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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发生有什么规律?

爱情的发生有什么规律?

心理学家的研究却发现,丘比特并不如人们以为的那么淘气,他所发射的“爱之箭”也不是盲目地乱飞,而是遵循着特定的法则。根据美国心理学家莎伦·布雷姆等人的总结,爱情的发生有如下规律:

障碍

人们普遍都有逆反心理,这导致了当我们面临得不到或者失去的威胁时,我们会更加渴望得到,并加倍努力。心理学家们发现,爱情上存在着“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当外界,尤其是父母,越是强烈反对两个人的爱情,他们在对方的眼里越是具备了更大的吸引力,于是双方越能感受到对彼此强烈的爱。

外表的吸引力

在一个有趣的心理学实验中,心理学家给人们出示一些陌生人的照片,然后让他们根据自己的感受,对这些陌生人进行评价。结果发现,人们普遍对外表更具吸引力的人评价高。可见,人们更容易相信:美丽的人一定也是好的。这一偏见尤其容易发生在交往的初始阶段。

对方喜欢自己

与某人相处中,如果感受到对方喜爱自己,被接纳和欣赏的感觉便会提高自己的自尊,从而更喜欢对方;相反,则会感到被否定,即使这个人再有魅力,他的吸引力也会因此而大打折扣。因为,与他所带给我们的良好感觉相比,我们更关注自己被其拒绝或否定的糟糕感觉。

相似

性格上存在差异的人,相处中更容易发生误解和争执,长时间的冲突,会使两个人都感到沮丧和疲惫;在性格和态度上有更多相似之处的人,则会因为彼此的一致而产生共鸣。这种被接纳的感觉,会让他们更加欣赏自己,于是也越来越喜欢和对方共度时光。但有一种情形下的“不相似”也可以促进对彼此的感情:一方所具有的,正好是另一方所需要的。比如,一方很有主见,而另一方很愿意听从别人的决定。

品质

除了上述条件,不管背景、年龄或性别的差异,人们都认为恋人最需要具备的3个重要条件是:热情善良、性格好、接受并回应自己的感情。