠亡,责任在谁?

这种事谁都不愿发生,但是既然发生了,就会有人去追究责任。这件事,我觉得主要还是家长过于大意,监护不力造成的。

萌萌的家属认为,这起事故除了家人监护不力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之外,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萌萌身高有一米,但是她坠亡的窗户窗台距离地面仅92厘米高,底部还设计有一个突出的踢脚线。萌萌家长认为,如果窗户设计的高一些,那么萌萌肯定就不会从窗台上坠落下来。

对于责任划分这一块,我们并不是专业人士,到底谁有责任,相信警方会做出判断,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萌萌之所以会坠亡,主要原因还是家属的监管不力。

如果家长的安全意识比较高,在乘坐电梯之时,不让小孩子乱跑乱窜,牵好小孩的手,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呢?但是家长根本没有这样的意识。根据视频显示,外婆在孩子跑进电梯的时候,并没有很紧张,而且还在观望,不知道在做什么,如果孩子进电梯,曾祖母也即将准备进入电梯,外婆应该及时用手阻挡住电梯门,扶着曾祖母尽快进入电梯才是。

如果萌萌不是坠亡,而是在其他的电梯被人带走了,那家长又该追究谁的责任呢?

通过这件事,也提醒所有家长,出门在外,一定要有安全意识,孩子喜欢乱跑乱窜,是孩子的天性,作为家长,不能任由孩子胡来,一定要时刻牵着孩子的手。

关于这件悲剧的原因分析:

从视频画面可以看出是一位老奶奶带着女童乘电梯,小女孩先进了电梯,电梯门很快关了,把大人阻隔在电梯门外。小姑娘在电梯里很着急,乱蹦乱跳,就是为了找到家长。

后来小姑娘按了8楼的电梯按钮,从电梯门出到8楼以后,因为没有监控,所以看不到女孩的行动。可以想象的出女孩一定很着急。她还太小,对安全性根本没有意识,她只想出去找到大人。所以就从电梯层旁边的窗户爬出去了,不小心摔下8楼。真的很不幸和遗憾!

所以,从这个监控画面可以看到是大人先让孩子进电梯,没有来得及跟进电梯,让孩子一个人在电梯内,最终导致意外的发生。

窗户低,对于孩子确实有一定危险性,但是不是构成孩子发生意外的主要因素,比如外面车来车往也很危险,能不让车跑吗。

电梯反应快有好处也有一定的危险性,这个因素比窗户要大。就是因为电梯反应太快,大人没跟进去,才让孩子意外有了可能。但是它也不是孩子意外的直接原因。

所以这两个因素说是孩子坠楼的原因,确实有点牵强。但不是说没有改进的空间,也确实有需要引起注意个改进的地方。

这件事给予我们的警醒:

1、大人带孩子坐电梯,孩子还小的最好抱在怀里一起进电梯,如果孩子自己能跑动了,可以自己进电梯,但是一定要保证安全。比如按住电梯开门键,直到孩子和自己都安全进入电梯;自己先进去,用手挡住门,直到孩子安全进入电梯。

2、电梯门口区域设置的窗户尽量高一些,这样小朋友就不容易爬上去了,也可以避免此类危险。或者那种窗户是不可以完全打开的,也爬不出去。

3、电梯的感应最好能慢一点,太快适合年轻人用,对于住宅电梯,老人和孩子比较多,如果反应慢一点会更安全一点。

4、最好不要让年纪太大的老人带年龄较小的孩子,比如这次事件中,老人年纪肯定很大了,否则也不会没孩子进的快。

对于女童的意外事件,确实令人心痛,这么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所以家长的痛失爱女的心情可以理解。

(插图来源于视频截图)

湖南株洲女童滞留电梯,找家长时从八楼坠下身亡,看到这则新闻时,我仔细看了小女孩在那电梯里最后留下的气急败坏的视频,心里满是着急及悲痛。

三岁的小女孩尚且不懂人事,在一个人独自进入电梯时慌乱中不知所措,着急寻找父母的那种心情,我们感同身受。

发生这样的事情,到底责任在谁?我觉得都有责任,家长、开发商及物业管理部门。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小女孩萌萌那天是跟着外婆一起去为曾外祖母的祝寿。他们一行人在一楼等电梯,电梯门开了,萌萌第一个先跳进电梯里,外婆及曾外祖母动作缓慢,电梯门被关上了。

萌萌一个人在电梯里气急败坏,乱按电梯按纽,她先按到四楼,出了门之后看到没有人,又返回电梯,再按八楼,之后她走出去没多久,便从八楼的窗台上坠下身亡。

看到萌萌一下子就没了生命,外婆深受打击。萌萌的家人认为这次事故,自己有看护不周的责任,作为开发商,他们也有责任,因为八楼的窗台高才92厘米,而且下边有个垫脚线,萌萌身高一米左右,如此低的窗台存在着安全隐患,才导致了萌萌这次意外事故的发生。

从整件事情来看,笔者也认为双方均有责任,而作为物业管理部门,他们也存在一定的责任。我们知道高楼的电梯里都有摄像头,在物业部门应该有人专门负责看各个楼层的电梯的运作情况。

当负责人发现电梯里有异常时,应该及时通知物业人员前去营救。作为开发商,确实不能把窗台建得如此低矮,这容易给一些年龄小,不懂人事的孩子带来安全隐患。

作为家长,在这次事故中也有看护不周的责任,把一个三岁的小孩交给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看管,老人及小孩面对着电梯出现的异常,她们不能及时处理,因此家长不能任由老人带孩子坐电梯。

平时家长也要跟孩子做好沟通,教她们当电梯发生异常时,应当如何处理。 首先不能慌乱,一定要等到电梯自动升降,直到大人们来找她为止。

安全无小事,关系你我他。无论是家长、开发商,还是物业部门都要慎重处理!

看到这个问题,我真是 哀其不幸,怒其不作为!

就纳了闷了,小孩在饭店被桌子撞了找饭店索赔,滞留电梯找家长时坠亡了怨电梯,怨物业,父母都干什么去了?监护人都干啥去了?孩子到底是饭店的孩子还是物业的孩子?

为人父母,是上帝派来守护孩子的。孩子有了危险,第一个要找的人肯定是父母。 父母忙,忙什么?忙工作,忙挣钱。忙工作忙挣钱干什么?不还是为了家人幸福,孩子 健康 成长。

像这样本末倒置,不管孩子,让行动不便的两个老人带着孩子,任由孩子跑来跑去,脱离自己的视线,先进电梯,没法控制,你说是物业的错吗?

有人说怨电梯关门太快,我看视频里,电梯门关闭时,那个姥姥还在观望,一点也不在意的样子。带着老人孩子上电梯,你不能一手扶着老人,一手拉着孩子?

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无缘无故的,这个孩子平时肯定没有受到该有的安全教育,大人看孩子也没做到寸步不离。

看孩子决不能让孩子离开自己视线,坐电梯、扶梯拉着孩子这是基本常识,告诉孩子到陌生地方,一定要远离窗户,远离边缘平台,过马路拉着孩子,最最重要的一点,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视线。

网上有很多安全儿歌,比如这句:“ 小盆友,像小狗,出门拉紧妈妈手 。别忘穿上大花衣,人群一眼认出你。”如果对孩子上点心,如果平常教过孩子遇到不知道怎么办的情况别乱走,别乱动,等大人去找你,那这悲剧也不会发生。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原谅我又情绪激动,孩子太弱小,保护孩子是大人的义务,一定不能掉以轻心。你的每一点疏忽,都可能给孩子带来伤害。

管在室内还是在室外,一定一定不要让孩子离开大人视线,危险往往都在不经意间发生。让我们当好孩子的守护天使,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愿小姑娘一路走好

欢迎 @达姐 情感 悟 ,让我们一起品味人生百态,感悟似水流年!

雨畦观点一次祝寿,结果却飞来横祸,实在是可悲。一个3岁的娃娃,懵懂无知、天真无邪的时刻,却因一时跟亲人掉队,面对电梯的密闭,一顿慌乱求救之下,却不慎从8楼窗台坠楼。

这会是事件家人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痛,如果8楼窗台再高点,对于一个3岁的孩子来说,是不可能掉下去的。如果女童的家人们多注意点,孩子就不会独自一人进了电梯。可是世间没有如果二字。愿逝者安息,生者节哀。那么责任在谁呢?

该起事件发生在居民楼道,无疑是一个意外,谁也不想让此事发生。那么该栋楼的开发商有没有责任呢?

首先,我觉得有必要弄清一个问题,居民住宅算不算得上是一个公共场所?其次,窗台的高度是否符合验收标准?最后,该起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我认为居民住宅是不属于公共场所的,也就是说小区楼道里算是一个公共区域,但相对而言,是属于一个固定人流的密闭式区域,算不上一个公共场所。不符合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另外,窗台的高度这应该交房验收过,估计合格的可能性大。

那么该起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还是女童家人的疏忽大意。虽然我很同情该起事件的家属,但咱不能无理取闹。试想一下,该起案件跟尾随者事件不类似吗?如果该起案件,开发商该赔,那么跳楼的、尾随的,不都得赔吗?

3岁女童坠亡,家长认为8楼窗台太矮是导致孩子坠亡的主要原因,而我却认为主要责任在父母。

事情起因

湖南株洲,一3岁女童随家人来为曾外婆祝寿,小孩先一步蹦蹦跳跳的进入电梯,随后身后带着她的腿脚不方便的老人没跟上来电梯门就关上了。

女童拍打着电梯门,期间电梯门开过一次,女童出去看了一下又跑回电梯里,第二次电梯门开了后女童就跑了出去,被发现的时候已经坠亡。

责任在谁

因为坠楼地点是8楼楼梯间窗户,所以家长质疑是窗户太矮的缘故,才会导致后面的悲剧。

窗户限高,要高于900,不满足的均设置栏杆,栏杆高度要大于900,所以,如果那窗户的设计高度不满足900,又没有设置防护栏的话,确实有一定责任,可是如果窗户各方面都满足规定,那么还能怪窗户吗?

出了这种事情,家长们最先应该检讨的是自己,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带着孩子的是家里的老人,而且明显看得出老人腿脚不方面,走路期间还用手扶着腰,所以遇到任何突发事情时都别指望这些老人能好好的保护到孩子。

老人自己都需要照顾,父母怎么还能把一个三岁孩子交给需要照顾的老人带着呢?这就是父母的大意了,家长对孩子的看护不到位。

警醒家长

发生了很多类似的悲剧,各位父母应该从中吸取到教训,小孩一旦交到了年迈的老人手里,就必定会存在一定的风险,父母就要承担一定风险的后果,不要一发生意外就把责任往其他人和东西上推。

还有,带着小孩子上电梯的时候,最好拉着他们的手一起进去,若让他们先进去,或者后进去,就有可能发生这种电梯门先关上了的情况。

做父母的很辛苦,但是不能大意,因为在大人眼里很平常的事情都有可能威胁到还不懂事的孩子的安全。

这是一个很不幸的事件!从画面中看出是大人带孩子坐电梯,孩子进去后大人没有及时跟进,导致孩子惊慌失措,随便按楼层寻找大人,在4楼出来没有找到大人,于是又进入电梯到了8楼,出了电梯爬上楼梯间的窗户意外跌落。

谁也不想发生这样的悲剧,可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就有人来对她负责。

我觉得负责人的可能有:

1大人监管不到位负有主要责任。

画面中看,孩子可能跟她的奶奶或者姥姥一起,由于老人岁数大了,腿脚不方便,没有跟上孩子进入电梯的步伐,导致电梯关门。

孩子太小,没有安全意识,惊慌失措之下乱按电梯寻找,导致意外发生。

如果大人先进入电梯,或者现在电梯门口稍等孩子,都不会导致悲剧发生。

2楼梯间的窗户有设计缺陷负有次要责任。

楼梯间的窗户设计有缺陷,高度忽略了儿童,太低的话很容易让没有安全意识的儿童爬上去。并且窗户的窗扇关闭方面也存在漏洞,如果不是推拉式或者敞开式的,直接是关死的,不容易让孩子打开,就会避免这样的事发生。

3电梯设计上也觉得有点责任。

电梯设计上也许通过这个事件暴露出它的缺陷:比如电梯门关的速度有点快,孩子进去后,老人走的慢,没等快到门口,门就立即关上了。楼层按钮位置靠下,孩子不大,伸手就能够到,如果她够不到按钮,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悲剧。电梯门关闭感应不敏感老人都快到电梯门口了,电梯门还关门,没有感应到有人要进来。

当然,责任的大小还要有警方调查,我们也相信会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通过这个事件,在家长看护孩子的问题有几个注意事项:

1大人带孩子出去玩,孩子绝对不能脱离大人的视线,如果孩子太小,更不能撒手,一定要不离手,预防孩子乱跑出现意外。

2如果家庭中有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看护的,作为父母也要叮嘱好,同时老人的身体不便时,最好不要让老人看护孩子,以防看管不好发生意外。

3家长带孩子坐电梯时,切记不要让很小的孩子单独乘坐,比如一些小的细节问题也都要考虑,不要让孩子先进去电梯,不要让孩子乱按按钮,不要让孩子爬窗户…一些具有潜在危险的事都要叮嘱或者家长提前预判,把危险消除掉或者做好预防。

总之,希望家长一定要重视看孩子的事,甚至一点点的大意疏忽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首先说,这个坠亡事件有一个很特殊的情况,就是当时,3岁的小女孩儿是跟随外婆去给曾外婆祝寿。两个老人领着这个3岁的孩子乘坐电梯,之所以形成一个女孩儿自己滞留在电梯里的情况,是因为年迈的曾外婆由于行动迟缓,没有跟上先进电梯的孩子。

而她迟缓的行动不仅使自己被关在电梯外,还阻挡了自己的女儿,小女孩外婆进电梯的脚步。这两个老人的行为是小女孩儿自己一个人留在电梯里的主要原因。而小女孩儿一个人不知道到底应该在那一层找到曾祖母的家,结果在8层出了电梯,并且爬上楼道的窗户,从那里钻出去,坠楼死亡。显然,这个楼道窗户可以让一个3岁的孩子自由的爬上去,物业方肯定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因此,这个事件家长和物业都有责任。

1、现在,事发小区的物业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家长已经对物业提出索赔,物业也在等待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如果是物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物业也会积极承担。也就是说,物业会服从相关部门的裁定。

那么,我倒是想说,难道这个楼道窗户的规格没有一个标准吗?这件事当中的楼道窗户没有护栏,窗台到地面的高度没有超过90厘米。也就是说,这个窗台太矮了,才让女童可以爬上去。这个标准显然不对啊,楼道是一个楼的公共区域,首先应该想到的就是安全。这个高度,不设护栏,显然就是容易造成一些人群的危险。比如孩子,比如智障人员,比如自杀轻生的人等等等等。

2、很多网友也提出,家长自身的责任也不低。是的,家长在这件事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责任最大的是孩子的父母。因为这件事中的曾祖母是高龄老人,孩子的外婆岁数也不小了。同样需要照顾的两个老人带着一个更加需要照顾的3岁孩子单独外出,本身就是一个危险的因素。

曾祖母生日的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有这两个老人和孩子。孩子的父母应该同在,至少应该把孩子安全的送到家再去忙自己的事情。完全让行动不便的老人照顾不能单独处理事务的孩子,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他们应该首先为自己的错误后悔。

3、作为孩子的父母,现在首要的做法应该是安抚好老人。因为孩子已经去世了,就不能再因为这件事伤害了 老人。三辈人,因为老人有一定的疏忽,致使幼小的孩子离世,老人的心理会有很大的自责。

所以,我认为,现在孩子的父母应该把重点放到照顾老人身上,而不是向物业索赔。因为钱不能买回孩子的生命,而自己的疏忽也是一大部分责任。没有照顾好孩子,也同样没有照顾好老人,现在就不能再错上加错了。应该赶快对老人进行安抚才是正道。

总之,老人和孩子都是需要我们照顾的。这毋庸置疑。发生这样突发的事件,谁也不愿意看到。孩子的父母在节哀的同时,一定要做好老人的工作。最后才是和物业协商赔偿的事宜。

对于这件事的赔偿,物业肯定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他们的责任主要是在安全方面,没有尽到规范标准的保障义务。但是,究竟要承担百分之多少的责任,还需要专业的判定。我认为,如果协商不成,最好的办法就是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综合双方的责任,裁定所需承担责任的百分比的。

湖南株洲3岁女童滞留电梯找家长时从8楼坠亡,看到此信息让人心痛难过。

事情发生在8月28日下午1点多,3岁萌萌跟随外婆去探望曾外祖母,当时三人乘坐电梯的时候,3岁萌萌进去以后而年事已高的曾祖母动作缓慢,由外婆在旁照看,没想到电梯反应太快门关上了,3岁萌萌独自留在电梯里,非常恐慌,嗯了一下,当电梯在四楼开开后,萌萌走出电梯见无人,于是又返回电梯到了8楼走出电梯来到窗户旁往外望,由于窗户矮,不慎坠楼身亡。

这责任由谁来承担

家属监护太过疏忽,上下电梯应该牵住3岁孩子的手,电梯门反应快,使3岁孩子自己留在电梯里造成恐慌,在孩子到了4梯找不到家长返回电梯来到八楼,孩子在寻找家人时,来到8楼窗户前坠楼身亡。

多数责任还是家长监护不到位,造成3岁女孩慌恐,四处寻找导致坠楼身亡。

希望老人在看管孩子时,不管乘坐电梯还是过马路,一定要牵好孩子的手,以免造成悲剧,真的为3岁女孩痛心。

杭州一女童被保姆独自留在家中坠亡,保姆该不该为此事负责?

杭州的一个女童因为保姆玩手机被独自困在电梯里面,导致孩子从8楼坠亡。在此件事情当中涉及了一些法律问题,孩子的父母请保姆去照看孩子,那么保姆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应该好好的去照顾孩子。可是在当天这个保姆在下电梯的时候,因为自顾自的只顾着看手机,根本就没有看孩子是否跟随着保姆一起下电梯。从而导致保姆在下了电梯后,孩子一个人被困在电梯里面,由于孩子的年龄比较小,困在电梯里以后孩子根本就不敢去按电梯的按键。

但是由于在8楼有人按了电梯的按钮,从而导致这个两岁的小孩子就直接上了8楼,从电梯的监控录像能够看到这个小女孩在进入到8楼的拐角处一直嘴里喊着妈妈。可是这个小女孩根本就不知道这一个楼层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家,由于小女孩进入到无人看管的地方,从而导致这个小女孩不知如何从8楼直接坠亡。能够想象出这个小女孩一个人被困在电梯里面,当时能有多么的无助。

而保姆在下完电梯以后第一时间,没有注意查看小女孩是否跟随在自己的身后,反而是直接回到了家里。直至到家门口才发现小女孩并没有在自己的身后,而是直接给雇主打了电话,说到和小女孩一起在朋友家里面玩耍。其实在这个阶段里面,小女孩就已经出事了,而保姆为了能够隐瞒事实。并没有像雇主说明实情,而孩子在上了电梯以后,保姆也没有去寻找孩子的踪迹。

如果该名保姆在孩子出事了以后,第一时间就能够紧急的乘坐电梯去来回的寻找孩子。那么孩子也一定会能够避免这一场意外危险的事情发生,但是保姆却为了能够逃避责任,不得不选择隐瞒事实,耽误了寻找孩子的时间,导致孩子直接从楼上坠亡。

杭州一保姆将女童遗留电梯后从8楼坠亡,哪些人需要承担责任?

在现代社会,请保姆带孩子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但是如果因为保姆的失误造成孩子有任何损伤,那么这是保姆的责任吗?杭州一女童被保姆独自留在家中坠亡,保姆该不该为此事负责?我觉得保姆该为这件事情负责。

这件事情发生在浙江杭州解女士家中,解女士的孩子从1岁半开始就找了50多岁的保姆来带。而带的时间也挺长,所以解女士对保姆也很放心,但是没有想到,如今却因为保姆的失误让自己的孩子失去了生命,具体过程是这样的。

一天保姆在带孩子过程中,把孩子抱到了自己的女儿家。但是孩子这个时候拉臭臭了,需要换尿不湿,所以保姆就回解女士家去拿尿不湿,就把宝宝独自留在了女儿家的阳台上。但是没想到就在保姆去解女士家拿尿不湿的这会儿工夫,孩子就摔到楼下。找到孩子的时候,孩子在草坪中浑身发青,只有微弱的呼吸,送医院抢救也无济于事,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而保姆在这件事情中,无疑要承担大部分责任。首先保姆不应该随意把雇主的孩子随意抱出去。其次保姆不应该把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独自留在房间。最后保姆没有观察房间内的情况,自己女儿家阳台并没有防盗窗,也不是一个封闭的空间,这对于一个两岁孩子来说是很危险的,而且保姆还把孩子放在阳台上,孩子往前走几步就有可能坠落,而保姆完全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我觉得保姆要对这件事情负主要责任。

在这里也给每一位看孩子的人提个醒,不论是自己还是作为保姆,只要是看孩子,都一定要有责任心,不要把孩子一个人单独留在一个空间内。即使要把孩子留在一个的空间内,也要检查好是否有发生危险的可能,并且一定要快速在第一时间赶回来,不要因为自己的失误而给孩子带来生命危险。

杭州的一个保姆将女童遗留在电梯后,孩子直接从8楼坠亡了,这当中保姆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在当天保姆承担了照顾孩子的主要责任,身为一个成年人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就应该时时刻刻的盯紧孩子。而在当天这一个保姆在下电梯的过程中,由于观看手机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孩子没有跟随着大人一起下电梯,从而导致孩子一个人在电梯里面呆了几分钟的时间。这也仅仅是一个两岁的小女孩,看到保姆下电梯以后,一个人在电梯里面特别的害怕。

而且通过电梯里面的监控录像,能够看到在当天这个保姆走在前面的时候,原本就能够听到孩子的哭叫声。这个保姆在第一时间里面并没有紧急的按下电梯,保姆直接回到了家里,而小孩子就随着电梯的按键直接去到了8楼。可是由于8楼是无人看管的区域,小孩子直接从8楼坠亡了,孩子的父亲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还说到,如果保姆在当时能够直接顺着电梯一起去查看孩子的去向,那么孩子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

再经过了解,该名女孩的父亲之所以没有时间去照看孩子,是因为家里面双方父母都有癌症,不得不给父母经常要去医院里面进行化疗。没有人去照看孩子就不得不去考虑在家里面请一个保姆,原本想着这一个保姆也是比较细心的,能够好好照顾孩子。可是却没想到因为保姆的粗心大意,导致孩子的死亡,保姆在给孩子的父亲说明原因时,还向孩子的父亲撒谎了,是孩子的父亲最不能接受的一点。

如果站在保姆的角度去考虑整件事情的经过就能够解释的通,因为保姆知道自己在犯了错误,为了掩盖小孩子的死亡。所以就直接向父亲撒谎,女孩只不是走丢了而已,可是再一次来到小区的8楼,却根本就没有办法准确的知道小孩子是如何坠楼的,即使在楼层比较高的情况下也都会有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