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荀超
4月22日一早,微博话题#5岁女孩被拐26年后回家父母双亡#登上热搜,阅读量达到1.6亿。这个女孩叫杨妞花,两年前(2021年),她通过短视频寻亲,成功找到了在贵州的亲生家庭。可遗憾的是,杨妞花的父母在其被拐后没几年,因为承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已经相继去世。该事件在当年曾引发巨大关注。
两年后,杨妞花于4月20日更新自己的个人账号,称已经将拐卖自己的人贩子余某某起诉至法院,并通过律师提出民事赔偿,要求追加790多万元民事赔偿金,同时申请将案件移交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虽然我知道这些费用她没有能力赔偿,但是她的行为对我的家庭造成的伤害,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我也不是为了钱,是要她为她的行为付出代价。”
杨妞花寻找亲人
4月22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采访到杨妞花本人。她告诉记者,“2021年找到家人后,我就报案了,最终在贵阳立的案。去年6月在贵阳立案成功后,短短24天,公安部门就把人贩子抓到了。经过审讯后发现,余某某一共拐卖了11个儿童,其中两个是婴儿,是他们自己的孩子。到现在还有一个(被拐卖的)没找到。”
一眼认出人贩子
“被拐之后一直都是有记忆的”
杨妞花回忆,当时民警给了自己十几张照片辨认,她一下就把余某某认了出来。“我从离开贵阳,到河北邯郸,一路上我身边最熟悉的人就是这个人贩子。因为我对陌生的地方不熟悉,语言也不通,但我跟她是能交流的,她的话我听得懂,所以一路上她都是我最信任的人。一直到她把我卖到奶奶家,把我送走的那一刻,她还告诉我‘你到了那里要听话,过几天我来接你。’我一直在等她来接。所以到现在,我所有的亲人里面,我只记得我爸爸的长相和这个人贩子的长相,其他的我都不记得了。”
杨妞花全家福
余某某被抓后,杨妞花了解到,“她当时并不想带女孩过来,所以每次偷的都是男孩。只有这一次,因为周围实在没有可以偷的男孩儿了,才把我偷走的。”5岁的杨妞花,对“拐卖”一词没有任何概念。“我是长大之后慢慢靠着自己的那些回忆去推算,我觉得家里不至于穷到把我卖掉的地步。而且我亲生父母对我非常好,他们对我的那种好,是我来到河北之后,一直到现在为止,再也没体会过的。”
说到这儿,杨妞花忍不住开始哽咽,“从5岁被拐之后,我是一直都是有记忆的。我这前半生中所有最快乐的事情,都是在5岁之前。很多人不了解这个遗憾,也有的人会觉得‘哎呀,5岁就丢了,找回来肯定跟父母没有感情。’但我是不一样的,因为我在河北邯郸也是在没有父母的状态下长大的。我最大的温暖就是那5年,就是我对我父母所有的记忆。我特别享受我在我们家的时候,爸爸妈妈在身边的那种感觉,我怀念他们,我想他们。”
杨妞花回家
提索赔不为钱
“目的就是要求严惩人贩子”
谈及790万元民事赔偿,杨妞花表示:“我们不懂法律,根本就不知道该要求赔偿多少才是合理合法的,这个金额是律师经过计算提出来的。这里面有我的精神损失费,有对我们家庭造成伤害的费用,她的拐卖行为可以说是直接造成了我父母双亡。”同时,她也强调,“我并不是为了钱,律师也告诉我这个费用很难拿到。但我就是想通过诉讼告诉所有人,我的丢失,我爸妈的去世,都跟人贩子有直接关系。我的目的就是要求严惩人贩子,要让所有人贩子知道,只要偷了孩子,所有人都会要求判你死刑,你家里的财产也会耗尽!”
让杨妞花不解的是,自己发的视频被不少人转载后出现了被剪辑的情况。“有的人没有完整转载我的视频,而是裁剪了。这就造成了一种假象,觉得我找到家后对亲人没有什么感情,而是想要790万元。这种认知让我非常烦恼。因为我很清楚这个人没有能力偿还。我的建议就是人贩子被判死刑。我不知道能不能判,但是现在我只能这么要求了。”
杨妞花(左)与姐姐
除了民事赔偿,杨妞花也提出申请,希望将案件移交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也是通过律师了解到,法院审理的话,最多能判15年。人贩子对我们家的伤害,死刑都不为过的,怎么能最多只判15年?是不是?我还了解到,她曾经被判了8年,结果在里面待了5年就出来了。如果判15年,那她在里面待几年还是会出来。对于我来说,肯定是不甘心的,我没别的要求,就希望严惩人贩子。”
律师说法:
人贩子可能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针对此事,封面新闻记者采访到了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他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相关情形包括‘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杨妞花所述属实并有证据支持,也就是‘余某某拐卖了11个儿童,其中两个是婴儿’,那么嫌疑人则有可能‘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杨妞花讲述的事实来看,余某某并未形成犯罪集团,因此也就不可能是集团首要分子;就杨妞花父母去世的情况而言,很难构成直接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关于余某某是否还在追诉时效期内,林律师称:“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并且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根据杨妞花所述余某某曾被判刑8年,因此,余某某所犯罪行应该尚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并且如果构成累犯,也即‘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那么应当从重处罚。”
至于杨妞花提到的“余某某曾被判刑8年只在监狱待了5年多”,林律师解释:“按照《刑法》规定,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符合相关减刑条件,那么是可以减刑的,但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关于杨妞花提出“将案件移交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申请,林律师直言:“《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从余某某所涉案件来看,倘若没有更多证据以及更严重的情节,无法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很难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至于杨妞花所提的790万元赔偿,如果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话,也是可行或者符合法律规定。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即便法院支持了杨妞花的赔偿请求,可能余某某也没有这么多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样的请求最终也很难得到有效执行。”
图据受访者
被拐时强迫生的女儿寻母,被解救了26年的母亲,为何一直没找女儿?
很多人觉得母女的情意是不容易断的,觉得母女就该心连心。但是,有一种母女却是孽缘,是不被认可的关系。虽然孩子期望能够找到妈妈,可谁有能了解母亲是有多希望自己不被找到。
被拐时强迫生的女儿寻母,被解救了26年的母亲,为何一直没找女儿?2020年11月,一则“被拐时所生的女儿在26年后,上节目寻找妈妈”的消息被大家所关注。
原来,26年前这个女子的妈妈是被人贩子拐卖的,卖给了女子的父亲。在被拐卖的这个期间,女子的母亲多次想逃离这个陌生而可怕的地方,但最终结果都是被抓住,然后毒打。在生下女儿坐完月子不久,是警察解救了女子的妈妈,这个可怜的女人留下了满月的孩子离开了。而没过多久,女子的父亲去世了,女子只能跟着姑姑生活,在那种贫穷的地方,无依无靠的女子在十几岁的时候被别人收养了。
根据该女子的描述,对于妈妈是毫无记忆的,唯一的链接就是一张照片,是从姑姑的柜子里发现的,姑姑告诉她,这个就是她的妈妈。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希望通过电视节目找到妈妈,只想问一声妈妈为什么生下自己而不要自己。
虽然节目组帮助女孩找到了妈妈,但是她妈妈不愿意出来相见,只有女孩在视频的那头哭的稀里糊涂的,观众们看到这样的场面都觉得这位妈妈真的狠心。
其实,只要当母亲的都能够理解,谁不爱自己的子女呢,要不是女孩父亲那边家庭给与的噩梦,当妈妈的都会把孩子带在身边的。而且,女孩的妈妈也不知道父亲那么早就过世了,这种情况换成是谁都不可能在解救后还去打探消息吧。
我个人是理解这位母亲的,毕竟自己的前半生都是在痛苦中度过,被解救出来就想彻底摆脱这个家庭,谁还会回头再去纠缠。也正是因为这段深刻的记忆,让这位妈妈不敢去面对女儿,找回女儿又能如何,难道每天对着女儿埋怨她的爸爸,让女儿也在自己的仇恨中度过吗?
不找女儿其实是正确的做法,不管是对过去的自己还是对如今的自己,都是很好的一种保护。当然,这个女孩子也是可怜,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但这也是无法选择的,唯有自己坚强的生活下去,既然妈妈不愿意被打扰,那就算了,以后自己做一个对孩子负责的好妈妈就可。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妈妈和你相认也是没什么感情的,与其尴尬的生活,还不如各过各的。
总之:每个人的生活都有自己迈不过去的槛,大家都应该互相理解!
保姆拐走雇主儿子养26年,道义上讲,判刑是否过于冷漠?
9月22日一则报道刷屏了,31岁的罗浩在民警的带领下在重庆渝中区公安分局大阳沟派出所和自己失散26年的亲生父母终于相见了,一场以来的拥抱,让在场的人无不心酸。在罗浩失踪的这些年来,警方以及罗浩的父母从未放弃寻找,据了解,当时的罗皓只有五岁,是在外玩耍的时候被人贩子带走的,罗浩在得知自己身世的时候也一直在不断的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时隔26年,终于团聚。孩子对于父母来说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一生的牵挂。
这是割不断剪不断的关系,孩子是母亲十月怀胎从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是父母可以用生命去保护的,是父母可以为之付出一切的人。
意味着生命的传承
很多人说为什么要生小孩子,有人说是父母的爱情结晶,也有人说是是参与一个生命的成长过程,但是我认为是传承,传承家族文化,传承历史文化。
其实历年被拐卖的孩子数据是非常惊人的,我们应该从小教会孩子如何保护好自己,因为90%的走势都是来源于父母的大意,从小要教会孩子记住回家的路线,如果孩子太小,你要告诉他大的方向,学会找警察帮忙,碰到比自己强的人寻求帮助,要说不,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做父母的要满足孩子的合理需求,这样子就不会被轻易的诱惑,当然,最重要的是做父母的平时要有安全意识,比如走路牵着孩子的手,不要让年纪比较大的老人带孩子,当然如果孩子不幸走丢了,我们一定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立即报警,因为在失踪的24个小时内是寻找的黄金时期,一般超过24个小时,很难找回;
还有一个就是十人是追法。
河南小伙被拐20年后现场认亲,这26年,他是如何成长的?
从道义上来讲,如果最终判刑确实有点过于冷漠。
我们从报导的事实中可以看出,这件拐骗案跟其他的还是截然不同的。
这件案子的发生是出于私心,而不是跟其他案子一样充满了利益熏心。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案子本身。
何小平,19岁生的第一个孩子四十多天死了,21岁第二个孩子十个月又死了。在九十年代,封建迷信又特别严重,有算命先生说她命太硬,要捡个孩子回来养才能镇的住。
于是22岁的何小平,在精神饱受打击的情况下,做出了拐走孩子的行为。庆幸的是,她把孩子拐回来后,确实做到了视如己出,是真的当亲生儿子来养的,没有让孩子受任何委屈,唯一连她自己都后悔的是,孩子太早辍学。
整个案件大概就是这样,在《宝贝回家》播出后,彻底击溃了何小平的内心,承受不住内心的煎熬,做出了自首的决定。
只要能找到儿子的亲生父母就去坐牢,可以看出她的悔过之心。
于情,我觉得何小平还是值得原谅的,从道义上讲应该多给点宽容。
至于判不判刑,要等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毕竟现在我们只是站在何小平,还不知道她的行为到底给另一个家庭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
他是中国空军战士,建国后驾战机叛逃,26年后回家乡探母被抓
妇女儿童拐卖一直是被社会关注的一个重点。因为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的支撑和希望,如果一个家庭的儿童被拐卖了,将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很大的创伤,而且失去孩子的父母会感觉天都要塌了。也因此很多家庭的小孩被拐卖后都会辞去工作。因为小孩被拐卖了,有的家庭都觉得活着没有任何意义了,也会选择自杀。而人贩子的这些拐卖儿童的行为,也导致了很多家庭的破裂,毁灭了很多人的一生或者一辈子。把一个幸福美满完完整整的家庭给破坏掉。这种现象多发生在偏远的山区地带。因为这些山区地方信息都比较落后。相对于人们的安全意识也会比较的低。所以这也和那些犯罪的人,人贩子提供的有利的条件。其实不管是孩子或者是大人被拐卖,或者走丢对于一个家庭都是非常难过的。我们经常会在电视上看到那些走失的亲人团聚的画面。都会让我们忍不住的往下滴眼泪。而这些被拐卖的儿童这些人贩子也会给他的人生带来永远抹不去的悲惨经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的家庭因为儿童被拐卖。使得一个完整的家不能团聚。而近几年通过我们国家的有力打击这些犯罪分子,已经减少了很多这样的悲剧发生。近日河南郑郑州男子被拐20多年,终于和家人相认。那么这位被拐的男子在这26年期间他是如何成长的?经采访这位被拐20多年的男子透露。在他小时候的时候,经常就听到他村里面的人说他是拐来的买来的。后来在他长大过后,再一次偶然的和长辈们在桌上喝酒时。当时一起开着玩笑说急了,然后该男子才问了家里的长辈事情真实原因。据家里面的长辈如实回答,他是被买来的。后来该男子在灵犀网上发布了自己的寻亲消息。而当他的养父在网上看到他发布的寻亲消息以后告诉他当时被买来时说的是普通话,而且就在连云港一带。后来该男子在连云港一带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最后也家庭团圆。在这里我们也希望更多的这样家庭团团圆圆一家人围在一起。
成为一名伟大飞行员是很多人的梦想,而驾驶中国战机那就更是毕生的荣耀。但是空军的门槛很高,很多大学生往往因为身体条件或者是数学、物理成绩不达标与成为空军梦想失之交臂。中国建国后有这样一个人,他费劲千辛万苦才成为一名伟大的空军战士,本来有着大好前途,却因为一己私利,便驾驶象征祖国荣耀的战机叛逃,头也不回地疾驰而去。
他就是李显斌,原中国人民 空军飞行员。出生在山东的一个贫困家庭的他,从小就因为父母的疼爱,没有体会过吃苦的感觉,也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勤俭节约,这也就养成了他自私自利和贪图享受的个性。不过老天待他真的“不薄”,他在11岁的时候就娶了一个比他大5岁的媳妇,现在李显斌是家庭已有,只差事业了。就在他18岁的时候,机会终于来了。
1955年,李显斌通过征兵进入了部队。也许是天赋异禀,又也许是上天眷顾,入伍的第二年,李显斌就被安排到空军某航空学校学习飞行驾驶技术。当时他进入空军学校学习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乡亲们的耳朵里,大家纷纷称赞李显斌是个有出息的娃儿,李家也因为此事风光一时,乡亲们也为穷乡僻壤能诞生一个飞上蓝天的“雄鹰”而感到自豪和骄傲。
虽然李显斌也洋洋得意了一阵,但是从小泡在“蜜罐子”里的他,完全不能适应部队紧张艰苦的学习和训练,部队领导说他缺乏坚定的意志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让他自己好好反省一下。最后李显斌也侥幸毕了业,被分配到空军部队,成为一名光荣的空军战士。但在1965年的“光棍节”那天,时任中国空军飞行员的李显斌却驾驶1架轰炸机从杭州笕桥机场起飞投敌。
李显斌在飞行途中打伤领航员李才旺,在“湾湾”的桃园机场降落时,通信员廉保生知道事情真相后,因耻与李显斌为伍,毅然开枪自杀。“湾湾”方面把李显斌3人封为“义士”,并给了他280万新台币作为奖。后来李显斌加入了“湾湾”空军,并娶了张美云为妻,最后一直做到了上校的位置,退役后的他在1990年全家移民加拿大生活。
晚年的李显斌显然没有了年轻时的好运气,先是妻子张美云投资失败导致自己血本无归,最后一气之下离了婚,后来再娶的他听说远在山东的老母生病了,想着自己应该是安全的,就大大咧咧的到了山东,没想到在其要乘机返回香港的时候,我国公安部门在青岛机场将其抓获,最后以“叛变投敌罪”判处李显斌15年有期徒刑。10年之后的他因患胃癌死于上海。
李显斌的事情充分阐释了“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的真理,对于背叛行为,我国是永远不会原谅的。大家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